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文件
青教通字〔201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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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
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初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市教育局对我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进行了适度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课程设置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内容
1. 小学一、二年级体育与健康周课时数由3课时调整为4课时,地方与学校课程周课时数由4课时调整为3课时。
2. 小学三到六年级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
二、有关要求
1.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课程设置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保障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2.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指导各学科教师挖掘相关课程和教材内在联系,有效地整合课程和教材内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学习质量。
3.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每周总授课时间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每节课授课时间,提高课堂效率,开设学校课程,促进学生全面而个性发展。学校调整后的课程方案需经所在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孙睿
联系电话:85912112
附件:青岛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 调整 义务教育 课程设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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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2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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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字:吕 芳 校 对:孙 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