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七中201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一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方案
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直升生推荐和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卫
副组长:赵瑞瑛、孙卉、马志梅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两名家委会成员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孙卉
副组长:王蕾
成 员:袁墨卿、张林、刘帅、8位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名额:(见下表)
推荐高中 |
1中 |
指标生总人数 |
待定 |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
待定 |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除具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推荐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2.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3.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表现优秀;
4.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以2015年四所高中学校直升方案为准。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一中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上报政教处。
2.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5次学期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总成绩为依据,5次分数按下列百分比折算:第一学期折10%、二、三学期期末成绩各折15%;第四学期期末成绩折20%,第五学期期末成绩折40%。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加5分;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优秀团员加3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1分。(所有荣誉称号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班内担任职务的,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下列活动。赋分类别为:
①数学建模比赛、物理、化学、思品、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等学科研究性小论文、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②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创新实验大赛、实验操作比赛
③电脑制作活动(电脑机器人、汉字录入、程序设计、电脑作品等)、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电脑机器人竞赛
④科技类活动(头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模型制作、无线电测向等)
以上四类的每一类比赛取不同学科或项目的两项最高成绩赋分。
⑤艺术获奖、作文征文、团队活动,三项合为一类,取最高项赋分,加分上限为3分。
赋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山东省特等奖加4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青岛市特等奖加3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市南区特等奖加2分;全省三等奖、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1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0.5分。综合素质赋分上限为20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指标生总人数确定出入围人选。再将入围学生5次期末考试数学、英语两科成绩总和按比例(与“学业成绩”核算中5次考试所占比例相同)折算后排序,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为直升生,额满为止,其他学生推荐为指标生。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中考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3.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方案解释权归青岛七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2864325
咨询电话:82866562
投诉电话:82864535
监督电话:88729255(市南教育局)
青岛七中
2014年8月
青岛七中201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二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方案
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直升生推荐和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卫
副组长:赵瑞瑛、孙卉、马志梅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两名家委会成员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孙卉
副组长:王蕾
成 员:袁墨卿、张林、刘帅、8位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名额:(见下表)
推荐高中 |
2中 |
指标生总人数 |
待定 |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
待定 |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1.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优秀;
2.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3.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以2015年四所高中学校直升方案为准。
4.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一中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上报政教处。
2.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5次学期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总成绩为依据,5次分数按下列百分比折算:第一学期折10%、二、三学期期末成绩各折15%;第四学期期末成绩折20%,第五学期期末成绩折40%。在计算过程中数学、物理两科按1.2倍的比例计入总分。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加5分;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优秀团员加3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1分。(所有荣誉称号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班内担任职务的,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下列活动。赋分类别为:
①数学建模比赛、物理、化学、思品、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等学科研究性小论文、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②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创新实验大赛、实验操作比赛。
③电脑制作活动(电脑机器人、汉字录入、程序设计、电脑作品等)、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电脑机器人竞赛
④科技类活动(头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模型制作、无线电测向等)
以上四类的每一类比赛取不同学科或项目的两项最高成绩赋分。
⑤艺术获奖、作文征文、团队活动,三项合为一类,取最高项赋分,加分上限为3分。
赋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山东省特等奖加4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青岛市特等奖加3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市南区特等奖加2分;全省三等奖、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1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0.5分。综合素质赋分上限为20分。
D、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经领导小组核定加1-3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额满为止。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中考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3.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方案解释权归青岛七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2864325
咨询电话:82866562
投诉电话:82864535
监督电话:88729255(市南教育局)
青岛七中
2014年8月
青岛七中201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九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方案
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直升生推荐和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卫
副组长:赵瑞瑛、孙卉、马志梅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两名家委会成员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孙卉
副组长:王蕾
成 员:袁墨卿、张林、刘帅、8位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名额:(见下表)
推荐高中 |
9中 |
指标生总人数 |
待定 |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
待定 |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1.学生在初中三年综合素质优秀;
2.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3.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以2015年四所高中学校直升方案为准。
4.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一中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上报政教处。
2.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5次学期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总成绩为依据,5次分数按下列百分比折算:第一学期折10%、二、三学期期末成绩各折15%;第四学期期末成绩折20%,第五学期期末成绩折40%。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加5分;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优秀团员加3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1分。(所有荣誉称号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班内担任职务的,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下列活动。赋分类别为:
①数学建模比赛、物理、化学、思品、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等学科研究性小论文、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②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创新实验大赛、实验操作比赛。
③电脑制作活动(电脑机器人、汉字录入、程序设计、电脑作品等)、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电脑机器人竞赛
④科技类活动(头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模型制作、无线电测向等)
以上四类的每一类比赛取不同学科或项目的两项最高成绩赋分。
⑤艺术获奖、作文征文、团队活动,三项合为一类,取最高项赋分,加分上限为3分。
赋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山东省特等奖加4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青岛市特等奖加3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市南区特等奖加2分;全省三等奖、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1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0.5分。综合素质赋分上限为20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指标生总人数确定出入围人选。再将入围学生5次期末考试数学、物理、化学三科成绩总和按比例(与“学业成绩”核算中5次考试所占比例相同)折算后排序,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为直升生,额满为止,其他学生推荐为指标生。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中考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3.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方案解释权归青岛七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2864325
咨询电话:82866562
投诉电话:82864535
监督电话:88729255(市南教育局)
青岛七中
2014年8月
青岛七中201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五十八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方案
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直升生推荐和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卫
副组长:赵瑞瑛、孙卉、马志梅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两名家委会成员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孙卉
副组长:王蕾
成 员:袁墨卿、张林、刘帅、8位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名额:(见下表)
推荐高中 |
58中 |
指标生总人数 |
待定 |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
待定 |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除具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推荐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均为A等;
2.初中阶段学业成绩突出;
3.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以2015年四所高中学校直升方案为准。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一中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上报政教处。
2.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5次学期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总成绩为依据,5次分数按下列百分比折算:第一学期折10%、二、三学期期末成绩各折15%;第四学期期末成绩折20%,第五学期期末成绩折40%。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加5分;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优秀团员加3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1分。(所有荣誉称号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班内担任职务的,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下列活动。赋分类别为:
①数学建模比赛、物理、化学、思品、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等学科研究性小论文、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②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创新实验大赛、实验操作比赛。
③电脑制作活动(电脑机器人、汉字录入、程序设计、电脑作品等)、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电脑机器人竞赛
④科技类活动(头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模型制作、无线电测向等)
以上四类的每一类比赛取不同学科或项目的两项最高成绩赋分。
⑤艺术获奖、作文征文、团队活动,三项合为一类,取最高项赋分,加分上限为3分。
赋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山东省特等奖加4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青岛市特等奖加3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市南区特等奖加2分;全省三等奖、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1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0.5分。综合素质赋分上限为20分。
D、著作、发表文章、发明创造加分上限为3分。(需为正规报刊杂志,发明创造加分须由领导小组核定加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指标生总人数确定出入围人选。再将入围学生5次期末考试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四科成绩总和按比例(与“学业成绩”核算中5次考试所占比例相同)折算后排序,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为直升生,额满为止,其他学生推荐为指标生。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中考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3.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方案解释权归青岛七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2864325
咨询电话:82866562
投诉电话:82864535
监督电话:88729255(市南教育局)
青岛七中
2014年8月
青岛七中2015年推荐青岛十五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指标生办法
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直升生推荐和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卫
副组长:赵瑞瑛、孙卉、马志梅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两名家委会成员
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孙卉
副组长:王蕾
成 员:袁墨卿、张林、刘帅、8位班主任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名额:(见下表)
推荐高中 |
15中 |
17中 |
19中 |
39中 |
指标生推荐总人数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以2015年市教育局相关政策为准。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一中的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上报政教处。
2.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5次学期期末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总成绩为依据,5次分数按下列百分比折算:第一学期折10%、二、三学期期末成绩各折15%;第四学期期末成绩折20%,第五学期期末成绩折40%。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加5分;区级三好学生、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优秀团员加3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1分。(所有荣誉称号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班内担任职务的,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下列活动。赋分类别为:
①数学建模比赛、物理、化学、思品、历史、生物、地理、综合实践等学科研究性小论文、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
②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创新实验大赛、实验操作比赛。
③电脑制作活动(电脑机器人、汉字录入、程序设计、电脑作品等)、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电脑机器人竞赛
④科技类活动(头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模型制作、无线电测向等)
以上四类的每一类比赛取不同学科或项目的两项最高成绩赋分。
⑤艺术获奖、作文征文、团队活动,三项合为一类,取最高项赋分,加分上限为3分。
赋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山东省特等奖加4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青岛市特等奖加3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市南区特等奖加2分;全省三等奖、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1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0.5分。综合素质赋分上限为20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额满为止。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中考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3.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五、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本方案解释权归青岛七中直升生和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2864325
咨询电话:82866562
投诉电话:82864535
监督电话:88729255(市南教育局)
青岛七中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