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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五中上网计算机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1-10-12 阅读次数:2770

    1. 上网计算机的IP地址由学校统一指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2. 上网计算机的负责人、MAC地址、所安装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到网络安全管理小组备案。

    3. 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上网计算机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4. 上网计算机如要下载、安装软件需报网络安全管理小组备案。

    5. 上网计算机必须安装能够更新病毒库的防病毒软件,并且指定专人升级、查杀病毒、安装系统补丁软件。

    6. 网络安全管理小组要指定专人对上网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的升级、查杀病毒情况、系统补丁软件安装情况进行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