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章页
家长频道
学校公告



会员登录

青岛福林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11-05-22阅读次数:1093



    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教育是合力作用的结果,它需要家庭与学校紧密的配合,为了更好地关心学生,帮助学生,了解学生,为了在教育教学方面收到更好的效果,学校离不开家长们的支持。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生家长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家长委员会职责:
1.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研究、探讨当代青少年学生成长的特点、教育规律,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2. 负责听取、联系、反映家长们对教师师德、教学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口头汇报,书面汇报,电子信箱等形式提供给校长、学校领导班子及老师。协助学校做好个别学生家长的疏导工作。反映广大家长要求,让学校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3.协调学校、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的教育合力。
4. 协助学校开办家长学校讲座,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提高全体家长的育人水平。
5.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大型教育教学活动。
6.做好学校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和知名度。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家长委员会委员由班级推荐,学校行政审定聘任,任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