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朝城路小学现代化学校管理制度
一、学校管理
01教代会制度.................................................................................................... PAGEREF _Toc23903 2
02校务委员会制度............................................................................................. PAGEREF _Toc29639 5
03学术委员会制度............................................................................................. PAGEREF _Toc11526 6
04校长办公会制度............................................................................................. PAGEREF _Toc16914 7
05班主任例会制度............................................................................................. PAGEREF _Toc24069 9
06组长例会制度............................................................................................... PAGEREF _Toc24728 10
07教师例会制度............................................................................................... PAGEREF _Toc24198 11
08外出参会制度............................................................................................... PAGEREF _Toc30967 13
二、课程与教育教学管理
09课程研发与实施制度..................................................................................... PAGEREF _Toc15721 15
10课程管理制度............................................................................................... PAGEREF _Toc885 17
11教研制度...................................................................................................... PAGEREF _Toc19220 18
12备课、上课制度............................................................................................ PAGEREF _Toc27422 20
13调、代课制度............................................................................................... PAGEREF _Toc6591 22
14升国旗制度................................................................................................... PAGEREF _Toc18257 24
15班队会制度................................................................................................... PAGEREF _Toc8486 26
16早读、午托制度............................................................................................ PAGEREF _Toc32567 28
三、教师管理
17出勤制度...................................................................................................... 30
18师德规范制度............................................................................................... PAGEREF _Toc10439 33
19教师培训制度............................................................................................... PAGEREF _Toc3454 33
20教师阅读制度............................................................................................... PAGEREF _Toc29974 36
21教师培养制度............................................................................................... PAGEREF _Toc3908 37
22教师申诉制度............................................................................................... PAGEREF _Toc22350 39
23学校奖惩制度............................................................................................... PAGEREF _Toc24353 41
四、学生管理
24学籍管理制度............................................................................................... 46
25学生申诉制度............................................................................................... 49
五、资产管理
26购物审批制度............................................................................................... PAGEREF _Toc31943 50
27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PAGEREF _Toc17832 51
28器材、教具管理制度..................................................................................... PAGEREF _Toc503 52
29计算机网络使用制度..................................................................................... PAGEREF _Toc21218 53
六、安全与健康管理
30档案管理制度............................................................................................... PAGEREF _Toc11915 55
31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PAGEREF _Toc20609 56
32食堂管理制度............................................................................................... PAGEREF _Toc11067 57
33饮用水管理制度............................................................................................ PAGEREF _Toc31464 88
七、学校与家庭、社区管理
34家委会制度................................................................................................... PAGEREF _Toc18244 89
35家长学校制度............................................................................................... PAGEREF _Toc24376 94
36教师家访制度............................................................................................... PAGEREF _Toc21167 97
37新闻宣传制度............................................................................................. PAGEREF _Toc28420 100
一、学校管理
01教代会制度
一、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的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教师“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二、教代会召开时间
每学年至少一次。
三、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1.教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教代会代表来自学校各个方面,涵盖了学校各个层次的教职工。
2.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教代会暂行条例规定,教代会在规定范围里行使其各项职权。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学校有关方面应当实施、执行。教代会的提案,有关方面应当认真落实、处理。
3.教代会具有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教代会有诸如会议、提案、表决、培训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有纵横交错的组织体系。
4.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都对教代会作了明确规定。教代会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四、教代会的基本任务
教代会的基本任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五、教代会的职权
四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六、教代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一般由校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侯选人建议名单,报请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选举或通过。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得票数超过代表半数才能当选。不宜采取鼓掌通过的办法。
八、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
1.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九、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
1.沟通制度。不定期采用“座谈会”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和学校普遍关心的问题,直接进行沟通。
2.提案征集制度。在教代会召开之前,由工会负责,向教职工征集提案。
3.代表培训制度。对教职工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4.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对学校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即德、能、勤、绩)等进行全面评估。每年评议一次。
5.资料归档制度。教代会的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归档。
02校务委员会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制度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达到统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内容: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校务委员会例会要求:
(一)参加会议人员:校务委员会成员。
(二)会议时间:每学年集中开会至少两次(因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审议决定学校重大决策、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参加会议要求:
1.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议题与开会时间须在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
3.会议必须备好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存档。
4.积极参加会议,除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前请假外,委员应按时到会,并表达意见和建议。
5.与会人员要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按会议要求进行表决。
6.委员要执行会议决议。
03学术委员会制度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机构。学术委员会成员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委员总人数不少于9人。学术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校长或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学术委员会实行遴选制,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并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并组成学术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议学校学科、课程的设置和发展规划及培养计划。
2.审议学校重大的教学计划、培训计划和科研方案。
3.审议学校向上级申报的教学和科研项目,评定教学和科研成果。
4.审议学校教师职称晋升,评定岗位设置、规划和评聘工作。
5.指导学校的教风和师德师风教育,指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6.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师研修、课题研究工作。
7.完成学术委员会其他职能。
04校长办公会制度
一、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特制定校长办公会制度。
二、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的最高决策机构。办公会由校长主持,非重大问题的决策,即一般例行校务会,或校长不能亲自主持的校务会,校长可委托副校长代为主持。会议作出的决议在公布或实施前必须得到校长的批准。
三、参加校长办公会的成员为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等部门负责人。也可根据议题需要召开扩大会议,请相关人员参加。
四、校长办公会为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每周四上午三、四节课。如适逢法定假日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可提前或延后召开,但必须提前通知会议参加者。如遇突发重大问题需要决策,校长有权召集临时紧急办公会议。
五、校长办公会要研究处理的重大问题有:
1.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3.校内机构的设置及人员安排。
4.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
5.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6.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
7.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安排;重大基建项目、大宗购置和大额经费支出安排。
8.教职工考核奖惩。
9. 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评优评先等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10.学年自评工作报告等其他重大问题。
六、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分管干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策。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做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讨论情况和与不同意见以及会议决定的机密事项。
八、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建档备查。对一些重大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处室贯彻执行。
05班主任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班主任在学生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及时传达学校各项要求,针对学生的情况开展有关活动,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和解决,并使之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反映班级同学的各种要求、意见,做好上传下达的桥梁工作,真正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例会时间
每月一次,第一周周三(如遇假日调休或临时性工作顺延至下一周)组织进行全体班主任工作会议。
二、例会安排
1.参加人员;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全体班主任。
2.会议地点:多媒体教室
三、例会内容
1.德育分管干部全面进行前月班级工作完成情况反馈,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班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德育分管干部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布置本月的班级及学生工作重点。
3.交流沟通,分享提升。以班主任例会为平台,总结在日常班级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失败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和疑难,以此达到互相学习、提高教育水平的目的。
4.工作指导,包括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导。创造条件通过外请内荐,由学校负责联系有关专家或有经验的教育工作者,对班主任进行工作指导,或组织班主任观看相关的教育管理影视资料,以达到开阔班主任眼界、拓展班主任工作思路的目的。
5.一个月重大事件剖析与落实。进行上一个月发生的重大事件成因分析,共同探讨工作方法。
6.上情下达,如学校有大事需及时告知班级学生或学校的重要工作需传达至班主任,可由相关分管干部在班主任例会上传达。
四、班主任例会实施情况
1.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迟到、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要在会前请假,会后及时到德育分管干部处补课,及时掌握会议内容。
2.每位班主任要有完整的例会会议记录,德育分管干部每月检查。
06组长例会制度
教研组是学校落实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基础。为稳固教学的中心地位,使教研组长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教研组在教学中的调研、监控、科研的作用,根据学校实际实际,特制定如下教研组长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1次教研组长工作例会,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16:10(如遇假日调休或临时性工作安排顺延至下一周),教研组长必须按时到会,非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二、例会内容:
1.学期开始,教导处组织教研组长学习讨论学校工作计划及教学工作计划。各教研组要制定相应的联系本组实际的教研组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
2.学习有关的教学理论,教学思想,教学实例,交流教学心得,区级及以上教研活动新理念(定中心发言人)。
3.分管干部反馈检查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反馈教师教案检查情况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实施情况,总结优势,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4.对照、检查、总结教学工作中的优势、得失,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
5.进行集体备课,磨课、研课活动。
6.每月末、学期末组织进行质量分析。
7.其它日常教学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如学科活动开展,学困生帮教转化情况调查等)。
三、例会考勤:
教导处将严格考勤制度,对缺席者要补课,对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
07教师例会制度
教师例会是学校管理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小结近期学校工作以及布置相关工作的重要平台。因此,开好教师例会,对顺利完成学校各项工作具有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例会制度。
一、 出席人员:全体在岗教师。
二、 例会时间:每周一下午4:10,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另行通知。会议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发言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要做到语言精练,重点突出,讲明要求、时间(专题会议除外)。
三、 会议内容:
1.传达教体局、学区等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
2.学校各部门分管干部对上周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典型,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注意事项,促进本周的工作。
3.安排本周的各项工作。主要有:教育教学、教师和学生纪律、安全、学校卫生、学校德育工作、后勤管理等。
4.重大问题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经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形成决议,每位教师必须按会议决定贯彻执行。
四、全体教师需带会议记录本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并落实会议精神。学校将于每月23日进行检查。
五、加强会议考勤,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须提前向校长请假,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准假。事后需及时补课,全面了解会议内容。
六、 为严肃教师例会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会议期间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玩手机、看报纸、看杂志、备课、批改作业、说话等)。
08外出参会制度
为提高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使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规范地进行,真正使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教师达到增长见识、开阔思路,提升素养、提高效力,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及宗旨
培训宗旨:教师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目的在于开发校人力资源,
拓宽教师视野,提升教师素养,激发教师内驱力,提高工作绩效,从而与学校共同成长,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基本原则:坚持工作需要、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离开学校到其他地方参加学习、培训,时间在半天以上的全体在岗教师。
三、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具体要求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根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二)严格执行外出计划
外出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人数、路线、时间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变路线、增加外出人员、增访与外出任务无关的地区、延长在外逗留的时间。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个人自理。
(三)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
1.通知。教体局相关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参加培训人员。
2.审核。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到教导处,由分管主任签字登记,然后报校长审核。教导处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老师进行备案登记,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做好调课安排,填好调课单,并妥善做好班级管理等方面工作交接。
(四)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程序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教导处销假。
2.学习反馈。外出学习教师返校后利用教研活动时间及时在教研组传达会议精神,汇报学习心得,必要时还要面向全体教师做汇报交流,进行二次培训。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五)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培训过程安全。
二、课程与教育教学管理
09课程研发与实施制度
一、校本课程开发
1.校本课程开发应该按照校本课程开发的原则、途径和程序进行。
2.在开发前要进行前期调研工作,调查学校师生的课程开发趋向,调查主要采用问卷、采访等方式进行。
3.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学校课程管理委员会拟订校本课程总体开发方案。
4.教师编写校本课程文本应该向学校课程管理委员会提交新的校本课程门类申报方案,并制定校本课程纲要,再进行课程文本的编写。
5.成立校本课程评审委员会,对校本课程文本进行审议。讨论确定该门类校本课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对校本课程的实施过程、方法进行探究,对课程内容,教学时间和方法等进行调整。
6.校本课程各门类任课教师应该具备与该课程相关的专业素质,在自主推荐与学校统筹安排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分工到人,责任到位。力求课程实施顺利进行,确保校本课程的质量与数量。
二、校本课程实施
(一)校本课程的集备
1.每学期第一周召开校本课程教学例会,由担任校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并上交教导处。
2.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编写教案、记录课后小结等。
(1)教案要确立教学目标,突出学习方法的指导,改革教学方式,教学结构合理。
(2)课堂教学以学生活动为主。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发展动手动脑及合作能力。
(3)担任校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月集中进行一次集体备课。
(二)校本课程的研究
1.学校教导处负责校本课程课堂教学管理和评价工作。
2.教学中要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有效利用课程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3.教师应认真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表上课。
4.教师在校本课程教学中要进行多元化的校本课程评价。
5.成立校本课程教研组,确定教研组长,由教研组长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6.每学期定期开展校本教研组活动,交流讨论校本课经验。
7.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学法交流活动,展示交流汇报学习成果。
(三)校本课程的评价
1.校本课程课堂评价参照学校“启智课堂公约”评价标准实施。
2.任校本课程的教师要认真做好校本课程评价工作,对学生参与校本课程的学习情况做出适当的、能体现课程特点的评价,结合学生自评、师评一同进行,并定期将评价情况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3.校本课程实施小组成员每月要对任教校本课程的备课以及课堂教学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与每月绩效考核挂钩。
4.校本课程实施小组定期对评价方案进行研究,结合教学实际、学生实际不断修定完善评价方案。
5.每学年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已有校本课程进行绩效评估,对校本课程文本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成为正式教材。从学生、家长、社会、效益和学校规划及培养目标等多角度出发,对课程的进一步实施和开展提出改进方案。
10课程管理制度
1.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2.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各学科教师要科学制订课程实施计划,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三表立法,负责课程设置、学科教学、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要通过日常巡视、阶段检测、教学研讨等多种形式,促进教师课程实施能力。
3.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4.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5.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6. 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11教研制度
为进一步扎实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增进教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继续完善各学科的教学研究组织,不断加强教研组和集备组的建设,配齐各教研组组长、集备组长。
二、各教研组要写好学期教学研究工作计划,各集备组要写好学期集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教研和集备活动记录。按照教导处制定的表格填写清楚,定期上交教导处,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主题、保质量,随时接受教导处的督导检查。
三、各教研组、集备组教师要努力做到每日必面谈、每星期必研究、每月必回顾、每学期必反思,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研究论坛和网上教学研究专题,根据教导处具体工作要求组织好教研组、集备组的课堂教学公开展示以及公开教研活动。
四、各教研组、集备组应及时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专题活动,保证出勤,及时了解教学研究重点和研究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校际间教学研究的交流与沟通;还应认真记录每一次外出参加教学研究的反馈表,及时反馈教学研究内容、参与发言情况、本组出勤情况等,便于教导处整体掌控教学研究工作。
五、各任课教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学科组及学校、区级组织的各项教学研究活动,因身体情况或有事情无法参加的应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
六、每位教师应积极参与听课、评课,真实记录随思随感,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究论文的评选,积累反思、总结经验。
12备课、上课制度
一、备课制度
备课是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为完成教学任务所做的准备工作。备课是教学工作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备好课是上好课的重要保证。
1.备教材:教师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通览教材,把握教材的编写规律和结构特点,明确本学科和本学段的教学内容,明确“三个维度”的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难点。
2.备教法:教师不仅要研究教法,更要研究学法,注重学法指导。积极开展“启智课堂构建”教学研究,并努力落实到每一节课的教学之中。
3.备学生: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把握学情,充分了解所教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现状,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接受能力进行教学设计。
4.备教具:教师要充分运用直观的教具、学具和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激发学生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5.备教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要求安排教学进度;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撰写教案,保证无缺项;要提前备好两周的课。
6.课后教师要及时撰写教学反思,并调整教学设计。
二、上课制度
(一)课前要求
1.教师要认真贯彻三表立法,未经教导处同意不能擅自停课、借课、调课、缺课。
2.要指导学生预习,帮助学生做好课前学习准备和学具准备。
3.要认真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准备好课件或教具。
4.带好课件、教具、教科书、教案,提前2分钟到教室候课。
(二)课中要求
1.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依据教案上课,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教学过程体现新理念,体现区域和学校的课题研究方向,组织严密,教学语言准确、清晰,板书工整,恰当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可以根据学生学的情况适当调整教学预设。
2.教学方法得当,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注重让学生快乐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体验实践、主动质疑等,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要多为学困生提供发言和表现的机会,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每个学生都能感受到成功的乐趣。
5.注意课堂反馈,练习有针对性,讲练结合;适时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同时要关注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
6.教师不得在课中离开课堂、接听电话或处理个人私事。
7.绝不允许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
8.下课铃响,教师要立即组织学生下课,不得拖堂。
(三)课后要求
1.教师要求学生整理好上课用品,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后,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地出教室。
2.上午第三节和下午第一节课后的眼操时间,任课教师要及时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13调、代课制度
为规范调课、代课的操作程序,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坚持“以调为主,调代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调课、代课管理办法。
一、基本职责
第一条:教导处负责安排调课、代课,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把握动态。
第二条:各年级组长负责监督、落实调课、代课工作,及时向教导处反映落实情况。
二、主要内容
第三条:凡需调课、代课者,应事先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公出除外),并及时(一般要求提前一天)告知教导处。
第四条:调课基本办法
(一)因公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教师一律自行调课,并告教导处备案。
(二)因公外出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原则上由教师本人自行调课,并告教导处备案。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导处负责落实调课(代课)。
(三)因私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教师一律自行调课,并告教导处备案。
第五条:代课基本办法
(一)因公外出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导处负责落实代课。
(二)因私外出连续一天以上,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先自行调课,如部分课程确实无法调整,由教导处负责落实代课。
(三)婚、丧等原因请假者,学校提倡教师调课,如有实际困难可以向教学处申请代课。
第六条:监督
(一)教导处及年级组长及时督促、检查受安排的调课、代课工作的落实。
(二)杜绝随意性的、不合理的调课、代课现象,一经发现,教导处将予以及时的警告和制止。
第七条:附则
(一)教导处应合理地安排好教师的调代课,教师应无条件地接受学校调代课的安排。
(二)教师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代、调课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教导处请假,由教导处负责安排,事后及时补办代、调课手续。
(三)教导处对调课、代课情况进行汇总记录,填写调课、代课通知单,每月进行汇总通报,在绩效工资中得以体现。期末汇总教导处全学期代课情况,提请校长室对主动承担代课任务(或者代课多)的教师以及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级部团队给予奖励。
(四)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春秋游、看电影、社会实践等),学校统一安排教师管理,不作调代课处理。
(五)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准私自换课、顶课、代课、并课,如任课老师没有履行代、调课手续或代课教师不履行职责,出现空堂现象,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14升国旗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升旗仪式,根据《国旗法》第六条中“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升降国旗制度如下:
一、学校升降国旗由学校大队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二、升旗时间为每周一早晨举行升旗仪式,每周二至周五早读之前升旗,下午放学时降旗。
三、举行升旗仪式时,全校师生共同到场参加。听从指挥,面向国旗,肃立致敬。仪式中,不得谈笑打闹,不随意走动。升国旗时,少先队员必须佩戴红领巾,红领巾干净整洁,佩戴规范。国歌声响起应自觉立正站好,面向国旗方向行礼。
四、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旗杆顶部;降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五、升旗仪式的基本程序:
1.集合。全校师生8:00分在操场列队集合,要求做到快、静、齐。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呈密集队形两列纵队站好,班级之间隔出一个人的距离。班主任老师站在队伍最前面,其余任课老师两列纵队,站在学生队伍旁边。
2.出旗。全体师生面向国旗立正站立。
3.升国旗。升旗手按国歌节奏升旗,少先队员行队礼,其他师生行注目礼。
4.奏唱国歌。全体师生整齐、响亮的唱响国歌。
5.国旗下演讲。负责国旗下演讲的学生应认真做好讲话材料的准备,讲话内容结合相关节庆日、学校教育活动等时事性比较强的主题,要求口齿清楚、熟练脱稿、声音洪亮。
6.呼校训。由大队辅导员领呼校训,全校同学声音整齐、洪亮。
7.升旗仪式上需要添加的其他主题活动,由相关部门与大队部沟通协调后,大队部统一安排。
六、每周五下午,大队部负责检查国旗是否有脏污、破损;检查旗杆及升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升旗前,检查奏放《国歌》设备是否完好。
七、发现国旗脏污、破损或有其他影响升降国旗的问题,要及时和总务处联系,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国旗升降不受影响。
八、若遇风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及其它特殊情况,由大队部组织升旗人员通知取消升旗仪式,并及时降旗。
15班队会制度
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通过班队会的形式起到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参与实践,培养能力,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的目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班队会制度。
1.班队会是学校德育要求全体学生进行的集体教育的课程。
2.班队会是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班主任的重要职责,班主任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上好班队会。
3.各班、中队学期初根据学校计划制定本中队的班队会计划,并根据计划具体落实。
4.每周按时开展班会课,在班主任、中队辅导员班主任组织下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规范》等规范,同时结合德育活动,开展形式新颖、富有教育意义、有鲜明主题的主题班队会。
5.班队会的主题明确,内容集中,确实解决实际问题。
6.各班主任、中队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组织筹备,要求有记录。全体在校生(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参加班会,在活动中真正受到教育,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7.班队会前,召集班委、少先队和学生代表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制定措施和方案。
8.每学期少先大队要根据学校计划和上级布置任务召开一至两次大队队会,中队要召开不少于四次的中队队会并严格按照队会程序进行,在队会召开之前上交队会活动方案,并邀请少先大队辅导员参加。
9.教导处随时对班队会予以指导反馈,并定期组织听课评比活动,已达到相互交流促进的作用。
10中队队会的一般程序:
中队在举行队会仪式前,要先集合列队,整理队伍。由小队长向中队长、中队长向中队辅导员报告出席人数。
报告时,小队长先向本小队队员发出“立正”口令,然后跑步到中队长面前,敬礼,报告:“报告中队长,第×小队原有×人,实到×人,报告完毕。”中队长回答:“接受你的报告!”小队长回原位,命令全小队稍息。
各小队报告完毕后,由中队长向辅导员报告。报告时,中队长向全中队发出“立正”口令,然后跑步到辅导员面前,敬礼,报告:“报告辅导员,本中队原有×人,实到×人,各项准备工作都已做好。报告完毕。” 辅导员回答:“接受你的报告,希望你们……(根据活动性质提出祝贺语,如‘希望你们的会开得很好’等)”,中队长回原位,全中队稍息。
接着活动开始,一般程序如下:
(1)全体立正
(2)出队旗(鼓号齐奏,全体队员敬礼)
(3)唱队歌
(4)队长讲话,宣布活动开始
(5)进行活动(即队会内容)
(6)辅导员讲话(活动结束后的简短讲话)
(7)呼号(一般由辅导员领呼,方法是:领呼人:“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全体队员举右手握拳回答:;“时刻准备着!”)
(8)退旗(鼓号齐奏,全体队员敬礼);
(9)宣布活动结束。
16早读、午托制度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天当中,人在早上的学习效率是较高的,早读能培养学生的朗读记忆能力、扩大学生知识面,是培养学生养成良好读书习惯的绝佳时间,为了加强早读管理,提高早读效率,特制订如下制度:
1.早读时间为周二至周五的早上8:00-8:30,地点在各班教室。
2.早读教师按时进班,有序组织早读。
3.每个学期,制定好各班级的早读计划。
4.早读内容丰富多样,积累古诗词,诵读课文,朗读英文,数学练习等。
5.早读要有明确的目的,注重效率,注意声音整齐、悦耳。
6.早读期间,各班不得出现乱跑现象,值日生在铃响后迅速进教室早读。学生不得写作业、交作业、来回走动。
7.负责早读的老师要负责组织好学生纪律,不能做与早读无关的事情,保证早读期间纪律良好。
8.当日护导教师对早读进行检查,并将情况反馈教导处。
午托教师是中午在学校吃饭、休息学生的组织者、管理者。教师应充分认识到自己责任重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踏踏实实的做好管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午托时间为11:50-13:30,地点为各班教室,午休看护教师准时进班进行看护。
(2)实施午休点名制度,保证在校就餐的学生按时午休。
(3)午托期间,教师组织好班级学生,保持安静,不高声喧哗,不在校园从事任何体育或游戏类活动,不得影响其他午托班级。
(4)午休时间组织学生有效休息,或者开展阅读等有意义的活动,不得利用午休时间进行讲课或者集体补习。
(5)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如发现学生情绪和行为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做好细致的疏导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班主任或当日护导干部反应。
(6)将学生午休情况,纳入班级管理,纳入对看护老师的考评中。
(7)护导生和护导教师检查午休情况,做好记录,教导处及时反馈。
(8)午休时间,若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午托老师负完全责任。
三、教师管理
17出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肃校纪,激发全校教师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体现奖勤罚懒的制度。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根据我校校情,现制定我校教师出勤考核制度如下:
一、工作期间
1.早到校8:00,下午离校16:30(周一培训、会议17:00点)。上班时间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向分管领导或校长请假。
2.教师出勤施行入校、离校两次签到,不得代签。如有中途经许可离校,需注明原因。
3.教师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校、会议、培训、活动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20元。无故离岗扣30元。早退或无故离岗超出一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50元。
二、公假
1.由学校派出完成各项工作,参与各项会议、培训及活动。
2.婚假:根据市南区教体局统一规定,教师在工作期间结婚,婚假3天。
3.产假:顺产158天,剖腹产173天。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按国家规定(3天),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
5.教师给子女开家长会,每学期一次,不超过半天,并出具子女学校下发的家长会通知者,视为公假,家长会通知交给分管干部存档备查。
6.哺乳假至子女一周岁,每天1小时。
7.以上公假除产假外,都需要自行调课,无故不调课者扣除相应课时津贴。
三、病事假
1.病事假:全体教职工请病事假需履行请销假制度,提前到分管干部处填写请销假登记表,经批准方可生效。因急病急事来不及请假,须通过电话向分管干部或校长请假(短信、微信请假无效)。返校当天须补交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半天以内分管干部批准,半天以上校长批准。病假1天以上需有医疗机构证明,出示医生诊断书。节假日请假外出须填写请假条,报教体局备案。
事假(含累计)一天扣除60元,病假(含累计)一天扣除40元;另外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扣除工作量津贴和岗位津贴(班主任、干部、护导、副班主任等)。
病假如住院,需提供住院记录,不住院的要提供病历、发票和请假条,否则记旷工(旷工处理办法参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
2.零星假:请假两小时以内为零星假。
四、温情假
每位老师每月可享受一次零星假(一次使用,不累计,可等同一次迟到),零星假不扣津贴;超出部分按照病事假累计扣除相应津贴。(零星假仅限当月有效)
有半天温情假(年满45岁老师每月加半天;孩子未满18岁每月加半天;每人每月最多可享1天温情假)完成或安排好所有本职工作(班主任、上课、护导、其他),不耽误学校工作的情况下可向分管干部申请温情假。半天温情假可折为两次零星假,每次记假时长为2小时,原则上不同意连请全天温情假。(温情假仅限当月有效)
五、学期奖励
请假零记录(含温情假)的教师学期末发放全勤奖奖励金100元。(备注:零星假、温情假不累计入期末汇总记录。)
六、其它情况说明
1.旷工:不服从分配,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者;超出批准假期未办理延假手续者;未经领导批准自行不上课,不参加会议,不参加培训,不参加集体活动等,按照旷工处理。1节课、1次会议、1次培训、1次活动等均扣除50元津贴。未经批准不到岗或自行离岗所造成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按照《市南区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分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2.八小时内实行查岗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早退,不得私串办公室,办公室内做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事情,不得玩游戏、炒股以及其他违反教师职业规范的行为。
3.因假换课,必须经过教导处确认,无故调课而造成空堂,扣除当事人双方课时津贴。
18师德规范制度
1.结合每年三、九月份的师德月,开展师德教育系列活动,提升教师师德素养,
2.通过读书学习,提高教师师德的内涵修养。
3.每学期与教师签订《师德责任书》,督促教师落实各项师德责任。
4.每学期进行教师师德调查的学生、家长问卷,进行专项分析,及时发现、解决师德问题。
5.每学期开展最美教师、师德楷模等“四有好老师”评选活动,对能模范遵守师德责任的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评先、晋升、研修中优先推荐,以此激励促进大教师的师德师能水平。
6.依据《教师行为规范》,《师德责任书》,对教师的师德管理进行每月量化考核和期末年终考核。
(1)对不能严格履行师德规范与责任的教师,不再享受绩效中的有关奖励和评优资格。
(2)凡造成不良影响的师德违规行为,不再享受当月和期末的所有绩效奖励和评优、晋升资格。
(3)对发生体罚等重大师德违规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9教师培训制度
为了促进教师专业的自主成长,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建设一支学习型教师队伍。学校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等规定,结合学校的发展,制定学校校本培训制度。
一、培训计划
每学期学校分管培训的领导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教师队伍的实际,立足学校的文化和发展制定出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干部教师讨论,确认最终培训方案。
二、培训内容
(一)开设与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专业培训
加大培养教师的师德修养的内容,以增强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教师学科专业知识的培训,了解课程知识、学生特点,把握学科特点;加大实践培训,切实让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二)开设通识性培训
为了让教师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为了更好地让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可以开展人际沟通、团队协作、心理、信息技术等通识性培训。
(三)开设教师在实践中遇到的共性的问题或关心的问题的培训聚焦课堂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或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进行培训。
(四)开设与兴趣爱好有关的培训
丰富教师的文化底蕴,增强教师生活与工作的情趣,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兴趣爱好开设唱歌、健身、绘画等方面的课程。
三、培训的方式
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理论培训与行动研究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在岗培训与顶岗置换相结合;校本培训与其他培训相结合;统一培训与个性化培训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
每周四下午为常规校本培训时间
五、培训管理
(一)全体教师与校长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实施学分制,5年不少于360分,每年不少于72学分,校本培训不少于24学分。学分未达要求者不得参与各级各类的评先评优资格。
(二)按时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教研活动),请假(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向分管干部请假)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根据学校相关考勤制度处理。
(三)外出学习的老师返校一周内可以采用心得交流、汇报课、专题汇报会等不同的方式与干部教师进行交流分享。
(四)学校根据参训人培训要求及任务的参与完成情况,折算学分,记入培训档案。
(五)在各级培训中能承担培训任务和积极参与者学期末给予一定奖励。
(六)按要求完成其他培训任务,按照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20教师阅读制度
我们常说“人的精神成长史就是人的阅读史”。为推进师生的精神成长,营造学校的阅读氛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大力开展全员读书活动,创建书香校园。在全校师生中倡导组织阅读活动,积极营造好学求知的校园读书氛围。培养广大师生健康、良好的阅读习惯。
二、全体教师要广泛阅读教育理论著作,深入学习教育理论、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探究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丰富自己的理论专业水平。每学期至少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书籍。
三、提倡教师把读与教、读与研结合起来。在阅读的基础上结合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感悟与反思,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读后感、论文、案例。
四、每星期安排一节学生阅读课,保证学生基本阅读时间。图书馆每天按时开放,方便学生开架阅览和自由学习。
五、班级设立图书角。教师和同学自发捐助,广泛收集图书资料。每班设2名图书管理员,负责借阅登记、图书维护等工作,并与其它班级协调交换书籍,拓展阅读资源。
六、定期举办读书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研究性学习、朗诵演讲等活动,引导师生交流读书心得。对在读书活动中表现突出、进步明显者进行表彰,促进读书学习活动不断深入持续的发展。
七、各学科教师都有责任定期向学生推荐与学科相关的书籍,激发学生的学习探究兴趣,引导学生加深对学科的理解。
八、指导学生创建家庭图书角,倡导亲子阅读,家校牵手推动学生的阅读。
21教师培养制度
为促进教师专业素养发展,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学识扎实的海派教师队伍。针对学校各层面教师的发展现状和需求,特制定教师培养制度。
一、 实习期(1年内)
1.培养目标:要熟悉学校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常规;熟悉课程标准、教材,熟悉学生,初步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学会与家长沟通的策略。
2.培养措施:学校通过组织师徒结对,常规培训,提供实践平台,参与观课议课等加以培养。
3.考核评价:师德合格,了解学校制度常规,通过课程标准的考试,展示工作日志,说课、上课过关等方式进行考核。
二、 适应期(1-3年)
1.培养目标:要加深对课程标准及教材的理解和把握,继续学习一般教学法知识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进一步了解和关注学生。
2.培养措施:学校采取师徒结对,针对性培训,专家和优秀教师诊断课堂等加强培养。
3.考核评价:师德过关,社会满意度须达80%;展示汇报课和教学日记;教师综合基本功过关,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 成长期(3-8年)
1.培养目标:要能比较准确熟练地把握课程标准,尝试开发课程,能运用教育规律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更加全面地了解和关注学生,丰富教育智慧。
2.培养措施:学校提供展示机会,搭建各种发展平台,帮助教师能比较准确地评价同伴的课,积极参加教育科研。
3.考核评价:师德过关,师德满意度达85%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各层次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成绩优良;教育科研取得一定的成果,承担校区级公开教学,有示范引领作用。
四、 更新期(8-13年)
1.培养目标:要能把遇到的问题转化为课题进行各种探索与实践,并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总结,形成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2.培养措施:学校提供各种学习和学术研讨会,独立承担教育科研,提供指导青年教师的机会。
3.考核评价:师德考核优秀,社会满意度达90%;切实可行地制定教研计划,推动教研组活动;教育教学工作成效显著,能够有效地指导青年教师;独立承担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发表有价值的论文、案例等。
五、 成熟期(13年以上)
1.培养目标:要加强理论学习,不断丰富、深化自己的教育思想与实践,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与实践体系。
2.培养措施:学校通过搭建学术交流的平台,提供推广经验的途径,提供指导青年教师和培训教师机会重点培养。
3.考核评价:师德考核优秀,社会满意度达95%以上;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独到的见解和实践并能广泛推广运用;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在市级以上获奖;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成为同行领军人物。
22教师申诉制度
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护教师的身心健康,根据《教师法》制定本制度。
1.教师申诉的范围
(1)正常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2)正常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习成绩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3)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受到侵害的;
(4)在职务聘任中,受到不公平对待的;
(5)绩效工资扣罚不合理,计算有错误,违反了学校教代会决议或上级规定的;
(6)评优评先程序不符合上级规定,受到了不公平对待的;
(7)学校职能部门在教育教学管理中违反上级规定,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的;
(8)其他违反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
2.教师申诉形式与渠道
(1)申诉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均可。
(2)根据申诉的内容,可向工会、校长室、校党支部提出申诉。
3.教师申诉的处理
(1)实行首问负责制。即教师无论口头还是书面向工会、校长室、党支部任何一个干部提出申诉,接待干部都应热情接待,问明情况。
(2)对教师的申诉,学校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明确答复。如申诉事实有误,学校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学校规定作出说明或解释。
(3)如申诉事实清楚,教师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侵害的,学校应立即予以纠正,并把结果通报给申诉人。
(4)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给教师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影响;经济受到损失的,应给于适当补偿。
(5)学校的答复应在三日内作出,特殊情况应向申诉人说明原因。
(6)教师对学校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复议应在10日内作出。
(7)对学校复议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23学校奖惩制度
学校制度是提高教师工作效能和推动学校发展的保障。为不断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实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推进课堂教学优质化进程,使学校走上高效能、健康和谐发展之路,特制订本制度。评定项目均按一学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和评定。
第一部分 奖励部分
一、个人荣誉奖励
1.综合奖包括各级政府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
2.单项奖包括政府下属专职能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如:党、团、工、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安全等部门。
3.以上奖项不重复。
二、教学展示、教学比赛类(含教学基本功比赛)
1.各级各类公开课视同于该级别一等奖。交流课、研究课视同于该级别二等奖。
2.如该比赛设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则优秀奖奖励金额为三等奖减10元。如该项比赛设有一,二等奖及优秀奖,则优秀奖视同于相应级别三等奖。
3.同一课题获奖,取最高奖奖励。
4.公开课教学(教学展示、教学比赛类等)级别界定以主办单位级别而定,本校主办的各种接待课以听课人数和开课质量的酌情授奖。
三、论著论文奖励
1.关于教师发表论文(一般千字以上)的奖励。
(1)刊物级别的界定以一般正式出版单位为准,刊物类别以刊物的合法性、类型和影响(发行量)而定。例如国家一类刊物《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
(2)关于教师获奖论文(一般千字以上)的奖励
(3)论文(教学设计、经验交流)类
如获奖论文(教学设计等)有两位或多位教师完成,则所有署名教师共同分配该奖金。
四、参加比赛活动奖励
1.各类比赛第1、2名视同于一等奖。3-5名视同于二等奖6-8名视同于三等奖。
2.竟赛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竟赛活动,教科成果评比、演讲比赛、基本功比赛,体育类比赛等。
3.未列等级等次的,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酌情奖励。
五、教师发表宣传稿件奖励
1.百字以下短讯、图片新闻及电视台图像新闻按标准下限发放。
2.100-600字标题新闻、活动报道、电视台图像新闻按标准中限发放。
3.600字以上新闻,专题新闻(电视台3分钟以上、电台5分钟以上按标准上限发放。
4.协助报刊台、撰写介绍本校办学成果的初稿根据被采用的内容的酌情授奖。
六、教师辅导学生的奖励
1.奖励对象:
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教育系统组织教体局认可)获奖的教师及组织学生参加展示活动的教师。
2.奖励办法:
(1)呈送作品参赛类:
A.如同一赛事中分获不同奖次,则以获奖按照最高奖次进行奖励。
B.如获奖作品数为1-5份,相应级别奖励金额下调20元进行奖励。获奖作品数超过10份(不含10份),相应奖励金额上浮20元进行奖励获奖作品数超过20份,相应级别奖励金额上浮40元
C.如该比赛设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则优秀奖奖励金额为三等奖减10元。如该项比赛设有一、二等奖及优秀奖,则优秀奖视同于相应级别三等奖。
D.若送呈作品只用于展示不评奖,则按照相应级别二等奖进行奖励.
E.获优秀组织奖与参赛获奖不重复奖励。
(2)现场比赛类:
A.各类比赛第1、2名视同于一等奖。3-5名视同于二等奖。6-8名视同于三等奖。
B.如该比赛设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则优秀奖奖励金额为三等奖减10元。如该项比赛设有一、二等奖及优秀奖,则优秀奖视同于相应级别三等奖。
C.组织学生参赛人数少于5人,相应级别奖励金额下调20元。参赛人数超过20人,相应级别奖励金额上浮20元。
D.获优秀组织奖与参赛获奖不重复奖励。
E.学生个人获奖以每个学生累计辅导奖;学生和团体均得奖,辅导教师不可兼得两项奖励,但就高赋奖
F.如该项活动有一名教师指导、组织,则奖励该教师,如该项活动有多名教师组织,则视每位教师在活动中做出的不同贡献按一定比例分配。(原则上该活动由一名教师主要负责,该教师奖励比例为奖励金额的50%-90%。)
七、各类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奖)
综合全年工作,评选出的各级各类先进单位,已奖励获奖团体的方式进行。
(1)在各级各类比赛的准备过程中态度积极,准备认真、尽心尽力的教师,如比赛中未获奖,将按实际情况酌情奖励。原则上奖励金额为相应级别三等奖的30%-50%。
(2)获奖级别以主办单位的级别和竞赛组织是否正规而确定,各级收参赛费的竞赛按级别类降低一、二个标准。非学校安排的奖项原则上不予赋奖。
说明:本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校长室批准后发布实施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 处罚部分
1.存在有偿家教、乱收费用、体罚学生等严重师德违规现象并经查实。
2.因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
3.不能遵守学校请销假制度,旷工两次。
4.有损害学校声誉、干群关系和教师团结的言论和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5.缺乏团队精神,不服从学校或团组的工作安排。
6.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能按时优质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7.在工作时间违规上网(非教育教学所需)。
8.在各级教学研究、培训和会议中,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9.不能及时批改作业,或让学生代批,学生课业负担重。
10.其他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行为。
11.违反上述条款1-5之一者:
(1)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一年评选优评先和晋升资格。
(2)不享受当月绩效补贴和年终绩效奖励。
(3)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12.违反上述条款6-10任意一项者:
(1)批评教育。
(2)视情节扣除当月绩效100-200元和学期末相关奖励。
13.说明:干部依据学校级部管理机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学生管理
24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依据《青岛市市南区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学籍管理制度如下:
(一)新生工作
1.每学年暑假,严格按照上级的招生文件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2.教导处负责做好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保证有序、顺利地完成此项工作。
3.做好一年级新生培训方案,组织教师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在报到前完成新生及新生家长的培训。
4.教导处收集、整理新生相关学籍的材料,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做好电子学籍管理和建档工作,班主任老师要及时将所有在籍新生的信息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
3.建立新生学籍卡,按班级设立新生学籍档案。
(二)开学工作
1.教导处严格按照《青岛市市南区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做好学生转入、转出等学籍变更工作。
2.班主任老师及时核实班级人数,对未来报到的学生,要及时与其家长联系,摸查情况,并报教导处。
3.教导处核对各年级的班级人数,按要求填写有关报表并及时上报。
4.每学期建立各班级学生花名册。
(三)日常工作
1. 班主任老师要随时检查、补充学生电子学籍的各项内容的填写,学期末及时录入学生各科学期总评成绩,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没有空项。教导处督促、检查各班电子学籍填写情况。
2.语、数、英老师要及时录入成绩系统中学生平日及期末成绩。教导处督促、检查每学期学生成绩的录入情况,并进行汇总、校对。
3.为转出、出国、历届毕业学生开具学籍证明、成绩证明等。
4. 办理学生请假、销假事宜。严格学生请假、销假及休学的登记管理制度。
(1)凡请假要持家长签名的假条,由班主任到教导处登记,学生到校后要及时到教导处销假。如在半日内既不见学生,又无电话或假条,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问明情况,杜绝旷课或逃学的现象出现。如出现此类情况要在二日内上报教育科。
(2)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学生需请假一周以内,家长要将请假条交学校留档、备案。需请长假在一周以上,半年以内的,家长要填写《学生长假申请表》,并注明“长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及学习由家长负责”等事宜,经学校、教育科审批备案后,方可准假。如学生请假时间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学校要根据休学相关规定,为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3)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休学申请》并报教育科批准后,方可予休学。
(四)毕业班工作
1.班主任、教导处认真做好毕业生电子学籍的填写、检查工作。
2.教导处召开毕业班家长会,协助家长做好志愿填写、升学报名等工作。
3.教导处为缺考,跨区、片升学的学生办理各项手续。
4.做好毕业班学生登记造册、填报相关的报表及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5.做好学生毕业后去向的收集、学籍卡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按考务要求,做好毕业考试及补考的工作。
25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制定本制度 。
一、诉人和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员是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任课教师。
二、申诉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学校和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发展权,尊重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权利,尊重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发明创造权,尊重学生平等的学习权利;保护学生个人发表见解的权利,保护学生的个性、特长的权利,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健康权,保护学生的荣誉权,保护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1.学生对学校和教师做出的各种不当行为不服,可向学生维权岗或学生维权委员会提出申诉。
2.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3.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4.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三、受理申诉的机构
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党支部、教导处、家委会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书面提出的申诉。
五、资产管理
26购物审批制度
为了使教学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在坚持教学服务的前提下,计划用款,把经费管好、用活,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学校物资购买、审批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校内审批
1.坚持计划用款,节约用款,各部门采购物品应编制有关计划,并分轻重缓急,按计划实施。
2.凡各部门(级部、组、室、处)需要购物,必须填写购物申请单,申请单应写明物品的数量、规格、用途,初步估价,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然后由学校校长审批同意,最后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1)购买物品的初步估价在1万元以内,由分管领导、校长审批后采购;
(2)估价在1万元以上20万以内的物品购买要由校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再按程序购置。
3.总务处采购人员购买物品时,应由申办部门委派一人,至少两人同时去购买,购物时应做到货比三家,确保物品质量和价格公道。
4.物品购置后应先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申请部门需要时,经总务处管理人员办理领用手续,负责管理使用。
5.凡购物无申请单或有申请单但未经上述审批手续自行购买者,一律自行支付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二、上级审批
设备器材类、服务类、工程类支出金额在20万以上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
附件流程图:
27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一、专用教室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二、使用前管理人员要对教室设备进行检测并指导师生正确使用,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使用后需及时清点设备的数量,检查设备有无损坏,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负责人需保证设备整洁完好,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电。
三、专用教室设备固定,一般不借用和兼用;使用人不得擅自将设备带出教室;师生使用中造成设备损坏的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进行而损坏的设备均应赔偿。
四、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的规格、性能、用途及保养知识,掌握设备维修的基本方法,会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平时应按保管要求做好设备的防潮、防尘等常规管理工作,使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五、各种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向后任办理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由前任按帐点物,进行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28器材、教具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要自觉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学校教学用具管理工作。
二、经常保持教具室整洁卫生。
三、教具要进行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并上橱入柜,以标签定位,陈列有序。
四、要根据教具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脏、防腐、防火等工作。
五、要严格执行器材的领用、借用管理制度。损坏、丢失、报废器材均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使用器材完毕,应及时办理归还手续,经清理整洁后归类入柜。
七、做好器材的保养维护工作,充分发挥器材的使用效能。
八、教师选用教具、必须填写教具借用记录,写明借用及归还日期。
九、教具用完后应按时归还,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使用。归还时管理人员应当面检查完好程度。如有损坏,应填写“教具损坏单”,说明损坏原因。
十、每学期结束,教具管理人员应清点一次教学用具,针对教具数量缺损情况向学校提出购置计划。
29计算机网络使用制度
一、各处室计算机由处室负责人或学校指定的教师负责,各班级计算机由班主任负责。
二、各负责人要定期维护好自己负责的机器硬件及软件,如果负责人给计算机设定密码,必须通知网管员,便于学校统一管理计算机。
三、教室、专用教室使用完计算机,教师需认真填写计算机使用记录表。
四、学校每台计算机都与整个校园和教体局局域网形成网络,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内部任何设置(尤其是IP地址),以免丢失学校重要数据,给学校造成损失,因此造成网络瘫痪者,应负全部责任。
五、如果有人员变动需要进行计算机交接,请认真做好计算机交接工作,发现计算机故障,应及时通报网管员。
六、对人为损坏计算机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要追查责任,照价赔偿。
七、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登录不健康网络或利用网络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将予以从重处理。
八、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游戏和其他应用软件,不得随意使用外来U盘等移动设备。需要安装软件和使用外来光盘和u盘等移动设备时,必须查杀病毒,以免将病毒带入机内,如因教师擅自安装,给学校造成损失,应负全部责任。
九、各处室、各班级计算机负责人负责计算机卫生管理。每位教师都应做好计算机的防尘、防盗、防磁、防震工作。严禁在机箱上乱贴、乱画。保持机箱外壳、显示器、键盘、鼠标的清洁。严禁学生私自使用机器,如需要学生使用,应征得计算机负责人的同意,并必须有教师在场。
十、各处室、各班级计算机负责人使用计算机时要注意节约用电,要设置好合适的节电模式、硬盘关闭时间和屏幕保护程序。每天下班前或外出前应当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十一、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按维护管理规定及时做出响应。未经专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删)系统软件或拆装硬件。
十二、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根据本单位文件、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时备份文件及数据,对重要部门、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的工作。备份资料作为工作档案,必要时做到多形式多地点备份。
十四、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专管人员审批同意后进行安装。
十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破坏民主团结的活动
十六、制度一经制定和颁布,各位教师应严格执行,如因个人问题给学校损失者,应负全部责任。
(六)安全及健康管理
30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保密、安全工作。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律和法规,遵守保密守则。
一、非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库房,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锁橱柜和门窗。
二、借(调)阅秘密级以上卷案,应办审批手续,并在规定的地点阅读。
三、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有秘密级案卷,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四、档案员必须对党忠诚,作风正派,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档案内容传递他人,做到守口如瓶。
五、若未按制度尽职尽责,发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1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区教育局对体伤事故处理的要求,学生在学校或外出活动中发生体伤事故后,按此流程处理:
一、救治上报
1.早读、午托、课堂、午餐时间发生安全事故,当事教师第一时间救治学生,卫生老师跟随救治。
·课间时间发生体伤事故由班主任负责救治上报。
·学生伤情较重的直接送医院救治,严重的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2.救治的同时,当事教师务必双线上报级部校长和安全分管领导。
3.当事教师联系班主任协助通知家长,班主任协助救治。
4.安全事故发生后,级部校长和安全分管领导务必于10分钟内告知校长。
二、善后处理
1.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作好相应的记录、证据资料的保存工作、录像视频的提取。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2.学校通知保险机构介入,进行理赔及善后处理。
3.级部校长跟进本级受伤学生善后,组织语数英等学科教师进行补课。
三、责任追究
1.发生体伤事故,每一位在场教师都有救治和上报的义务。视而不见,未尽到上报救治义务的将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2.学校对事故情况进行细致调查取证,对于当事教师有过错责任、未尽职履责的情况,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问责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第一条: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问责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包括:
(一)原料属于“三无、变质、过期”产品,加工前没有拣好、洗净,用腐败变质、生虫原料加工,加工的各类食品没有烧熟煮透,定型包装食品、调味品等要有产品无检验合格证明,标识不齐全;
(二)仓库没有按要求达到清洁、干燥、通风,缺少“四防”,食品没有分类存放,容器没有加盖。没有定期盘点,出现过期霉变、生虫原料;
(三)操作间出现蚊、蝇,没有配有两刀、两板、双盘,没有生、熟分开,红、白案分开,出现交叉污染;
(四)没有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配备餐具洗刷消毒设施,没有专人负责洗刷、消毒,没有做到一洗、二淘、三消毒、四保洁;
(五)冷藏设备没有按要求保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定期清洗;
(六)食堂工作人员没有保持个人卫生,穿戴工作衣帽不清洁,操作前没有洗手,无健康证;
(七)学生就餐环境不整洁,不整齐。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天天打扫干净;
(八)就餐学生发生腹泻、呕吐等现象;
如出现以上问题,将追究食堂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学校发生食堂管理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三)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五)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六)瞒报、迟报食物安全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事态扩大的;
(七)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安全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八)食堂管理人员没有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九)食品安全员食品没有及时上传相关部门菜谱,张贴食谱,没有及时给予学生饭卡充值、回收、发放,没有及时上传原料采购信息。没有每天检查食堂消毒、留样情况,做好记录;
(十)卫生管理员没有每天检查食堂卫生,做好检查记录,记录没有归档。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反馈;
(十一)没有及时开展家长进食堂工作,资料不完整;
(十二)食堂档案缺乏或者不完整;
(十三)学生就餐秩序混乱、没有养成卫生习惯、浪费粮食、缺乏健康饮食知识;
(十四)食堂调查问卷中出现学生吃不饱,卫生差,食品质量差,家长满意度低的情况;
(十五)饭菜品种单一,没有讲究香味和营养,出现冷饭冷汤。服务态度恶劣,不接受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对出现问题不及时整改;
如出现以上问题,将追究食堂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条:根据情节严重,学校行政部门给予责任人相关处罚,并记录在案,同时纳入考核中。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第一条: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问责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包括:
(一)原料属于“三无、变质、过期”产品,加工前没有拣好、洗净,用腐败变质、生虫原料加工,加工的各类食品没有烧熟煮透,定型包装食品、调味品等要有产品无检验合格证明,标识不齐全;
(二)仓库没有按要求达到清洁、干燥、通风,缺少“四防”,食品没有分类存放,容器没有加盖。没有定期盘点,出现过期霉变、生虫原料;
(三)操作间出现蚊、蝇,没有配有两刀、两板、双盘,没有生、熟分开,红、白案分开,出现交叉污染;
(四)没有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配备餐具洗刷消毒设施,没有专人负责洗刷、消毒,没有做到一洗、二淘、三消毒、四保洁;
(五)冷藏设备没有按要求保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定期清洗;
(六)食堂工作人员没有保持个人卫生,穿戴工作衣帽不清洁,操作前没有洗手,无健康证;
(七)学生就餐环境不整洁,不整齐。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天天打扫干净;
(八)就餐学生发生腹泻、呕吐等现象;
如出现以上问题,将追究食堂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学校发生食堂管理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三)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五)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六)瞒报、迟报食物安全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事态扩大的;
(七)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安全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八)食堂管理人员没有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九)食品安全员食品没有及时上传相关部门菜谱,张贴食谱,没有及时给予学生饭卡充值、回收、发放,没有及时上传原料采购信息。没有每天检查食堂消毒、留样情况,做好记录;
(十)卫生管理员没有每天检查食堂卫生,做好检查记录,记录没有归档。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反馈;
(十一)没有及时开展家长进食堂工作,资料不完整;
(十二)食堂档案缺乏或者不完整;
(十三)学生就餐秩序混乱、没有养成卫生习惯、浪费粮食、缺乏健康饮食知识;
(十四)食堂调查问卷中出现学生吃不饱,卫生差,食品质量差,家长满意度低的情况;
(十五)饭菜品种单一,没有讲究香味和营养,出现冷饭冷汤。服务态度恶劣,不接受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对出现问题不及时整改;
如出现以上问题,将追究食堂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条:根据情节严重,学校行政部门给予责任人相关处罚,并记录在案,同时纳入考核中。
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度
一、“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干部、食堂管理人员、教师、家长与学生共同组成。
一、 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对学校食堂管理、饭菜质量价格、品种口味营养、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学生就餐纪律等日常监督,并参与对食堂的年终考核。
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教师、家长与学生共同就餐制度。
3.积极开展调查访问(食堂及相关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市场价格调查、师生建议批评等),及时向本校食堂进行反馈与沟通。
4.协助学校做好管理和经营工作,保证让广大师生吃上卫生、营养可口、价格合理的饭菜,促进身体健康。
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家长与学生共同就餐制度
1.学校每天安排护导干部、班主任教师、2名家长与学生共同就餐。(班主任外出,学校安排任课老师跟班就餐。)
2.学校每月做好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家长轮流与学生共同就餐的时间安排表按时上报教体局体卫艺科。
3.班主任教师与学生共同就餐时要注意观察:当天饭菜的温度、午餐
的质量、学生是否能吃饱、浪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
4.家长到校与学生共同就餐时要注意观察:学校食堂管理、饭菜质量价格、品种口味营养、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学生就餐纪律等,及时填写记录。班主任及时把家长记录情况(特别是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
5.家长到校就餐,免除就餐费用,学校承担。
学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独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账。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1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台账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学校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同库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6.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要有标识),食品添加剂的领取、使用情况要有记录。
食堂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洗刷、消毒、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1)物理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2)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3.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4.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购洗涤剂、消毒剂时要索取批准文件、许可证件、合格检验报告等。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食品粗加工及切配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间或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学校食堂、配送的集体用餐等供应的食品成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个食品成品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按品种分别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
3.每次留样必须做好留样记录,详细记录留样时间、餐次、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人等。
4.取样工作完成后,应将留样食品及时存放在专用的、具有冷藏功能的留样冰箱(柜)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留样量为每样100克)。
5.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食堂废弃物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严禁乱倒乱堆食堂废弃物,禁止将食堂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禁止将食堂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4.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食堂废弃物喂养畜禽。
5.食堂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食堂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食堂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 每餐(或每次)配餐前必须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以上,并对操作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食堂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3.及时打扫厨房,确保地面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等清理干净。
4.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食堂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并配有盖子,垃圾及时处理,搞好防蝇、防尘、防鼠“三防”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6.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7.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餐饮服务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3.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凡餐饮服务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含有天然有毒物质,必须煮熟煮透方能食用。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烧熟煮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加强餐饮服务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食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学校卫生保健老师作为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人,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2.学校发生群体性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
(1)迅速了解基本情况;
(2)及时组织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
(3)保护好中毒现场;
(4)留存好几种就餐剩余实物和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等重要检测样品。
(5)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分别向所在地卫生、食药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食药部门开展调查,及时查清原因、控制事态发展。
3.在没有了解清楚发生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原因和范围等情况下,学校也要第一时间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原因后果、善后处理情况等,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4.报告情况应采用书面形式(含传真),情况紧急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后,再通过书面形式(含传真)或金宏办公系统报告。书面报告须由学校责任人(校长)审签。
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1.学校在用餐场所张贴悬挂内容: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的健康培训证、食堂岗位责任分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一周营养食谱、学生餐营养标准、食品价格、洗手“六步法”图谱、就餐卫生标示等。
2.学校要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公开电话和意见箱,便于及时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餐厨废弃物对环境的伤害,特制定此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
1.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建立厨房废弃物管理台帐记录,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8.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环保部门举报;
9.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一、目的
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避免或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三、职责
1.校长负责产品召回的启动及审批。
2.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产品召回的总体策划与监督。
3.检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危害的评估;仓库负责召回的具体实施;其他相关处室协助实施。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调查和评估
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
(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标识不全、不明。
(4)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外包装不合格、外观不合格、感官质量不合格等。
2.召回,是指学校对确认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3.当获知学校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当地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1)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②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③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④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2)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②不安全食品对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危害影响;
③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④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4.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结果应汇报校长,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实施召回。
五、食品召回的实施
1.食品召回由校长启动,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实施。
2.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时,经校长宣布实施召回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处室人员查找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运输过程等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
3.确定受影响产品的范围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停止生产,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停止消费。
4.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危害产生的原因,确定召回方式,由校长批准后,通知实施召回。召回方式有:
(1)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学校应将受影响产品全部收回。
(2)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
(3)一般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出换货或退货处理。
5.学校根据产品召回原因、受影响产品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用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各相关方在规定日期内实施召回。
6.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食品召回的实施进行监督与跟踪。
7.当学校启动食品召回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六、食品回收后的评估与处置
1.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各相关方反馈回来的反馈单,确认所需召回的产品是否全部处于隔离状态。
2.如未全部收回需召回产品,则根据危害风险程度通过媒介如报告、布告、新闻等形式通知学校教职工及学生,详细说明危害类型,迅速收回产品,并明确召回数量。
3.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已进行隔离的产品组织再次评估,根据危害等级、运输成本和货物价值等确定处置方案。
(1)对于一般不合格产品,如外观质量不合格、感官质量、理化指标不合格采取补救措施。
(2)对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
4.处置方案经校长批准后实施,开具《召回/隔离产品处理通知单》,下达至各相关方,由各相关方对召回/隔离的产品进行处理。
5.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召回产品的处置进行监督与跟踪。
6.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不安全食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预防方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防止此类问题的再发生。
7.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33饮用水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和落实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上墙。
2.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饮用水,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安全。
3.管理责任人要明确职责,正确掌握管道保养维护、清洗消毒、更换饮水设施等的操作规范和卫生要求,对供水进行日常监督,确保供水各环节的卫生安全。
4.管理责任人持健康证上岗。
5.学校为师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6.涉及饮用水使用机器,有合格书和许可批件方可使用。
7.为学生提供的饮水,须取得相关合格证明,有质量保证方可使用。
8.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换芯、卫生清理和消毒,并做好维护记录。学期开始前进行水质检验,经审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9.及时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饮用水提出的整改措施,加强与专业监督机构的沟通,做好巡查记录,共同做好师生饮用水工作。
七、学校与家庭、社区管理
34家委会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做好学校各项工作,提高广大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紧密配合,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网络体系,结合《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特制定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全称为“青岛朝城路小学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帮助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学校与广大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也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了解和关心教育,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经验,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三、能为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献计献策,提供帮助。
四、具有专业特长,能为学校开辟校内外教育渠道提供指导和帮助。
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时间,有热心,有责任心。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设立校级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三级家长委员会。校级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5名,委员9名,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组织下由学生家长推选1名家长为校级家长委员会成员,2名家长为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5名家长为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三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定为2年,每学年根据流动状况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因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
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职责是:
一、定期组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五、与学校一起组织校内外实践活动、家长接待日活动,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九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了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文件、文献等,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发展。
二、全面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社会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在家庭教育、言谈举止、品德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为其他家长作出楷模。
六、协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法制、劳动教育基地,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七、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可以持卡随时进入学校了解情况,可以列席参加学校领导干部会议。其他家长代表成员可持卡随时到学校了解学校工作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四、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
第十一条 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教育教学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十二条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工作开展提供方便条件和尽力协助,有计划的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在学校网站等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等。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第四章 会议及活动
第十三条 每学年第一次家长代表大会由学校协助于九月开学后一个月内召开,各级家长委员会成员都参加,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列席。在学校协助下,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成员,选出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人选。
第十四条 家长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第十五条 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列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级领导对家长委员会需加强指导和管理。家长委员会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各级教育部门要视其情节轻重,责令纠正。
第十七条 学校每学年对推动和实施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委员成绩显著者,予以奖励。
35家长学校制度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的育人建设,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指导水平,让素质教育走进学生家庭,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整体教育的合力,全面提高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家庭教育的实际,制定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加强对家长学校的领导,成立由校长以及相关干部、教师、家长等组成的家长学校育人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
2.每学期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之中,做到教学实践、教学内容、任课教师、讲课地点四落实。
3.每学期及时进行家长学校工作总结,具体详实,突出学校家长学校工作特色,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应对、改进措施,以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同时对突出个人和家庭进行表彰。
4.建立家庭教育科研管理队伍,从事课题研究、课程开发和管理等,有效运行,及时反馈,为家教科研工作提供保障。
5.合理配备家长学校教师队伍,选取有责任心、对家庭教育工作热心的教师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并定期进行研讨、协调家庭教育工作,转变和提升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理念和方法,同时倡导家长终身学习、发展自我。构建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关于学生教育的对话平台。构建家长与学生沟通交流平台。
6.
聘请校外、社区中懂教育、爱教育、乐于奉献的人士定期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同时作为讲课教师,督促家长学校工作上水平,并邀请他们加入到家长学校的办学行列中,发挥好指导、协调、引导作用。
7.充分使用好《父母课堂》,及时发放,并通过教子一得征文等形式组织家长学习。
8.保证每学年授课次数,授课可采取集中学习,分散培训,座谈会等方式,丰富家长育人方法。
9.配合学校教导处组织好学期或者学年教学家长开放活动,同时邀请家长观摩参与学校重大教育活动,创设条件举办亲子活动,创建学习型家庭,建设良好家风。
10.通过校园信息网络、电子通讯网络、班级博客、家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家庭教育信息、家庭教育经验扥个,引导家长加强学习、交流思想、提高科学教子的方法。
二、备课授课制度
1.授课老师要提前备课,精心准备。可以根据不同形式,采用不同的授课方式。
2.备课要注明重难点,明确教学目标。内容要丰富、充实,具有现代家庭教育气息,符合现代中学生思想教育特点和家庭教育规律。
3.教师要按规定时间上课,授课要认真,切忌随意应付,每次授课后要认真做好授课效果评价。
三、考勤制度
1.家长每次学习应准时参加,有事要先向班任请假。
2.家长参加学习要按规定签到、按要求做好学习记录,班主任及时做好整理,上交学校存档。
四、家长进课堂制度
1. 活动由教导处统筹安排,学期初统计人选,在班主任会议上研讨确立,列出学期“家长进课堂”的计划表。
2.时间安排:每月一次,利用校本课程时间,邀请家长来校上课。
3.活动由学校德育分管领导负总责,班主任牵头落实。以班级为单位授课,班主任为课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邀请家长,相关学情的和家长沟通,对家长的生活课教案进行先期审核,并协助家长进行课堂的组织教学。
4.检查和教案的整理:课后班主任收集家长进课堂的教案和相关照片资料,上交德育处整理存档。
36教师家访制度
家访是学校与家庭取得联系的一种重要方式,为有计划地进行,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家访责任人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100%参与家访。
二、家访形式
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家访与到校约谈相结合。
三、家访原则
发生下列几种情况,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
1.学生患病,缺席三天以上,班主任要登门或上医院探望。
2.学生家庭发生重大或不幸事件,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3.学生在学校里发生伤害事故,必须亲自把孩子送回家,说明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4.学生无故迟到、缺席,及时向家长了解原因,通报情况,共同进行教育。
5.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或品行不端,及时与家长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教育。
6.学生(特别是后进生)有进步时要及时家访,当着学生的面向家长作恰如其分的汇报,给学生和家长以热情的鼓励。
四、家访内容:
1.学生在校实际情况汇报。
2.学生在家实际情况询问。
3.结合“家访十问”,了解学生家庭的结构、经济状况、环境、教育等情况。
4.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5.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6.增进与学生、学生家长的情感交流。
五、家访的注意事项:
1.每次家访要确定家访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要对被家访的学生有较充分的了解。
2.家访前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家长家访的时间,以提高家访效率。
3.家访过程中,学生、学生家长都应在场,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片面孤立地看问题,个别问题可要求学生回避。
4.家访时要求家访教师做好情况的记录与分析,关注重要信息。
5.家访记录本每月第四周上交到工会,每月进行一次家访总结交流,学期末情况分析后存档。
六、家访工作的奖惩办法:
1.通过学生座谈会、学生问卷或家长问卷,了解有关教师的家访情况,结合教师家访记录,将此作为考核教师家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2.凡按要求完成走访学生家庭任务者,体现在每月教学考核工作中。
3.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家访任务的教师,在其当月教学考核中扣分,并纳入教师业务考核。
附:
“教师妈妈访千家”家访十问提纲
在对学生进行家访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要秉着关爱学生的态度认真倾听其父母的讲述,并做好记录。下面从教师访问内容及注意事项及如下:
家访十问:
1.孩子有没有独立的房间?有没有独立的学习空间?
2.家庭环境怎样?
3.父母从事什么工作?
4.家庭藏书有多少?
5.父母的教育类型是什么样的?
6.在家里谁主要负责孩子的教育?
7.孩子在家里的表现怎样?
8.孩子的性格、习惯、学习特长发展情况怎样?
9.家长对孩子的发展期望目标定位是什么?
10.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有没有什么困难?
家访反馈:
反馈孩子在学校的表现,课堂听讲、完成作业、特长发展、与同伴交往的情况。
家访共识:
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家访公约:
1.在家访前必须对被家访学生的家长职业、年龄和家庭关系情况等都要有所了解。
2.家访前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尊重家长和学生的隐私。
3.教师进行家访一律不得要求家长接送。
4.家访时须避开吃饭时间,以免引起误会。
5.家访工作中不得接受家长钱、物、吃请。
6.家访时老师要与家长做认真、细致、耐心的交流,提高家访工作的实效性。
7.家访后,教师要认真总结,找出学生存在的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加强后续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
37新闻宣传制度
为了更好的宣传学校各项活动,展示学校教育教学风采,规范新闻宣传流程,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由各分管干部及时撰写新闻信息,保证新闻实效。
2.新闻稿件需提报学校通讯员、新闻宣传分管领导审阅措辞、格式和政治倾向,新闻宣传分管领导再提报校长审核无误后提交。
3.学校大型活动,需提前根据方案撰写稿件,新闻宣传分管领导提前预约相关媒体单位到学校进行宣传报道。
4.文字新闻的提报,需配合适对应的图片发布,审核后先发学校公众号,再提报给教育局相关科室部门。
5.学校通讯员要对学校新闻报道进行归档整理统计,每月提交新闻宣传分管领导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