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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校车事业公益项目专家论证会

发表时间:2014-10-08 阅读次数:580

(本网讯)2013年9月2日下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617号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关工委[2011]20号文件精神,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公室)主要领导与应邀出席的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围绕推动、规范全国校车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即将开展的“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主题活动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会议首先讨论并确定了“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主题活动的具体活动方案和“活动周”首批实施省份及具体城市等相关内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关工委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活动办公室近期将在全国举办主题为“关注安全教育,关爱孩子成长”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系列公益活动。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发力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意义重大、内容丰富、寓教于乐,活动将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高峰论坛、交通安全教育及安全产品展、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校车运营模式研讨会、爱心签名承诺活动、爱心捐赠保安全活动、表彰先进、宣教作品汇演、护学卫士”工程等。

会议强调,“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是一项接地气、聚人气的民生工程,对企业传播文化理念,强化公益意识、担负社会责任、宣传品牌产品、开拓校车及交通安全产品市场具有强大正向推动力量。活动周领导小组表示,为配合校车市场化运营总体方案的落实,此项活动周将优先考虑校车生产企业的参与机会。

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始终坚持公益原则,关注弱势群体,传播正能量,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服务学生。全力推进校车安全工程建设,努力为2.28亿中小学生营造一个交通安全、幸福成长的生活、学习环境。

随后,会议从政策、金融、贸易、法律、操作等方面,就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国校车事业公益项目进行了全面论证。

会议重申了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作为国家六部委共同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执行机构,致力于推进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推进全国校车工程,全面建设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护体系等具体职能作用。同时,与会领导和专家们一致表示,欢迎各种资本与本办合作,参与校车事业发展,推动校车尽快普及,为孩子们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保护孩子安全成长。

论证组专家和与会活动办公室领导在针对有关违约案例的剖析过程中,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机制、规范活动合作单位工作开展有关行为,并就此事项,提出了几点指导性意见:

第一、与本办合作参与校车推广的相关企业,要在本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要工作须报本办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二、凡本办组织或参与的有关校车采购、招标、运营等重大事项,均通过官网公示或签发正式文件通知相关部门、企业等。

第三、已筹集到位的资金需按总体方案落实到试点,使试点工作尽快推进,以便指导总体方案的顺利落实。

第四、凡本办派出开展相关工作的人员,须持有正式授权文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和专家有: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主任张明、副主任宋长青、副主任车相勋、副主任刘国栋、专家组副组长叶祥训、法律专家、爱心企业法人代表等。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本次论证会开的及时,实效性强,对于全面推进校车公益事业,大力建设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护体系的工作起到了促进和规范作用。(洪升  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