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周带班日工作职责:7:20—17:30全程负责班级的管理工作
1.早晨7:20进班,负责督促学生及时上交作业和做好晨读的准备;
2.上午9:40—10:10到操场,组织学生做好课间操;
3.中午12:40—13:20进班,全程监督学生午休,保持教室安静;
4.下午4:20—17:30进班,看好自习课,督促值日生打扫好卫生,及时关灯、断电、锁门离校;
5.如带班当天班级有自习课,必须进班看好自习课。
二、每周工作职责
1.凡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集会、参观、外出等),班主任经学校同意不能到位的,班级导师应到场全程组织,较好地完成任务;
2.在全校性学生活动或班级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要按照学校要求全程参与,协助班主任管理好学生,保证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3.班主任请假或教研活动,要及时到班,并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
三、每学期工作职责
1. 担任班级10—12名学生的班级导师,进行思想、学习、生活、心理诸方面个性化指导工作,每位导师对每个受导学生要进行2次谈心,完成谈话记录表的填写(一般期中、期末前各1次);
2.每学期至少家访10—12人次,完成家访记录表的填写;
3.每学期期末考试前按要求完成所有受导学生的评语,电子稿按时发给班主任。
4.每学期撰写一篇成功的育人案例。
四、班级导师考核细则
1.班级导师在带班日带班时,要在规定的时间进班或带班,如出现迟到或者未到现象,第一次要向政教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出现两次者本周考核不合格,停发本周班级导师工作量(2课时)。
2.班级导师带班时要按照要求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带班时如出现班级纪律混乱、大型集体活动被学校点名等情况两次以上(含两次),视为周考核不合格,停发本月班级导师一周工作量(2课时)。
3. 班级导师在带班时,每月如出现四次以上(不含四次)迟到、未到现象,或者未完成学期工作职责中要求的相关工作,停发本月工作量(8课时)。
4. 班级导师要按学期工作职责履行相关要求,学期末上交材料出现漏缺或未完成职责中布置的相关工作,本月考核视为不合格,本月班级导师工作量计为零。
本办法经2019年11月2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即日起开始实行。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