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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规范 做人民满意教师

发表时间:2011-02-22阅读次数:670



    世界上有一种东西,给予别人越多,得到的就会越多,这种神奇的东西就是“爱”。爱,不是索取,而是付出。师爱,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是教师的天职与责任。“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这是蜜蜂的精神;“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是蜡烛的精神。可以说每种事物的存在,都有一种精神支撑着它。教师的存在呢?支撑它的就是高尚的师德。 在三月份师德月来临之际,青岛福林小学在本周升旗仪式上开展了“学规范  做人名满意的教师”教师承诺活动,由我校曲晴老师代表教师向全体师生及家长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身正为范,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不谩骂、侮辱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在福林的校园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