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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通知

发表时间:2013-03-26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青教办字〔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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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中开展“学生

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探索完善我市教师评价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教育局决定利用3月、9月师德教育月,继续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做学生喜爱的教师”系列师德教育活动,并在全市开展“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化“做学生喜爱的教师”师德教育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爱岗、潜心科研、关爱学生、服务社会、争创佳绩;进一步激发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通过系列评选推荐活动,让社会、家长、学生了解教师、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使广大教师真正成为学生最尊敬、最知心、最喜爱的人;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良好师德风尚得到进一步弘扬光大。

二、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岗的一线教师。

三、评选原则

(一)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坚持走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平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学生爱戴、家长认可、社会公认的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出来。

(二)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原则,逐级考察,广泛公示的办法进行。

  四、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热爱学生,乐于和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二)热爱学习,学识渊博。个人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结构合理,专业素养深厚,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理念先进,教风严谨。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注重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是学校教研教改的积极分子,在课题实验方面有一定的成果;有一定的教学创新技能,如激励学生主动学习,教学生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潜能等,在教育教学中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四)博爱无私,乐于奉献。在教育教学中,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能因材施教,对学生爱中亦严;干群关系、同事关系、师生关系融洽;在“访万家”中善于与家长沟通,家校联系紧密,深受家长和学生的好评。

(五)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工作认真,严于自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光辉形象,产生积极广泛社会影响,得到群众广泛认可。不搞有偿家教。

五、评选方式和程序

(一)家长、学生推荐及教师自荐:以学校为单位由家长、学生依据评选条件自由推荐及鼓励所有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荐相结合。

(二)学校集中评选: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制定出本单位评选推荐细则,对推荐出的“学生最喜爱的教师”逐项进行评定,综合家长、学生自由推荐和教师自荐情况评分,推荐出校内的“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进行公示。

(三)有关部门核定:市教育局在各区(市)局属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通过看材料、走访考察等途径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核、评选,确定被推荐的若干教师作为候选人,然后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两种形式确定。

 (四)综合确定:

1.成立“学生最喜爱的教师”推选委员会,根据推荐人选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 “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入选名单。

2.通过各媒体公布,进行投票。投票方式:家长、学生、社会可通过来信、网上、短信和电话投票等方式参与投票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地址:青岛市延安一路29 404室;邮编:266023;联系电话:8275100382751015;传真 82751013Eailqdsjyjgh@126.com)。

3.成立“学生最爱的教师”评选委员会,在社会投票的基础上,综合评审和投票,推出100位“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人选,从中选出青岛市十佳学生最喜爱的教师。

 六、活动步骤

(一)制定详细计划,做好思想动员。3月份师德教育活动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评选“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的活动计划、评选细则,并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宣传教育,将评选的目的、范围、办法等在教师和学生中广泛宣传,广泛征集“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标准、“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的感人事迹”等。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纸等媒体公之于众,让社会参与这次活动,在《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齐鲁晚报》、《城市信报》及青岛新闻网、半岛网和青岛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学生最喜爱的教师”栏目,邀请家长、学生、社会人士推介“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宣传“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先进事迹,讲述“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的故事。通过召开“我最喜爱的教师”标准大讨论、征集感人事迹,引导全社会参与讨论、讴歌教师感人事迹,使全社会理解、支持教育、学校及教师的工作。

(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人人争做学生喜爱的教师。各单位要创新思维,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让每位教师积极参与到“做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主题师德教育活动中,在活动中人人争当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开展教育活动,要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要与深化“万名教师访万家”、教师“爱心助学团队”志愿服务、“爱与责任”和“创建教育服务名牌”等系列师德教育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四比四看四争当”活动,即比敬业,看奉献精神和工作实绩,争当爱岗敬业的模范;比爱生,看关心尊重学生的行动,争当为人师表的模范;比师能,看教育教学的水平与艺术,争当教书育人的模范;比学习,看潜心读书钻研业务的实效,争当终身学习的模范。在教师中掀起比、学、干、超、帮的良好氛围,人人争做学生喜爱的教师。通过系列活动,构建一个更完整更有活力的教师评价体系,使评比表彰与教师专业成长有机融合,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三)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在全社会大力宣扬学生最喜爱的教师感人事迹

    各区市、各单位要对评选出的“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的事迹进行讨论、挖掘、提炼、推广,记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积极争取各大新闻媒体、网络、电视大力宣传“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的先进事迹,积极发挥最喜爱的教师的作用,积极组织这些教师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和“服务社区、服务家长”的教育咨询活动。市教育局将组织这些教师定期开展送教下乡、巡回讲学等活动活动。教师节期间将与青岛电视台组织青岛市十佳学生最喜爱的教师颁奖晚会。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是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韦载体的教育活动,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赢得全社会尊重和认可的重要举措。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

    2.营造评选舆论氛围。要精心组织,搞好宣传发动,要召开全体教职工、学生动员大会,宣讲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的部署活动安排,使每位教师自觉主动地参与到争做“学生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利用评选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3.认真准备评选材料。七月底前被推荐为“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的候选人,需上交“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候选人登记表(A4),并提供候选人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电子照片(240×320)5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电子材料。

    各区(市)各单位要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做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中,并及时总结整理“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教育工会、教育局宣传处,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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