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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14-12-22
尊敬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我们快步进入汽车社会,享受便捷生活的同时,我们也痛心地看到,每天都有孩子因为道路交通意外而受到伤害。特别是近期,我省发生多起校车事故,严重地危害了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杜绝惨剧的再度发生,保障孩子们的平安出行,在此,我们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郑重发出倡议和要求:
    一、学校要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坚决杜绝使用“黑校车”,对自备和租用的校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把驾驶人资质、校车标牌、车辆安全性能、车辆保险和日常管理关,严禁超员、改装、增加座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每辆校车有一名安全员随车监督、管理。
    二、学生家长切勿盲目合租接送学生车辆,更要抵制乘坐超员、超载、无牌、无证、无资质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发现校车和接送学生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请立即向教育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三、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安全规定,必须系好安全带,切忌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发生危险。不要向车窗外抛洒杂物,以免伤及路人,更不能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四、家长用私家车接送学生往返学校时,建议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学生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即使坐在后座上也要系好安全带;未满4周岁的幼儿要配备和使用安全座椅,以免发生危险。
    五、家长的一举一动直接影响孩子们的行为举止,希望家长以身作则,时刻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树立榜样,从小培养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
    学生和幼儿的安全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们始终坚持在源头防控,路面整治等方面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严格治理。在此,我们希望学校和家长积极地理解、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保障孩子们的交通安全。
    尊敬的各位老师和家长,让我们共同携手,全力保护学生、幼儿的平安,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交警市南大队    市南区教育局
                                                             2014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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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致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全部内容,保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局、交警的工作,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
 
 
    年级      班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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