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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传染病法》学习笔记

发表时间:2011-11-18阅读次数:1362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等内容。
通过此次传染病法的学习,结合实际情况,我校修改完善了《青岛福林小学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确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降低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率。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共同协调完成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层层落实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精神,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召开了校务会议,专门研究传染病的宣传培训工作,将传染病防空作为学校当前工作之重,落实在每周工作重点之中。加强干部的责任意识与责任分工,加强早晨巡查,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不可忽视;组织了多次全校教师会议和班主任会议,落实了班主任以及其他老师的责任,制定了《福林小学预防传染病工作教师注意事项》,强调工作一定要做细致做扎实,要关注每一个孩子的身体健康,使全校师生了解常见的传染病的知识,安全的度过各个阶段。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学校还严格落实《青岛福林小学教室通风制度》、《青岛福林小学消毒制度》每天早晨、中午、放学值日及课间及时检查各班教室通风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用小翅膀全校公布反馈;卫生老师每天负责给各班配好消毒液装到消毒喷壶中,由班主任老师放学后,进行班级消毒,值班师傅每天及时清扫、消毒学校的洗手间、厕所以及各层走廊,学生饮水设备每天专人擦拭,消毒并做好记录,学校每天进行检查反馈。卫生老师每天负责配好洗手液,放入洗手间内,以便全体师生及时洗手确保身体健康。
    我清楚地知道,预防传染病是一项细致、长效的工作,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的健康,维持正常的教育秩序,今后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努力完善学校的卫生工作体系,使学校卫生工作趋向优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