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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七中2014年推荐直升生指标生方案

发表时间:2014-02-18 阅读次数:6016

 

青岛七中2014年优秀毕业生

推荐一中直升生方案

 

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直升生推荐和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卫

副组长:赵瑞瑛、孙卉、马志梅

  员:郭刚田、王蕾、袁墨卿、张林、韩泉、刘帅、卢嫣(初二七班)、王林(初二一班)、逄炯军(初二八班)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长:孙卉

副组长:王蕾

  员:袁墨卿、张林、刘帅、10位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名额:(见下表)

推荐高中

1

指标生总人数

8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3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除具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推荐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2.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3.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表现优秀;

4.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不低于2A1C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方式:

1)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一中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按申报的学校序列参加排序、推荐。

2.班级推荐

推荐方式:全体初三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和三年的表现情况进行个人申报,结果上报班主任。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推荐,并上报教导处。

3.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5次学期期末考试和初三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考试的中考学科成绩为依据,6次分数按下列百分比折算:初一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各折5%;初二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各折10%,初三上学期期末成绩折30%,初三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检测成绩折40%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加5分;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加3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1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市、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属同一类别,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班内担任职务的,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下列活动赋分类别为:

①思品、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学科研究性小论文、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②物理、化学研究性学习成果、物理、化学、生物创新实验大赛、物理实验操作比赛

③电脑制作活动(电脑机器人、汉字录入、程序设计、电脑作品等)、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亚太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④科技类活动(头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模型制作、无线电测向等

以上四类的每一类比赛取不同学科或项目的两项最高成绩赋分。

⑤才艺活动、作文征文、团队活动,三项合为一类,取最高项赋分,加分上限为3分。

赋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山东省特等奖加4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青岛市特等奖加3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市南区特等奖加2分;全省三等奖、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1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0.5分。

综合素质赋分上限为20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依次推荐,额满为止。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中考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4.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方案解释权归青岛七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2864325

咨询电话:82866562

投诉电话:82864535

监督电话:88729255(市南教育局)

 

青岛七中

201443

 

 

 

青岛七中2014年优秀毕业生

推荐二中直升生方案

 

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直升生推荐和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卫

副组长:赵瑞瑛、孙卉、马志梅

  员:郭刚田、王蕾、袁墨卿、张林、韩泉、刘帅、卢嫣(初二七班)、王林(初二一班)、逄炯军(初二八班)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长:孙卉

副组长:王蕾

  员:袁墨卿、张林、刘帅、10位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名额:(见下表)

推荐高中

2

指标生总人数

15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6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1.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优秀;

2.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3.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不低于2A1C

4.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方式:

1)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二中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按申报的学校序列参加排序、推荐。

2.班级推荐

推荐方式:全体初三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和三年的表现情况进行个人申报,结果上报班主任。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推荐,并上报教导处。

3.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5次学期期末考试和初三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考试的中考学科成绩为依据,6次分数按下列百分比折算:初一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各折5%;初二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各折10%,初三上学期期末成绩折30%,初三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检测成绩折40%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加5分;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加3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1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市、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属同一类别,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班内担任职务的,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下列活动赋分类别为:

①思品、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学科研究性小论文、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②物理、化学研究性学习成果、物理、化学、生物创新实验大赛、物理实验操作比赛

③电脑制作活动(电脑机器人、汉字录入、程序设计、电脑作品等)、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亚太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④科技类活动(头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模型制作、无线电测向等

以上四类的每一类比赛取不同学科或项目的两项最高成绩赋分。

⑤才艺活动、作文征文、团队活动,三项合为一类,取最高项赋分,加分上限为3分。

赋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山东省特等奖加4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青岛市特等奖加3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市南区特等奖加2分;全省三等奖、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1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0.5分。

D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经领导小组核定加1-3分。

综合素质赋分上限为20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依次推荐,额满为止。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中考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4.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方案解释权归青岛七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2864325

咨询电话:82866562

投诉电话:82864535

监督电话:88729255(市南教育局)

 

 

青岛七中

201443

 

 

 

青岛七中2014年优秀毕业生

推荐九中直升生方案

 

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直升生推荐和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卫

副组长:赵瑞瑛、孙卉、马志梅

  员:郭刚田、王蕾、袁墨卿、张林、韩泉、刘帅、卢嫣(初二七班)、王林(初二一班)、逄炯军(初二八班)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长:孙卉

副组长:王蕾

  员:袁墨卿、张林、刘帅、10位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名额:(见下表)

推荐高中

9

指标生总人数

8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3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1.学生在初中三年综合素质优秀;

2.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3.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不低于2A1C

4.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方式:

1)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九中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按申报的学校序列参加排序、推荐。

2.班级推荐

推荐方式:全体初三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和三年的表现情况进行个人申报,结果上报班主任。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推荐,并上报教导处。

3.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5次学期期末考试和初三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考试的中考学科成绩为依据,6次分数按下列百分比折算:初一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各折5%;初二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各折10%,初三上学期期末成绩折30%,初三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检测成绩折40%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加5分;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加3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1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市、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属同一类别,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班内担任职务的,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下列活动赋分类别为:

①思品、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学科研究性小论文、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②物理、化学研究性学习成果、物理、化学、生物创新实验大赛、物理实验操作比赛

③电脑制作活动(电脑机器人、汉字录入、程序设计、电脑作品等)、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亚太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④科技类活动(头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模型制作、无线电测向等

以上四类的每一类比赛取不同学科或项目的两项最高成绩赋分。

⑤才艺活动、作文征文、团队活动,三项合为一类,取最高项赋分,加分上限为3分。

赋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山东省特等奖加4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青岛市特等奖加3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市南区特等奖加2分;全省三等奖、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1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0.5分。

综合素质赋分上限为20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依次推荐,额满为止。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中考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4.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方案解释权归青岛七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2864325

咨询电话:82866562

投诉电话:82864535

监督电话:88729255(市南教育局)

 

青岛七中

201443

 

 

 

 

 

 

青岛七中2014年优秀毕业生

推荐五十八中直升生方案

 

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直升生推荐和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卫

副组长:赵瑞瑛、孙卉、马志梅

  员:郭刚田、王蕾、袁墨卿、张林、韩泉、刘帅、卢嫣(初二七班)、王林(初二一班)、逄炯军(初二八班)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长:孙卉

副组长:王蕾

  员:袁墨卿、张林、刘帅、10位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名额:(见下表)

推荐高中

58

指标生总人数

13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6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除具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推荐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均为A等;

2.初中阶段学业成绩突出;

3.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不低于2A1C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方式:

1)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五十八中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按申报的学校序列参加排序、推荐。

2.班级推荐

推荐方式:全体初三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和三年的表现情况进行个人申报,结果上报班主任。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推荐,并上报教导处。

3.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5次学期期末考试和初三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考试的中考学科成绩为依据,6次分数按下列百分比折算:初一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各折5%;初二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各折10%,初三上学期期末成绩折30%,初三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检测成绩折40%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加5分;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加3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1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市、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属同一类别,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班内担任职务的,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下列活动赋分类别为:

①思品、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学科研究性小论文、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②物理、化学研究性学习成果、物理、化学、生物创新实验大赛、物理实验操作比赛

③电脑制作活动(电脑机器人、汉字录入、程序设计、电脑作品等)、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亚太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④科技类活动(头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模型制作、无线电测向等

以上四类的每一类比赛取不同学科或项目的两项最高成绩赋分。

⑤才艺活动、作文征文、团队活动,三项合为一类,取最高项赋分,加分上限为3分。

赋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山东省特等奖加4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青岛市特等奖加3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市南区特等奖加2分;全省三等奖、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1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0.5分。

D、著作、发表文章、发明创造加分上限为3分。(需为正规报刊杂志,发明创造加分须由领导小组核定加分)。

综合素质赋分上限为20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依次推荐,额满为止。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中考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4.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方案解释权归青岛七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2864325

咨询电话:82866562

投诉电话:82864535

监督电话:88729255(市南教育局)

青岛七中

201443

 

 

青岛七中2014年推荐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五十八中、青岛十五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

指标生办法

 

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直升生推荐和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卫

副组长:赵瑞瑛、孙卉、马志梅

  员:郭刚田、王蕾、袁墨卿、张林、韩泉、刘帅、卢嫣(初二七班)、王林(初二一班)、逄炯军(初二八班)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长:孙卉

副组长:王蕾

 员:袁墨卿、张林、刘帅、10位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名额:(见下表)

推荐高中

1

2

9

58

15

17

19

39

直升生、指标生推荐总人数

8

15

8

13

8

8

8

1

其中:直升生推荐人数

3

6

3

6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成绩不低于2B1C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方式:

1)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以上八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按申报的学校序列参加排序、推荐。

2.班级推荐

推荐方式:全体初三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和三年的表现情况进行个人申报,结果上报班主任。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推荐,并上报教导处。

3.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5次学期期末考试和初三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考试的中考学科成绩为依据,6次分数按下列百分比折算:初一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各折5%;初二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各折10%,初三上学期期末成绩折30%,初三下学期第一次阶段性检测成绩折40%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加5分;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加3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1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市、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美德少年属同一类别,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班内担任职务的,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下列活动赋分类别为:

①思品、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学科研究性小论文、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②物理、化学研究性学习成果、物理、化学、生物创新实验大赛、物理实验操作比赛

③电脑制作活动(电脑机器人、汉字录入、程序设计、电脑作品等)、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亚太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④科技类活动(头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模型制作、无线电测向等

以上四类的每一类比赛取不同学科或项目的两项最高成绩赋分。

⑤才艺活动、作文征文、团队活动,三项合为一类,取最高项赋分,加分上限为3分。

赋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山东省特等奖加4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青岛市特等奖加3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市南区特等奖加2分;全省三等奖、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1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0.5分。

综合素质赋分上限为20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依次推荐,额满为止。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中考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4.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方案解释权归青岛七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2864325

咨询电话:82866562

投诉电话:82864535

监督电话:88729255(市南教育局)

 

青岛七中

201443

 

 

 

青岛七中四所学校直升推荐工作日程

日期(星期)

工作安排

负责人

42(三)至44(五)

修订2014年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补充相关人数等信息)

教导处

48(二)

听取初二家委会委员代表对方案的意见建议,办公会讨论研究通过《青岛七中2014年优秀毕业生推荐方案》。上报2014年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教育科审核。

领导小组

410(四)

办公会讨论研究通过推荐日程

领导小组

411(五)

公示2014年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

下发《推荐直升生和指标生申请表》。

教导处

政教处

411(五)

学生完成个人会考等级和学业成绩核对工作。

教导处

414(一)

学生上交《推荐直升生和指标生申请表》,并上交申请材料:加分项证书、复印件。

政教处

415(二)至417(四)

核算学生综合素质得分,17日上午汇总排序,经领导小组检查无误后,通知家长学生签字确认。

工作小组

418(五)至420(日)

公示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名单及材料,打印推荐直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教导处

418(五)至425(日)

对直升学生模拟培训。

教导处

分工负责直升学生档案册(2中:王蕾,58中:孙卉,1中、9中:张林)

教导处

421(一)

到区教育局报批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名单(含电子稿)及直升生推荐证明

教导处

422(二)

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报送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名单(含电子稿)及直升生推荐证明

教育局

423(三)

学校到普通高中报送直升生推荐材料

教导处

426(六)至427(日)

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直升生综合素质测试

各高中

428(一)至430(三)

普通高中学校公示拟录取直升生名单(428日上午9:00开始公示)

各高中

55(一)

1.上午9:00,普通高中学校发放直升生录取通知书

2.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登记表报区教育局审批

各高中

教导处

56(二)

各初中学校发放已审核通过的指标生登记表

教导处

57(三)

研讨2012级初中学生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讨论稿)

各部门

58(四)

听取初一家委会委员代表对方案的意见建议,办公会研讨确定2012级初中学生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

领导小组

512(一)

2012级初中学生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

教导处

517(六)至522(四)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指标生、特长生需同时报名)

教导处

524(六)至525(日)

普通高中招生现场确认报名(含指标生、特长生)

教导处

529(四)前

各学校完成2012级初中学生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修订

教导处

530(五)

各学校公示2012级初中学生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

教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