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安委会,区市教育(体)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夏季来临,暑假将至,学生涉水游泳、游戏等行为不断增多,溺水事故时有发生。6月9日下午2时左右,我省莱芜市莱城区寨里镇高庄村附近的汇河中,有7名中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全部溺水死亡。当天,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三起事故,就有16名学生溺水死亡,而且发生在同一天,教训深刻,发人深省。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7号),现就做好2012年我市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通知如下 :
一、要进一步增强防溺水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夏季雨水偏多,河流、湖泊、水库、水塘水位迅猛上涨。同时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也逐渐增多。这对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区市政府、镇街、教育(体)局,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学生涉水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做到毫不松懈、警钟长鸣。
二、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各区市政府、镇街、村(居)委会,要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做好学生上下学沿途河边、水沟、水渠、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的安全警示牌、隔离防护措施等工作。根据当地实际,切实落实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地区重点水域的巡逻防控责任制,领导包片,责任到人。要针对暴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教育(体)局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涉水安全教育工作,要对有水地方的安全警示牌、隔离防护设施存在缺陷的,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修缮,保障安全。
三、要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各区市政府、镇街、教育(体)局、村(居)委会,各级各类学校对管辖区域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灌溉蓄水池、河流等危险地段,当地政府及村(居)委会、产权单位要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段和时段安排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管理员等,教育学生禁止在危险处的涉水行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老师管理的时段,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村(居)委会、新闻媒体的联系,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结合溺水事故案例,加强预防溺水教育,要明确告诫学生绝不私自下水游泳,绝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绝不在江河、池塘、水库等无安全保障的地方戏水玩耍,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有关工作,制定专门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方案,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要通过《告家长书》、家长会、村(居)委会宣传、各级政府安全工作会,加强学校社会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及监护人责任意识。
四、要建立健全防溺水事故的安全责任制
各区市政府、镇街、村(居)委会应做好河边、水沟、水渠、水塘的安全警示、安全防护设施工作,警示学生禁止涉水活动。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学生安全。对于因工作疏忽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明显负有责任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责任。各区市政府、镇街要立即按照领导包片的要求组织检查,在学生放暑假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市政府将开展专题督查活动。
本通知传达至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
联系人:张星军,电话:82718607。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教育局
主题词:安全生产 防溺水 通知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印发
青岛市教育局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6月9日下午2点左右,莱芜市莱城区寨里镇高庄村附近的汇河中,发生一起惨剧,7名下河游泳的当地少年不幸溺水身亡。当天,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三起事故就致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之前,山东聊城接连发生两起学生溺水事件,5名学生溺水身亡。这些溺水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的同伴发生溺水后其他同伴不懂施救方法,盲目伸手救助而被拖入水中溺亡。事件的发生,给每名溺水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以说,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应引起我们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我们与你们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你们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是不要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是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是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你们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能擅自盲目救助,要做到科学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人身安全无小事。希望您教育孩子提高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我们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