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林小学 三年级四班 孙博阳
我是一根木杆,穿着绿色的衣服,上面最尖的地方就是我的头了。我可以在纸和书本上写字,只要把我从桌子上拿出来,头朝下,就可以写了。记住,手要离笔尖两指远哦!我写出的字没有钢笔写的好看,所以我的钢笔朋友总是对我说:“你身体绿绿的,写出的字就像毛毛虫!你比我差远了,哈哈!”
我很生气,我想对它说:“我把字写错了,可以用橡皮擦掉,而你不能。” 但我一直没有时间。
主人经常用我写作业,一天一天过去了,我越来越短,越来越短,很快就不能用了。能成为主人的好帮手是我一生的渴望,我终于实现了,我感到无比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