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镇江路小学教师会议制度
1.教师会议所需设备、桌椅及集体会议座次安排由总务处统一负责配备和调整,全力为各类会议做好后勤保障。
2.学校各级各类会议由校长室和校务会统一研究确定,教师应按要求按时参加,提前安排好工作及个人事宜,不迟到,不早退,会议期间不随意离场。
3.全校集体会议应按学校统一下发的座次就坐,认真听取会议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将会议记录拍照留存,并上交会议记录本;其他会议按会议组织者要求执行。
4.会议过程中,教师应充分尊重每一位会议组织者和发言人,自觉保持会场的安静有序,不得随意讲话或自由讨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会后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需当场表达的意见或建议理应事先征得会议组织者和发言人的许可。
5.认真参与会议的全过程,特别是在需要老师们积极互动、民主评议等会议中更要端正态度,充分展示教师良好的师德形象,大力弘扬校园正能量。
6.集体会议出勤及会议内容记录由学校人事专干统一负责,学期末整理后统一存入教导处档案。分校区办学期间出勤暂由各校区指定人员进行记录;其他会议出勤及内容记录由分管干部指定相关教师负责。
7.教师应自觉遵守并执行本制度,迟到或无故不参加会议(含中途随意离开)每次扣除5元,同绩效出勤考核一并量化公示;提前请假的教师视具体情况按病事假规定记入出勤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