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方法与儿童个性发展
发表时间:2013-05-21 阅读次数:360
家庭教育方法与儿童个性发展中,主要可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生活目标和生活价值;二是认知与沟通方式;三是良好的态度;四是坚强的意志。影响个性形成的主要因素有三个:一是生物学因素,包括遗传、先天素质和气质、体貌特征和成熟速率,二是社会化因素,主要有家庭、学校、同伴、社会团体组织和机构,广播、影视、报刊的宣传等,三是个体的自我意识,即人对自己的状况和活动的意识。
家庭是儿童个性实现社会化的主要场所,因为儿童个性的形成,社会行为的获得,其最关键的几年是在家中度过的。“家长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就是帮孩子形成一个好的个性。”这是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著名教育学家陈桂生在天津师范大学举行的家庭教育学术研讨会上提出的观点。陈桂生说,一个人的个性在儿童期形成后,很少变化,并会对其一生产生影响,而家庭教育对个性的形成起关键性作用,可以说它是早期教育基础的基础。早期儿童与父母的相互作用,情绪关系的性质对儿童以后个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社会的信仰、价值观念等社会化目标都是首先通过父母的过滤,以高度个体化了的、有选择的形式传递给儿童的。但是一直以来中国的家长过多地把儿童能够学会多少知识作为自己的教育目标,过多地关注子女成才,很少关注孩子是否有一个健全、乐观、积极的个性。这种教育误区致使现在的多数成人心理特征不明显。
每个儿童最初的个性特征或气质类型各不相同,这种特征无疑会影响父母对儿童的态度。另外,儿童的性别、家庭规模大小、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也会影响父母对待儿童的态度;父母的教养方式不同,对儿童的影响也不同。儿童间原先存在的先天差别,随着与家庭成员发生不同的相互作用,进一步扩大了。
陈桂生教授认为,个性是相对于群体的共性而言的,也是不同人之间差异的表现,独立个性的形成是一个人各方面能力完善和协调发展的结果。儿童的独立个性,包括有独立见解,有自我约束能力,尊重别人,并能独立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因此儿童在个性形成中的行为,如果不干涉他人,家长就不要过多干涉制止。陈桂生还认为,应该尽力延长家庭教育期,注重孩子的感觉和运动能力的发展。
我个人认为:要想使一棵小树成为栋梁之才,必须从小就对其经常护理,修剪枝杈。如果小时长弯了,长大以后是很难直起来的。人的成长也一样需从小进行护理与培养,才能成为有用之人。
家长的个性品质、受教育程度、言谈举止、价值取向、教养方式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的结构、家庭经济状况等都会影响并塑造着孩子个性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