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局科室函件
青南教科函〔2014〕181号
关于转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工作的通知》(青教处函〔2014〕160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学校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籍更新和家长信息收集核对工作,保证家长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同时学校要切实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本年度普通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电话随访工作顺利完成。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联系人:于瑛,联系电话:88729256。
附件:《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工作的通知》
教育科
2014年9月2日
附件:
青岛市教育局处室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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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教处函〔2014〕160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青岛市普通中小学
课业负担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普通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50号)要求,市教育局定于2014年9月委托青岛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进行本年度普通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电话随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务必做好家长信息收集核对工作。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中小学重新收集小学四年级、初中八年级、普通高中二年级全部学生家长联系方式,于9月5日(星期五)前将家长手机号码录入“山东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电话随访成功率,将分区市予以反馈。
二、大力做好电话随访宣传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教职工会、学生班会等多种方式,利用校园网、微信、QQ群等平台,向广大家长及师生大力宣传电话随访的重要意义、10项电话随访内容以及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争取家长和师生的支持和配合,确保电话随访工作顺利完成。请各中小学校于开学第一周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发给监测年级的所有学生及家长。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许帅,联系电话:85912112
附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基础教育处
2014年8月29日
附件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密切关注与大力支持!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机遇,在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全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自2013年起,青岛市教育局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全市普通中小学课业负担进行监测。2014年度的电话随访监测工作将于9月份开始,您的密切配合对做好此项工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本次电话随访的时间为9月中下旬每晚18:30-21:00,年级为小学四年级、初中八年级、普通高中二年级,主要内容是对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评价,随访问题主要有十项,包括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校节假日安排、学生考试负担、学生作业量、学生课堂学习效率、教辅资料情况、教师有偿补习、阳光1小时体育锻炼等。
如果您在晚上接到12340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电话,请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逐项回答随访员的问题。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青岛市教育局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