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教导处、体育组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各年级课外体育活动的具体计划。
二、课外体育活动任课教师要根据计划,活动前布置好场地,备好器材,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课前教师必向学生讲清楚锻炼要领和安全事项,活动中要做好组织与指导及安全保护工作,保证每次活动的内容、练习次数和具体要求。
三、任课教师教师与班主任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认识,激发学生主动参与体育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学生要积极参加,认真锻炼,在上体育课期间应全面地服从教师的指挥和指导,若有特殊事项必须报告教师。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有病须请假。
四、课外体育活动时间(除放学和上学的时间)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必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做危险或可能会产生危险后果的游戏和运动等,不在高、陡、险的地方及走廊处玩耍、游戏等。
五、教学过程中的集体活动或分组活动要做到有秩序,不能有争先恐后的现象发生,学生活动要在教师的视线内。教学内容不能超出《体育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准备运动环节不能缺少,运动强度、难度要合理安排。
六、学校体育器械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新器械和设备投入使用前,体育设施负责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修。
七、正确使用体育器械。借用器材建立登记制度,对高危险器具必须由教师签名领借,并由领借教师全程监督学生的使用和训练。
八、每次体育课外活动要按活动常规管理,教师做好活动记录。学生的活动状况列入学生学期体育成绩综合考评内容。
九、对无故不参加体育课外活动的班级,体育教师要及时了解原因并作记录,对屡次不参加或很少参加活动的班级要及时报教导处备案,体育组每月将体育课外活动情况报教导处作为班级月考核依据之一。
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校长室,及时送往医院,及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