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概况

青岛太平路小学主要职责权限情况

发表时间:2019-12-14阅读次数:277


 

 

一、青岛太平路小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隶属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管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青岛太平路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二、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三、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制订学校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学校工作,定期计划、检查、总结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自觉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统领、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教育教学管理,保证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的顺利实施;组织实施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办学、实施校务公开,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实施科学有效的培训,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六)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学校硬件设施,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七)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创设温馨工作环境,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八)以身作则,勤政廉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率先垂范,甘于奉献。

四、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学校设置副校长室、教学研究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总务处和大队部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七、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青岛太平路小学党支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

八、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