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将我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进行公开。
公开内容:
单位名称:青岛新昌路小学;
单位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天台二路20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法定代表人:刘晓娟;
经费来源:全额预算管理;
开办资金:907万元;
举办单位: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局
201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