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创作竞赛规则

发表时间:2015-04-13阅读次数:433

一、参赛范围

(一)参赛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二)参赛人数:限1人独立参赛。

(三)指导教师:限1人(可空缺)。

(四)每人限参加一个赛项,限提交一件作品。

二、作品主题

主题不限。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为原创。

(二)主题表达明确,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生活,题材范围不限。

(三)作品时长为1015分钟。

(四)作品格式为MPGAVIMP4等常用格式。

(五)作品像素为720×576,显示宽高比为4:3或像素1280×7201920×1080,显示宽高比为16:9

(六)在提交作品的同时,还须提交作品创作演示文稿(包含作者介绍、作品创作思路、创作过程、原创内容说明等)。

四、作品提交

(一)网站报送:选手须通过NOC网站(www.noc.net.cn)竞赛平台在线提交作品。(有地方组委会的地区,按照地方组委会文件要求提交)

(二)光盘报送:选手须将作品申报表打印一份,随光盘一起快递至全国组委会。(有地方组委会的地区,按照地方组委会文件要求提交)

光盘表面用光盘笔写明所参加赛项、选手姓名、作品名称等关键信息,不要贴标签,以免影响光驱读取。

光盘内容以参赛作品名称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下分别建立“电子报名表”、“参赛作品”、“陈述PPT”为名称的二级文件夹,对应文件夹名称放入作品提交内容,并确保能够正常运行。

(三)作品提交至全国组委会的截止日期为2015510日。

五、竞赛流程

(一)报名:参赛选手须通过NOC网站竞赛平台在线报名和提交初赛作品。(有地方组委会的地区,按照地方组委会文件要求提交)

(二)地方选拔:由地方组委会负责组织,确定地方奖项后报送全国组委会,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出入围全国决赛的作品。(无地方组委会组织的作品,由全国组委会负责评审)

(三)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对全部报送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二等奖、三等奖及全国决赛入围作品,现场决赛产生一等奖(考核未通过的作品降为二等奖)。入围但未能到达现场参赛的选手,视为弃权,不予评奖。

全国现场决赛形式:现场制作、陈述答辩。

1.现场制作:

1)参赛选手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作品制(创)作,相关要求详见决赛前公布的“视频创作全国决赛现场制作规则”。

2)现场制作得分占参赛选手决赛成绩的50%

2.陈述答辩:

1)入围作品陈述与答辩各5分钟。

2)陈述用文件为PPT格式。

3)参赛选手须将入围作品、陈述用PPT存储于U盘等自行带至决赛现场。

4)陈述答辩得分占参赛选手决赛成绩的50%

3.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是作品的设计制作者,不能委托他人代表参赛。入围但未能到达现场参赛的选手,视为弃权,不予评奖。

2)全国决赛入围名单公布后不允许更改作品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入围作品不得进行修改和替换。

3)已在全国其他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予参赛。

六、评审标准

评审指标

指标描述

全国评

审权重

现场决

赛权重

主题表达

内容健康向上,能体现作者正确的道德观和公德观;能充分表明作者的思想和创作目的,切合现阶段学生的思想水平和创作能力;关注学校生活或社会现实,体现作者的社会良知和责任感。

20

20

剧本编排

逻辑清晰,情节紧凑,主体形象鲜明;主题表达形式新颖、得体;构思与创意独特,富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

20

20

拍摄

画面清晰,主体突出,构图合理,光线与色彩处理得当;镜头运用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能够根据主题表达来确定拍摄风格和手法。

30

30

剪辑

影像语言运用良好、符合电影(电视)叙事规律,剪辑合理,节奏感良好;综合运用后期制作技术,完整表达作品主题,包装朴实得体。

20

20

声音

同期声采集与灌录清晰、干净、不失真、剪接点准确,符合基本技术要求;同期声、效果声及音乐的运用和搭配得当、有创意。

10

10

网络票选

仅限上传作品

凭身份证号限投1/件作品;不符合要求的作品投票无效;不足200票不予计分,最多可加5分。

每200票加1分

七、相关说明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选手原创,选手在上传作品前须确认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剽窃、抄袭、顶替他人作品,如因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并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二)所有作品一经参赛,即视为参赛选手同意全国组委会拥有对其作品的使用权,同意组委会以任何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

(三)本赛项产生“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