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教师教学活动工作的开展,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干部、教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
2.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全面激励的原则;
3. 坚持分类管理、总量调控、均衡发展的原则;
4.坚持注重业绩,向班主任教师、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奖励性原则。
三、教学活动评价项目
1.课时评价:
依据教职工的工作量,包括基本课时和超课时。
教职工的工作量参照《市南区小学教师工作量实施意见》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定时公布基本课时标准(详见学校人事安排表)。
(1) 基本课时:
教职工完成基本课时基准,可取得基本课时。
(2)超课时:
超出基本课时核定基准的部分应取得超课时。
2.月考核评价
采用量(出勤)、质(工作完成质量)兼顾的原则予以评价。
(1)关于出勤:
依据《青岛香港路小学内部出勤规定》,予以评价。
(2)关于日常工作完成质量:
设观念提升、师德表现、教学质量、信息技术、综合治理、卫生履职六个奖项。依据各奖项的职责与规定,每月有侧重点的检查、考核和量化,划分档次,并进行相应评价。
具体:
① 观念提升
依据《青岛香港路小学观念提升的学习、态度、反思等考核规定》,进行评价。
② 师德表现
依据《青岛香港路小学师德表现考核规定》,进行评价。
③ 教学质量
依据《青岛香港路小学教学质量考核规定》进行评价。
④ 信息技术
依据《青岛香港路小学信息技术运用效度考核规定》进行评价。
⑤ 综合治理
依据《青岛香港路小学综合治理考核规定》进行评价。
⑥ 卫生履职
按照《青岛香港路小学卫生履职考核规定》,进行评价。
3、岗位评价
为加强、规范岗位管理,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岗位评价,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班主任岗位
依据《青岛香港路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规定》进行评价。
(2) 其他岗位
副班主任岗位
具体职责详见《青岛香港路小学副班主任岗位职责》,按照《青岛香港路小学副班主任工作考核规定》,进行评价。
副班主任档次划分根据职责完成情况由班主任和分管干部共同进行认定。
班主任和副班主任都承担管理教育学生的责任,都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在任期间享受岗位评价,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
包括图书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教导员、后勤等,必须在本职工作质、量
兼顾的情况下另外参与护导或兼管专用教室。
卫生室负责人、大队辅导员、总保管员、报账员岗位
因岗位的特殊性,工作的责任重且大,并需要独挡一面,因此参照班主任
标准评价,另外在本职工作质、量兼顾的情况下另外参与护导或兼管专用教室。
(3)中层以上干部岗位
按照上级规定确定津贴标准,但需通过考核,确定评价:
(4)兼职职务:
①组长类
学科教研组长、级部组长、学科大组长、护导组长、团支部书记。以上三项兼职不累计,以最高职务为准。
②难点工作:
如突击性迎检工作、学校重大活动、及对日常工作冲击较大的附加工作等,都需先做好教师思想工作方能完成的均视为难点工作,每月可分为1项或几项,实行动态管理。
③书面练习质量把关:1
依据《青岛香港路小学书面练习质量把关规定》标准进行评价。
④感动校园十佳教师及市专业人才、市学科带头人:
感动校园十佳教师与市专业人才及市学科带头人不累加、
⑤随班就读辅导津贴(上级检查要求):语数英教师辅导随班就读学生每月评价,担任班主任的合并评价。
特别说明:
1、除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外,其他岗位由分管干部根据教师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与考评组合议,划分档次。
2、中层以上干部不享受各项兼职评价。
3、课时评价、月考核评价、岗位评价均与出勤挂钩,按工作总量进行22个工作日合并计算,折算一天的事假,病假本着人文关怀的精神,按事假的80%计算。
当月病事假累计三天以上者,除按请假制度扣发出勤外,还将视具体情况酌情评价。
(三)学期绩效考核评价:
1、学期考核奖
按学期发放。
参考教职工的月份出勤和工作完成质量的评价档次,给予综合定档评价。
2、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体现对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分科、分部门按实际情况予以考核。考核重视教研组和团队共同发展成果;重视个体纵向与发展,兼顾有关质量提升的数据,综合考核评议后,予以评价。
4.加班奖励
确需加班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签字方可认定为加班。
5、寒暑假:期间设立突出贡献、交办工作、加班三个奖项评价。
青岛香港路小学
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