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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五中学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0-09-14 阅读次数:797 作者:wpcms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校产的安全,按照安全应急工作20 字方针“沉着应对、措施果断、强化制度、有效防范、责任明确”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应范围

校园内或教学楼内一旦发生火灾,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根据《应急预案》立即成立青岛五中排险减灾指挥部,并按有关职责范围开始实质运转。

(二)青岛五中排险减灾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组长:书记 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工会主席

成员: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校医

负责我校安全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一旦出现突发事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负责突发事故的调查了解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信息动态的上报工作。

四、应急处理

发现火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警(电话119),报警内容“我是青岛大学实验中学(青岛五中),位于市南区上杭路5号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要说明是什么物质着火和火势大小,便于消防队根据燃烧材料和火势大小来决定出动的车辆和警力。要说明报警人的姓名和所使用的电话号码,可随时同消防队进行联系。务必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报警后,发现火情的第一人要迅速通知学校领导,要说清楚具体的失火位置。

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到市南区教育局排险减灾指挥部。

通过广播室向全校师生发出火灾警报,(包括火灾发生位置等)宣布启动消防应急预案。有关教师立即按预案分工开始行动。

听到火灾警报后,学校要派教师到路口迎候消防车,或为消防员指引通道、提供水源位置等情况以及其它必要协助。传达人员负责校门的畅通与把守。

听到火灾警报后,要立即将所有大门及通道打开,保证通道畅通。校长要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教师要立即到各值勤点(主要是各楼层的安全通道楼梯口)按指令指挥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听到火灾警报后,消防管理人员要立即取灭火器参与灭火。(火势猛烈时要注意灵活处理)并向赶来救火的消防人员提供消防栓的具体位置。

校医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烧伤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对伤情严重者要联系120送医院救治。

将事故情况及时与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保障信息畅通,不得瞒报、谎报。

在妥善处置安全紧急情况后,相关人员要出具事故处理意见及事故案例分析。对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要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