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现接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青岛市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同学认真学习《通知》,在12月30日(周一)放学前按文件格式要求把参评成果的文本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交学校教导处。学校从中评选出4篇优秀作品择优推荐上报。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9年青岛市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19年青岛市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要求
(一)青岛市各中小学在校学生近两年来的研究性学习成果。所有参评成果必须是学生原创,不得抄袭,不得弄虚作假,已参评过并获得市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不再报送。发现有以上违规情形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参评成果的主题、内容必须符合《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的理念、性质、目标和要求,引导学生科学规范的参与课题研究、考察探究、设计制作等活动并形成研究成果。
(三)参评成果报告包括封面、正文和附件。封面:课题名称、研究时间、学校、班级、指导老师、组长和小组成员。正文依次是题目、正文、参考文献等,正文中不得出现学校、学生、指导教师姓名。附件包括研究的原始记录、图片、图样、表格、问卷、数据等。参评成果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研究性学习报告用A4纸打印,成果标题统一采用小三号黑体字,正文为四号仿宋字体,行间距为1倍。
(五)活动倡导小组合作研究,成果以小组为单位提报,原则上小组成员数量为3-5人,每项成果指导教师1-2人。
二、评选活动要求
(一)初评。由各区市和学校组织,各单位要在学生日常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开展考察探究、设计制作等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量扩大学生参与面。
(二)复评。由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根据现有学生数量及相关情况分配复评名额(附件1),各单位报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小学、初中、高中成果提报时间为2020年1月7日。请按要求报送复评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奖项设置。本次活动将按3:4:3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并颁发证书。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以区市为单位(局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将“2019年青岛市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格(以Excel表格格式报送)和书面表格(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给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按要求报送。
(二)以区市为单位(局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把参加复评的学生成果(电子稿一份、打印稿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按报送时间要求报送至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厚德楼101室。
未尽事宜,请与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孙公刚 联系电话:87076098
邮 箱:280876272@qq.com
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