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生活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我校将于9月7日-9月25日开展对全区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的摸底调研工作,确定2020-2021学年度市南区义务教育帮困助学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确定资助范围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申请助学金的条件及评审标准
(一)申请条件
市南区中小学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审标准
对于申报困难家庭救助的学生,学校负责做好认定、审核工作。学生监护人要将户口簿、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烈士子女、建档立卡、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上交学校验证;对于无相应证件,但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实际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子女,家长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病历、街道社区经济认定材料等)的同时,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家访工作进行实地走访,落实家庭情况。
三、助学金的申请
1.持有效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和优抚证明等有效证件学生的申请:
学生家长需填写《市南区低保家庭学生摸底调查表》,并将学生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全页、监护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上交学校验证,原件当场返还家长,复印件由学校备案使用,原则上不需要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
2.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申请:
学生家长在了解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参考低保边缘家庭贫困线,向所在学校领取、填写《市南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摸底调查表》。学生家长将填写好的《市南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摸底调查表》送到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认定。家庭贫困证明要到乡镇、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认定、盖章才有效。
学生家长需将《市南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摸底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因故无法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者,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相应的户籍证明。所有上交材料的原件当场返还家长,复印件由需诶奥留作备案使用。
☆ 请家长务必按规定时间将所有证明材料报学校。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联系,联系电话:82866161
青岛太平路小学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