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山东省青岛香港路小学 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5、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6、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 机构设置
校长室、副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43.22万元,支出总计1844.7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174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3.2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184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78.27万元,占69.29 %;项目支出566.43万元,占30.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94.28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84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3.22万元,占94.37%;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92万元,占5.63%。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84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7.14万元,占10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 1278.27万元,占69.29 %;项目支出566.43万元,占30.7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5.3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121.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1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幼儿园开展教育保育工作开展取得的保教费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教育支出(类)教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及行政办公支出: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用于人员出国培训经费。
十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用于学前教育的人员经费及培训、设备购置的、修缮支出
十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用于小学教育的人员经费及培训、设备购置的、修缮支出。
二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用于初中教育的人员经费及培训、设备购置的、修缮支出。
二十一、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用于事业单位教育的人员经费及培训、设备购置的、修缮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教育(项):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用于特殊教育的人员经费及培训、设备购置的、修缮支出等。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用于义务教育段教育的设备购置的、大型修缮、房屋建筑物的改造支出等。
二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用于体育的人员支出等。
二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用于少体中心和少体校的设备购置的、大型修缮、房屋建筑物的改造支出等。
二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应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用于少体中心和少体校的设备购置的、开展体育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