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推动学校的艺术教育,制定以下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与政策法规,按上级有关规定开齐上足艺术课程,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设立艺术教育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音乐、美术各设教研组,由教研组长具体负责学科教研活动及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
三、在学年初制定好艺术教育活动计划,认真落实,学年结束做好活动小结。
四、艺术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并参与教研活动,做出成绩,形成特色。
五、积极开展校内外艺术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艺术教育氛围。
六、培养学生广泛的艺术兴趣,组建“三团一社”兴趣小组,选派有艺术特长的教师进行指导,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和有专人检查。
七、每学年举办一次艺术节活动,开展各类艺术活动或竞赛。
八、认真、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和竞赛,并争取获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