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香港路小学

青岛香港路小学教育教学权力清单制度

发表时间:2020-09-25 阅读次数:880

教育教学权力清单

学校校本教材开发和学校课程开设

青岛香港路小学课程研发与实施制度

一、校本课程开发

1.校本课程开发应该按照校本课程开发的原则、途径和程序进行。

2.在开发前要进行前期调研工作,调查学校师生的课程开发趋向,调查主要采用问卷、采访等方式进行。

3.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学校课程管理委员会拟订校本课程总体开发方案。

4.教师编写校本课程文本应该向学校课程管理委员会提交新的校本课程门类申报方案,并制定校本课程纲要,再进行课程文本的编写。

5.成立校本课程评审委员会,对校本课程文本进行审议。讨论确定该门类校本课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对校本课程的实施过程、方法进行探究,对课程内容,教学时间和方法等进行调整。

6.校本课程各门类任课教师应该具备与该课程相关的专业素质,在自主推荐与学校统筹安排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分工到人,责任到位。力求课程实施顺利进行,确保校本课程的质量与数量。

二、校本课程实施

(一)校本课程的集备

1.每学期第一周召开校本课程教学例会,由担任校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并上交教导处。

2.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编写教案、记录课后小结等。

1)教案要确立教学目标,突出学习方法的指导,改革教学方式,教学结构合理。

2)课堂教学以学生活动为主。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发展动手动脑及合作能力。

3)担任校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月集中进行一次集体备课。

(二)校本课程的研究

1.学校教导处负责校本课程课堂教学管理和评价工作。

2.教学中要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有效利用课程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3.教师应认真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表上课。

4.教师在校本课程教学中要进行多元化的校本课程评价。

5.成立校本课程教研组,确定教研组长,由教研组长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6.每学期定期开展校本教研组活动,交流讨论校本课经验。

7.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学法交流活动,展示交流汇报学习成果。

(三)校本课程的评价

1.校本课程课堂评价参照学校“启智课堂公约”评价标准实施。

2.任校本课程的教师要认真做好校本课程评价工作,对学生参与校本课程的学习情况做出适当的、能体现课程特点的评价,结合学生自评、师评一同进行,并定期将评价情况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3.校本课程实施小组成员每月要对任教校本课程的备课以及课堂教学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与每月绩效考核挂钩。

4.校本课程实施小组定期对评价方案进行研究,结合教学实际、学生实际不断修定完善评价方案。

5.每学年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已有校本课程进行绩效评估,对校本课程文本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成为正式教材。从学生、家长、社会、效益和学校规划及培养目标等多角度出发,对课程的进一步实施和开展提出改进方案。


青岛香港路小学课程管理制度

1.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2.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各学科教师要科学制订课程实施计划,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三表立法,负责课程设置、学科教学、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要通过日常巡视、阶段检测、教学研讨等多种形式,促进教师课程实施能力。

3.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4.
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5.
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6.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学校授课时间调整

青岛香港路小学授课时间调整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174),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通知(教基二〔2017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课程开设专项排查整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20 ),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必修课程课时安排,市教育局对我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进行了适度调整。我校现将调整后的课程设置予以公布,请各教研组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内容

1.小学一、二年级周课时总数由26节调整为29节,增加科学课1节,综合实践课1节,地方与学校课程周课时数由3课时调整为4课时,其他年级周课时总数、学科课时数不变(见附件1)。

2.地方和学校课程首先执行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必修课程课时安排(见附件2),剩余的地方和学校课时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自行安排课程。

3.劳动教育课可安排在综合实践活动课,12年级劳动教育平均每周不少于0.5课时,39年级劳动教育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根据实际需要,学校可分散或集中安排课时,相关专题活动可以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融合实施。

4.信息技术课可安排在综合实践活动课,海洋教育课可安排在地方与学校课程。

二、有关要求

1.各教研组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课程设置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保障科学课、综合实践课、地方和学校课程的开设,任何任课教师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2.学校教导处根据要求,对课程安排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整改,并于20191月底前整改完成。

3.学校教导处充分挖掘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做好调整后的师资和课程安排。


附件:1.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

2.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必修课程课时安排


                                  青岛香港路小学

                                  2019年19

 



                      


附件1

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六三学制)

课程

年级

周总课时

(节)

占九年课时总计比例

%

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

3

3

 /

/ 

/ 

/ 

/ 

/ 

/ 

6

22

7.9%

 /

 /

3

3

2

2

 /

 /

 /

10

 /

/ 

 /

 /

 /

 /

2

2

2

6

历史与

社会

历史与社会

/ 

 /

 /

/ 

 /

/ 

3

3

3

9

9

3.2%

历史

/ 

 /

/ 

 /

/ 

 /

2

2

2

6

10

3.6%

地理

/ 

/ 

/ 

/ 

/ 

/ 

2

2

 /

4

科学

1

1

2

2

2

2

4

6

5

25

25

8.9%

生物

/ 

/ 

/ 

 /

/ 

 /

3

3

/ 

6

14

8.6%

物理

/ 

 /

/ 

/ 

/ 

/ 

 /

2

3

5

化学

/ 

/ 

/ 

/ 

/ 

/ 

 /

 /

3

3

语文

8

8

7

7

6

6

5

4

5

56

56

20%

数学

4

4

4

4

5

5

4

4

5

39

39

13.9%

外语

 /

/ 

2

2

3

3

4

4

4

22

22

7.9%

体育

4

4

3

3

3

3

3

3

3

29

29

10.4%

艺术

4

4

4

4

4

4

2

2

2

30

30

10.7%

音乐

2

2

2

2

2

2

1

1

1

15

美术

2

2

2

2

2

2

1

1

1

15

综合实践

 1

1 

2

2

3

3

3

3

3

21

48

17.1%

地方与学校课程

4

4

3

3

2

2

4

3

2

27

周总课时数()

29

29

30

30

30

30

34

34

34

280

 

学年总课时()

1015

1015

1050

1050

1050

1050

1190

1190

1122

9732

 





说明: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7]6号)要求: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品德与生活和七、八年级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要求: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174号)要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

4.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和有关要求, 小学科学课程起始年级调整为一年级,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修订完成前,原则上要按照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1课时安排课程,三至六年级的课时数保持不变。












附件2

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必修课程课时安排


年级

课程内容

周课时数

合计周课时数

1-2年级

安全教育

0.5

1.5

传统文化

1

3-6年级

安全教育

0.5

2

环境教育

0.5

传统文化

1

7年级

安全教育

0.5

2

环境教育

0.5

传统文化

1

8年级

安全教育

0.5

2

环境教育

0.5

传统文化

1

9年级

安全教育

0.5

1.5

人生规划

1











学校课程等教学改革项目确定

青岛香港路小学课程改革方案

              (2018年—2023年)

一、学校背景分析与课程理念

幸福是人类生活的永恒情结,追求幸福是推动人类发展的源动力,教育作为促进和成就人发展的事业,只有坚持“生本”思想,尊重敬畏每一个生命,才能成全成就每一个学生的幸福成长!我校的“幸福三原色”课程正是基于“让每一个生命幸福绽放”的办学思想,确立了“敬畏生命,植根生活、自主生长”的“幸福三原色”课程的核心理念,即,敬畏生命——课程实施要源于学生的生命成长规律和需求,充分体现生命的崇高价值;根植生活——课程建设基于学生的生活经验与未来生活的需求,课程实施要立足实践、走进生活,彰显其不竭的生命与活力;自主生长——这是课程实施的最终目的,以学定教、不教而教,发展学生的必备品格和未来所需的关键能力,实现每一个学生自主幸福地成长。学校将依托课程改革,为每一个学生一生的幸福奠基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努力打造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幸福校园。

 (一)国家层面

2014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整体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自2014年至2016年的《中国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的提出无不对“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心素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每一个听起来都格外重要。 “核心素养”正成为一把衡量教育行为的“新标尺”,变革正渗透到学校办学的诸多环节中。学生的核心素养是整个学校教育的灵魂,把学生的终身发展作为育人的价值追求,变革必然渗透到学校课程开发、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教育评价、校园文化建设等各个环节中,需要学校统筹规划,为核心素养的落地提供全面系统的支撑。但让不少教育界人感到头疼的是,核心素养究竟要如何落地?毕竟,让学生具备核心素养比提出核心素养概念要重要得多,也难得多。对于学校来说,核心素养培养的两大难点,一是核心素养校本化的实施,二是核心素养校本化的评价。对于学校来说,通过校本化的育人目标研究,有所选择和侧重地实施核心素养的培养,基本可以化解第一个难点。对学校、学生的评价要进行彻底的变革,学生素养的显性表现和隐形要素如何“测量”,这是个挑战。校本化的评价指标会影响到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落地生根”。 而这两个难题都可以通过校本化的课程改革实现。简单地说,核心素养培养的校本化就是新一轮国家课程的校本化与校本课程系列化,这体现出国家课程的统一要求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实施差异。

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营造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提升核心素养。最终,激发和引导每一个学生走向个性化的自我成长之路,直到发展成为具有独特生命价值的最好的自己——既全面发展,又具有健康的个性,为人生幸福夯实基础。

(二)地方层面

青岛是一个多元文化相融和的现代化城市,学校课程改革发展也为区域地方的经济发展、城市国际化提供了的人才的需求。随着2018年上合峰会在青岛的召开,更将青岛的发展放眼到世界、放眼到未来,青岛势必随着 “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产能合作、能源资源开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海洋经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资、生产、服务网络,为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合作创造便利条件。青岛的发展也为学校的课程改革提供了丰富的课程资源,不仅有海洋资源、还有技术研究资源、开放的教育资源与国际交流资源,在城市发展的人才需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中找到很好的契合点,青岛也是人口多元融合的城市,这些都为学校的本土化的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

(三)学校层面

随着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学校的课程建设已成为改革的重点。本着传承与发展的办学思路,学校确立了“让每一个生命幸福绽放”的办学理念,努力打造“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幸福校园”的办学目标,将课程的建构与实施作为实现育人目标最有效的着力点,构建学校特色化的课程体系,扎实推进核心素养校本化的实施与落实。以此为基点,依托课程的建构与实施来实现校本化的核心素养与育人目标。

依据学校文化积淀及办学理念,将“幸福”作为学生发展的终极目标,以国家提出的学生核心素养为基础,我们构建了香港幸福三原色:即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其中责任为幸福底色,活力为幸福  主色,品位为幸福亮色。

学校怎样去进行整个课程建设?基于国家核心素养,以“幸福三原色”为育人目标,积极构建“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幸福课程。

1.以生为本,立德树人。秉承“以生为本”教育理念,课程的规划以建设必须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先成人再成才是学校课程开发的基本方向。

2.兼容并蓄,传承创新。进行多元育人,吸纳广阔的教育资源,开放办学,同时秉承在传承中发展,尊重学校原有的文化积淀,以此为基础,促进育人更科学、更完整。

3.师生共进,特色发展。核心素养校本化的落实要以“立足学校情”为课程改革的出发点,围绕“幸福三原色”增减课程,发展学校特色,构建具有香港特质的“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学生基因和教师品性。

以“幸福三原色”为学校核心育人目标,进行课程校本化的改革,架构校本化的课程体系。开发适合学校学生发展的课程,通过逆向教学设计思想构建校本化课程体系。让香港路小学成为“成就每一个幸福人生”的摇篮。

二、课程建设目标

我们将逆向教学设计的思路运用到学校课程建设上,提倡从“终点”,即所追求的结果(目标或标准)出发开始设计课程,确立了学生发展目标、教师发展目标、学校发展目标。

(一)学生发展目标

学生发展的总目标是:发展学生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让学生能够拥有“责任担当的品格,释放活力的热情,品位生活的能力”。 培养“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幸福儿童。

以学生发展为主线的“幸福三原色”学生发展分目标:

有责任:善待自己  关爱他人  奉献社会

有活力:积极向上  乐于学习  勇于创新

有品位:爱好广泛  审美情趣  远大理想

(二)教师发展目标

教师发展的总目标是:造就一支具有师德高尚、具备专业素养、善于实践创新的教师队伍,成就“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幸福教师。

以教师发展为主线的“幸福三原色”教师发展分目标:

有责任:爱生如子  严于利己   身正为范

有活力:博于学问  明于睿思   身心康健

    有品位:爱好广泛  举止文明   热爱生活

(三)学校发展目标

学校发展目标:成就学生成长,让每个生命幸福绽放;成就教师发展,铸就每一位教师幸福的事业;办一所“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幸福校园”,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

以学校发展为主线的“幸福三原色”学校发展分目标:

有责任:担当教育的使命

有活力:勇于教育创新改革

有品位:社会知名度的好学校

三、课程结构与设置

以“让每个生命幸福绽放”为育人理念,以“幸福三原色”为育人目标,将学生核心素养融于学校校本化的课程实施中,我们最终确立了“幸福三原色”课程体系。

附: “幸福三原色”课程体系图谱


“幸福三原色”课程体系构架解读为:

课程核心:“以生为本,幸福成长”。

幸福三原色育人目标:培养“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幸福儿童。

幸福三原色实施的3大课程群:责任课程群、活力课程群、品位课程群。

“幸福三原色”以课程校本化实施的形式落实在校本化的三大课程群中,三大课程体系主要构建为:

 责任课程群:围绕责任目标的核心理念,主要开设以下课程:国家课程层面---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地方课程层面----传统文化  环境与安全,学校课程层面---校本课程《责任教育》,隐性课程层面----节日类课程,例如:重阳节、建军节、国庆日等。

活力课程群:围绕活力目标的核心理念,主要开设以下课程:国家课程层面---体育,学校课程层面—软式棒垒球、网球、轮滑、羽毛球、机器人、足球、建筑模型、篮球、围棋,隐性课程层面—实践活动类课程,例如:春游、秋游、参观、访学等。

品位课程群:围绕品位目标的核心理念,主要开设以下课程:国家课程层面—音乐、美术,学校课程层面---古琴、茶艺、合唱、陶艺、舞蹈、胶东大鼓、书法、行进管乐,隐性课程层面---活动类课程,例如:淑女节、艺术节等。

在“幸福三原色”课程体系构架中遵循以下原则:

1.课程体系整体化构架: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幸福三原色”为学生成长的育人目标,在传承中创新,借助逆向教学设计的思想总体规划学校课程,将课程涉及到核心素养的各领域,实现“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以此为核心,形成香港特有的课程体系整体化构架。

2.国家课程精细化的实施:在国家课程的实施中,采用逆向教学设计的思想在课堂中改进教学方式,精细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以核心素养为中心,体现“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使核心素养校本化。

3.地校课程模块化的实施:梳理学校地校课程,挖掘地校课程中“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结合点,对地校已有的课程进行补充、整合,以“幸福三原色”为目标进行模块化的统整,体现地域特色,实现育人目标。

4.隐性课程显性化设计:校园文化、科技节、各种德育节日与实践活动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的成长,因此被称为隐性课程,围绕“生本—幸福”的育人理念与“幸福三原色”的育人目标,我们将隐性课程显性化设计,从而形成对国家、地校显性化课程的有效完善与补充。

四、课程实施

(一)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

以“幸福三原色”为导向,按课标高质量实施国家地方课程的同时,通过国家课程校本化的实施培养“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幸福学子。

我校依托学校已经申报批准的山东省重点课题、青岛市重点课题《基于逆向教学设计的课堂教学改进与学校课程建设研究》,在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的过程中,主要从以下两个部分开展:

第一部分是“活力课堂”的学科教学研究。以逆向教学设计为主要思路的课堂教学改革,目标是落实国家课程的育人目标,确保实现“幸福三原色”课程体系中国家课程的校本化的“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育人目标,借助逆向教学设计的思想主要探索基于课程标准,运用逆向教学设计如何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活力课堂”。包括逆向教学设计的整体思路与步骤研究、教学目标细化策略研究、教学评价设计策略研究、基于逆向评价的教学实施研究、逆向教学设计的课堂评价与反馈研究等。

“活力课堂”的学科教学研究从3个研究基点推进:1.逆向教学设计的备课研究。主要工作是帮助教师了解逆向教学设计的思想理念,运用逆向教学设计的思路改进教师备课,围绕“目标”以“评价方式与标准”为标尺,提高备课的实效与高效,为改进课堂教学迈出坚实的第一步;2.逆向教学设计的教学实施研究,关注逆向教学设计在教学中的实际效果,加强逆向教学设计的备课方案的适应性,使教学评价在教学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做到课堂的每个环节与学习目标都有可测性、可评性,教师可通过教学中设计的教学评价直接反馈出教学成效与学生学习的时时效果;3.逆向教学设计的教学与课程的融合研究,以单元逆向教学设计为统领,对教材内容进行单元统整的改革实践,在实现课堂高效教学的同时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目标达成,实现以教学提升来促进课程实施的整体思路,使研究从教学改革逐渐向课程体系构建过渡。

第二部分是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的点上推进。从语文学科入手开展“书香致远”阅读课程,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幸福三原色”为导向,在校本化的三大课程群中落实育人目标,我们将“书香致远阅读课程”与国家课程语文学科教学进行校本化的优化整合与拓展,进行语文课程“幸福三原色”校本化的实施。

“书香致远”阅读课程将分三个板块进行:一是课内阅读,在低年级引进“少儿绘本阅读特色课程”等形式,与语文学科结合开展,在绘本中结合图文并茂的形式让学生感受文字与图画的结合之美,提升“品位”之道;二是专题阅读,在中、高年级开展“阅读与写作”专题实验,在阅读中启迪智慧,学会大爱,感受“责任”之魂;三是家读工程,引导家长在家带领学生开展阅读,在亲子阅读中体会生活的精神家园,打造“活力”之源。学校也加大投资,为各年级配备绘本及图书,助力学生逐步养成阅读的良好习惯。

“书香致远”阅读课程的主要内容是借助《银杏树下来悦读》阅读手册的推出而开展的。此手册是学校干部教师共同研制的,是依据课程标准和各年级学段学生的年龄与认知规律而设定的。手册中选取了适合各年级学生阅读的经典篇目和必读书目,详细制定了各年级的阅读标准和评价方法,也是对国家课程的优化整合与延伸。

 “书香致远”阅读课程的课程结构上,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一是利用学科课程,在语文教学中,与书本中的课文相整合,为学生提供丰富的阅读资源,扩大学生的阅读量,同时借助《银杏树下来悦读》手册,利用早上、中午的微课时(20分钟)时间开展实施;二是利用活动课程,开展读书演讲、每周好书推介、亲子阅读、节日经典诗文朗诵等,让经典内化于心;三是利用隐性课程开展实施,学校改建图书室,创造读书氛围,提供优质的读书资源,在每层的走廊建设中,也融入了读书元素,在潜移默化中育人。

(二)拓展性课程及特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学校以“幸福三原色”课程体系为依托,积极打造“三大课程群”,在地方课程中注重拓展性课程的实施,在学校课程中突出特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1.“幸福三原色”拓展性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守护蓝色家园》海洋课程是地方课程《海洋教育》在校本化实施过程中,以“幸福三元色”课程体系为依托开发的拓展性课程。《守护蓝色家园》在教学内容上按照低中高年级进行整合与编写,低年级是《探究海洋奥秘,感受卫所文化》,中年级是《了解海洋经济,捍卫国土完整》,高年级是《保卫海洋权益,增进国际交流》,通过对地方课程《海洋教育》的整合与延伸,不仅体现了课程“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校本化的实施,更是将课程与学生的自身的实际生活相结合,更有利于达成以下“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目标:通过《守卫蓝色家园》课程的研发与探究,增强学生的“爱海如家”的国防责任意识,引导学生树立起热爱海洋、探究海洋、守卫海洋、造福海洋的海洋观,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感;通过学生的学习与探究实践,能够了解并掌握海洋、海军、海防的基本知识,为将来保卫、建设祖国储备迎向未来的关键能力,提升海洋素养与品位;了解并掌握研究性学习的方法,培养学生的信息搜集、合作探究、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具备再学习的活力与动力;初步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身边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幸福奠基。

2.“幸福三原色”特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1)责任课程

《责任教育》课程是我校自行研发的学校课程。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整合《青岛香港路小学责任十条》,借助 “开发、实施、观察、反思、再开发”一个周期的探索、试验、研讨提炼、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育人目标:通过课程实施,让学生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课程目标指向“幸福三原色”的“有责任”育人目标。

课程评价标准:学校依据《责任教育》的育人目标,结合学生年龄特点,详细制定了每个年级《责任教育》课程实施的评价标准。

课程编制内容:将课程基本框架制定为:“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对集体和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生态环境负责”四个篇章。每年级根据四个篇章制定每个课题的具体目标。本课程主要体现三方面特点:一是教材选材来源于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的学习、生活、探究的实际生活,以学生活动为课程载体,真正体现课程的校本化;二是各学科整合,在《责任教育》教材中延伸各学科知识,注重培养学生的技能发展;三是以文化基础,注重学生自主发展,引领学生参与社会活动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

隐性课程显性化设计:为了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学校将进行新一轮的校园文化建设,将教学楼一楼打造为“责任长廊”,通过走廊文化的图文渲染及展评栏的搭建,为学生们营造隐性的责任学习课程氛围。另外通过每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演讲”,对学生进行“责任在身边”的知礼教育。演讲内容均是将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校园生活案例与学校的责任教育目标有机融合,让学生切身感受到在学校、在家庭、在社会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将责任的“知”落实到日常的“行”中,提高学生的公民素养。

2STEAM课程



着眼于学生的核心素养的培养,以项目式学习方式多元融合国家课程、校本课程、社团活动和社会资源无边界学习的形式,研发和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STEAM课程体系,落实核心素养的培育。

以科学实验为依托开展STEAM+教育。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和发展需求,开发生活技能、科学实验、创意手工等一系列创客活动课程,通过合作探究、动手实践、创新探索等,学生在多维度、多层面、多角色的实践课程中,在切身的实践体验中丰富认知,锻炼能力,满足成长需求。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其他国家课程各学科以学科的核心知识特点为基准点进行合理的重组、延伸、补充、拓宽。

以引进校本STEAM课程《维京时代》、《设计思维》为依托,培养学生跨学科知识融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学生学习领域,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形成开放、民主、科学的学科课程观,建构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的学科课程。

以智慧分享科技为依托,开展海模、空模、建筑模型、机器人、3D打印等STEAM+研究活动,挖掘、巩固、发展学生的优长,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多领域多方向的“社团活动”课程,为学生施展才华、发展潜能搭建广阔的平台。

以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开展STEAM+教育。突破校园限制,通过组织学生进行校外实地考察、场馆参观研学等(科技馆、研究所),建立学生与自然、社会生活的联系;挖掘家长教育资源,请家长进课堂开拓学生视野;引导学校研究、开发社会实践课程构建“没有围墙的课堂”“没有边界的课程”,为学生深度学习提供平台。

3.课程实施路径

责任课程群

课程名称

开放形式

针对学段

年级

课时安排

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

班级授课

全学段

1-6

1-4年级每周3节;56年级每周2

责任课程

班级授课

全学段

1-6

1256年级利用每周班会课讲授;34年级兼周1

传统文化

班级授课

中高年级

3-6

每周1

环境与安全

班级授课

中高年级

3-6

每周1

节日类课程

主题活动

全年级

1-6

根据实际情况开设



                           活力课程群


课程名称

开放形式

针对学段

年级

课时安排

轮滑

社团

全学段

1-6

周一、二、四体育活

动课

软式棒垒球

社团

全学段

1-6

周一——周五体育活动课,一年级每周一节体育

网球

社团

低中年级

1-4

周一——周五体育

活动课

篮球

社团

中高年级

3-6

周一、二、四、五体育

活动课

羽毛球

社团

低中年级

3-6

周一——周五体育

活动课

足球

社团

全学段

1-6

周一——周五体育

活动课

围棋

走班

低、高年级

14

一年级每周一节课外活动课,四年级每周一节走

班课

乐高搭建校园课程

走班

4年级

4

四年级每周一节走

班课

乐高机器人

走班

4年级

4

四年级每周一节走

班课

3D打印

走班

4年级

4

四年级每周一节走

班课

实践活动类课程

参观,访学,研学

全学段

1-6

根据实际情况开设


                                    品位课程群


课程名称

开放形式

针对学段

年级

课时安排

音乐

班级授课

全学段

1-6

每班每周2

美术

班级授课

全学段

1-6

每班每周2

古琴

社团

中高年级

3-6

周四课外活

动课

茶艺

社团

中年级

34

周五课外活

动课

合唱

社团

2345年级

2-5

周一,周五课外活动课

陶艺

社团

中高年级

3-6

周三课外活

动课

舞蹈

社团

1-5年级

1-5

周一,周四课外活动课

胶东大鼓

社团

45年级

45

周二课外活

动课

彩沙瓷板画

社团

中高年级

3-6

周三课外活

动课

行进管乐

社团

全学段

1-6

周二、四、五课外活动

活动类课程

主题活动

全学段

1-6

根据实际需

要开设



                          融合三大课程群的课程实施


课程名称

开放形式

针对学段

年级

课时安排

语文

班级授课

全学段

1-6

1-2年级每周8课时;3-4年级每周7课时;5-6年级每周6课时。

数学

班级授课

全学段

1-6

1-4年级每周4课时;5-6年级每周5课时。

英语

班级授课

全学段

1-6

1-4年级每周2课时;5-6年级每周3课时。

科学

班级授课

全学段

1-6

1-2年级每周1课时;3-6年级每周2课时。

信息技术

班级授课

全学段

1-6

1-2年级间周1课时;3-6年级每周1课时。

综合实践

班级授课

中高年级

3-6

每周1课时

海洋—守卫蓝色家园

班级授课

全学段

1-6

间周1课时

STEAM

班级授课+社团

中高年级

3-6

班级授课:3-4年级每周1课时;社团:3-6年级每周2课时。


(1)必修类

我校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传统和优势,挖掘教师的潜力,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开发适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校本课程,目前责任课程、阅读课程、软式棒垒球、守卫蓝色海洋课程、美术匠心等都是我校学生必修的校本课程。

2)选修类

我校在“让每个生命幸福绽放”的办学理念的指导下,以学生主体发展为主,尽量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选修类课程资源开发我们的目标是:在课程改革的实践中完善课程选修制理论,构建我校规范化的选修课框架体系;建设一批相应的选修课教材;培养出一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从而为课程改革的发展提供宝贵的规律性经验。选修课设置的基本原则是:发挥教师特长,体现教师主导;发展学生特长,体现学生主体;尊重学生意愿,促进个性发展。

目前我校在三维课程中共开设三大类40多门选修课,分为(1)提高类选修课。这类选修课的对象是成绩优秀,兴趣和特长比较定型并希望在某一学科有所特长和进一步发展的学生,提高他们的才能。这类课程有:趣味数学、行进管乐团、合唱社团等。(2)拓展类选修课。这类选修课的对象是那些对某一领域有兴趣的学生,通过介绍一些新的科学理论,扩大学生视野,可以促进他的能力进一步发展。这类选修课有美文欣赏、围棋、3D打印、陶艺、茶艺等。通过这些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学校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给学生的发展提供广阔空间,极大丰富了学生的学习体验,同时也促使教师不断思索:怎样才能开发出学生喜欢的课程,从而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3)课时的设置与实施

为了让学生成为课程的探究者、推进者,让每门、每类课程真正成为“育人的课程”,我校打破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富有活力而高效的课堂重构。在学校班级课程表中,课堂已经不同于传统的40分钟课堂,有些体验、实践与探究类课程可以不受下课铃声的制约,也不受教室、围墙的局限,拥有广阔的资源,图书式、实验室、创客空间等都成为了学生探究的乐园。

五、课程评价

(一)对学生学业的评价

1.评价主体多元

针对课程研究,开展师生点评、生生互评、家长对学生跟评,使学生学业的评价成为教师、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师生评价赏析,评出优秀作品;通过研究性学习记录展示、小组汇报等,学生互相评议本次活动的优缺点,提出今后改进的方法等。

2.评价方式多样

为了使评价过程更真实、形象,综合评价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情感态度、知识与技能,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具体体现,我们实施学生成长归档评价。学生的成长档案袋,搜集存放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记录单、研究性学习报告、学习心得等。同时学校的长廊定期展示学生的优秀学习作品。师生共同持续记录成长足迹,相互分享欣赏,同时也形成纵向比较,指导学生学习。

3.评价促进发展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重视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既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优劣,扬其长处,又从成果中看到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优点,还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学生学习方式的优劣,通过评价,不断推动和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

(二)对教师实施的评价

1.课程展示:进一步促进教师对课程的实施能力,调控教师课程实施方向,对教师课程实施的评价中采用课程课堂展示的形式,为教师的实施搭建展示平台,在课堂实施中实行《青岛香港路小学课程实施教师评价表》,通过课程实施评价量表对教师的课程实施进行量化评比,帮助教师进行课堂改进。

2.经验交流:开展以课程课堂实施为内容的教研活动及经验交流,促进团队研究力的成长。以课程子课题组与教师微课题两个层次开展“课程子课题经验交流会”与“教师微课题经验交流会”,以会促发展,以会促反思,以会促提高,编写课程实施经验交流汇报手册,为今后的课程实施改进提供经验借鉴。

3.成果评价:对于课程子课题组成员编写的学校课程成果、教材进行专家、家长、学生层面的评估及评价;学校组织开展课程成果展示会,对于课程成果进行现场交流,进行反馈、总结、提升;编写课程成果手册,对于课程成果进行过程性、终结性的评价展示。

(三)对课程的评价

1.专家评估:学校建立学术委员会,借助专家及骨干的力量进行学术的专业指导,也为课程的评价给予专业的支持。学校的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高校的专家、教育中心的教研员、学科骨干力量等,在对于课程评价方面,学校委员会的歌城员从各种专业、学术的角度可以给予科学的指导,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指导课程改革,调整方向与内容。

2.社会评价:通过面谈、问卷调研的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对于课程实施的评价。社会群体主要以家长为主,分为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宣传了解层面,通过宣讲让每一位家长对自己孩子在学校课程实施进行全面的了解;第二个层面为实施效果的调研阶段,通过面谈、调查问卷等形式,让家长在于学生交谈的基础上对学校课程的设置、实施效果、学生需求进行问卷调研了解;第三个层面为汇总、调整、评价阶段,全面汇总相关数据,为今后的进一步改革调整提供方向性的数据。

3.学校自评: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围绕学校“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的培养目标,我们把逆向教学设计理论运用于学校课程建设,提出运用逆向思维设计教学的方法模式进行课程自评,提出改进建议,及时调整课程课设与实施方向。构建责任、活力、品位三大课程群的评价标准,然后对三类课程进行全面开发、实施和改进,重新构建体现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在实施中不断进行评价、反馈和修正,全面提升学校课程质量,凸显学校办学特色。



六、课程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在研究组织中实施“三层管理”模式,暨 “主课题+子课题+微课题”。对于主课题的管理实施“总调控+分指导”的原则,总调控主要以学校各子课题负责人作为主要实施者,同时聘请高校及教育中心专家到校实时进行课题的实施论证与调控指导,分指导主要以各子课题的负责人、项目组长进行各子课题实施的调控与落实指导,提高各实验教师的研究水平与能力。确立各子课题,成立子课题管理小组,招收子课题管理小组成员,对子课题的实施进行过程性的资料积累与总结;对于教师的“微课题”进行阶段性的展示、反馈,建立“微课题”档案夹,便于申报青岛市教师个人课题、市南区教师个人课题的教师在“微课题”的实施中有方向、有步骤、有反思、有收获。

1)课程领导小组

组 长:于庆丽

副组长:刘蔚  孙向阳

成 员: 冷超  阴广卫  张辉  刘樱  郑静

2)具体研究组织与分工如下:

主课题研究

专家团队

马勇军  各级教研员

研究实施团队负责人

于庆丽  刘蔚  孙向阳  冷超 阴广卫 张辉  刘樱  郑静

子课题研究落实实施

基于逆向教学设计的课堂教学改进研究

数学子课题组:刘蔚  白华

语文子课题组:刘樱  胡海燕

英语子课题组:冷超  黄宏

综合子课题组:张辉  郑静  刘海鸿

基于逆向教学设计的学校课程建设研究

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化实施:

刘蔚   冷超  刘樱

学校特色化课程构建:

冷超  张辉  郑静 

教师队伍建设

孙向阳  名师团队

微课题研究

基于逆向教学设计的课堂教学改进研究

黄宏  张雯  纪元婕  张媛媛  胡海燕  杨静  郭红霞  白华

基于逆向教学设计的学校课程建设研究

李妮  徐婷婷  王潇菲  于泳

(二)制度保障

结合学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状况与课题队伍现状,着眼于研究力的提升,实施“一个构建三层管理”,“一个构建”即在科研制度上构建了“三维互动式”评价机制,即:工作层面、职责层面、评价层面三者相互促进,三层制度相互关联,层层推进。“三层管理”以“三级课题”为依托,实施“微课题+子课题+主课题”的“三层管理”模式。通过“一个构建三层管理”形成三维立体的“制度管理+实施落实”的制度保障机制。

(三)经费保障

1.购置书籍、资料费:1

2.教师培训、外出研学费:5

3.资料、研究成果印刷费:1

4.办公用品费:1

5.邀请专家、课题导师、顾问指导费:10

6.课程课题鉴定费:2

7.课程课题研讨会经费:2

七、课程规划推进的实施步骤

根据课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和区域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意见,学校课程改革实施周期为5年,分三个阶段推进。包括规划启动阶段(20182月~20188月)、实施推进阶段(20189月~20227月)、总结提炼阶段(20228月~202312月)。

(一)规划启动阶段(20182月~20188月)

 2018年2月~20188月,学校开展课程改革专题调研、组织座谈会,布置工作,落实任务。建立“青岛香港路小学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举行专题研讨。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89月~20227月)

2018年9月~20207月,学校全面启动深化课程改革工作。组织课程改革展示研讨及课堂改革观摩活动,做好阶段性课程改革的研讨交流、总结和成果展示。通过三步走实施:1.构建“幸福三原色”课程体系,进行分层完善,开发相关课程;2.全面开启“幸福三原色”课程;3.加大对“幸福三原色”品牌课程的建设与总结、提炼,实现边实践、边修正、边总结、边推广的策略,对课程建设进行提升。

(三)总结提炼阶段(20228月~202312月)

学校梳理、总结课改推进成果。全面总结学校课程改革改革经验。举行学校或学区片的课程改革现场会做好全面的总结展示。做好面向家长的课程改革成果的展示,制定新阶段课程改革推进工作规划。

通过构建“幸福三原色”课程,我们希望香港路小学的每一个学子都能初步掌握拥有幸福的本领,为自己的幸福人生奠基,让“有责任、有活力、有品位”目标定位引领学校走向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从而成就师生的幸福成长!


课程规划制定人:于庆丽

执笔人:刘蔚

校内教学成果认定

校内教学成果认定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2015]4号)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2 号)

3.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青办发[2015]20 号)

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53 号)

5.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意见》(青教通字[2015]92 号)

6.《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7.《青岛香港路小学章程》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制定教学成果认定办法:制定《青岛香港路小学校内教学成果认定办法》。

2.向教代会报告:向教代会报告《青岛香港路小学校内教学成果认定办法》。

3.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青岛香港路小学校内教学成果认定办法》。

4.组织认定: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教学成果进行认定。

5.公示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认定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公示期内向学校专家委员会提出。

6.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校内教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试行)

一、校级教学成果

(一)校级教学成果认定条件

1.为已完成的教学成果。

2.原则上是通过教导处等职能部门代表学校组织开展或评比的成果。

3.应与任教学科专业相关。

4.需提供完整佐证材料。

(二)校级教学成果的认定

1.教学业务竞赛类

1)由教导处(教学)组织的各类校级教学竞赛获一等奖的教师,个人或团体排名第一者。包括:课堂教学竞赛、优秀教案评比、信息化教学竞赛、微课比赛、说课比赛竞赛等。

2)由教导处(德育)组织的各类校级竞赛获一等奖的教师,个人或团体排名第一者。包括:学生活动指导竞赛、班队会比赛、道德与法治(学生道德)教育案例评选等。

3)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作品竞赛、劳动教育竞赛等获一等奖的教师。

2.教学资源建设成果类

1)优秀校本教材一、二等奖获得者。

2)参与开发校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一、二等奖获得者。

3)校级教学案例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3.其他

二、校级科研成果

(一)校级科研成果认定条件

1.成果须体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内涵,与本人所任教学科相关。

2.校级科研成果须为申报人来校工作后的成果。

3.成果第一署名人须是本校教师。

4.须满足各单项成果条件。

5.须提供完整的成果鉴证材料。

(二)校级科研成果认定

1.校级科研课题(课题主持人)

2.市南区级以上个人课题成果(1万元以上,排名第一)。

3.校内学术成果评比一等奖。

4.艺术类、科创类作品获奖(排名第一)

5.代表学校上报的综合性规划、调研报告、实施方案、专项总结(报告)、教学案例等(排名第一)

学校对外合作

学校对外合作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5.教育部《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外厅[2012]2号)

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

7.《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制定学校对外合作方案,草拟合作备忘录。

2.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涉及改革调整招生政策、重大资产处置、资金投入等)。

3.向教代会报告,听取意见建议。

4.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

5.合法性审查。

6.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7.报区教体局审批。

8.签订对外合作协议。

三、签订对外合作协议明确以下内容:

1.明确合作办学时间、责任和义务、组织保障。

2.明晰甲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3.为保障两校合作办学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由甲乙双方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一名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甲方和乙方各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


学生管理权力清单

学生招录

2020年青岛香港路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云霄路全段 

2.漳浦路全段

3.漳平路全段

4.浮山所全段

5.闽江三路全段

6.闽江四路全段

7.海丰路全段

8.闽江路(1-149)(2-150

9.香港中路(157)(268

10.江西路单号(3547

11.东海西路全段(全部单号)(2-46

12.澳门路(1-119)(2-120

13.南通路全段

14.新浦路全段

15.新安路全段(1-11)(全部双号)

16.南京路 以江西路为界,江西路以南(298)(199

17.福州南路 以江西路为界,江西路以南双号(252

18.徐州路 以江西路为界,江西路以南(254)(367

19.山东路 以江西路为界,江西路以南单号(1-7)山东路6号(华润悦府)

二、招生条件

1.入学年龄:6周岁(201391日至2014831日出生)。

2.入学条件:在我校学区内有正式常住户口,户主及落户房产所有权人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报名所需材料: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凭证)。同时提供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健康手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材料的原件报名登记入学。

三、招生程序

1.网上入学信息采集:“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已经于61日至621日开通入学信息采集。因特殊情况未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的,请于726日(星期日)下午1304:30到学校,现场采集信息、报名入学。

2.现场登记: 725日、26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请家长按照平台采集提示的时间段,由一名家长(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现场登记。

3.学校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

流程步骤

 

  备 注

第一步

家长在校门口领取等候顺序号,然后根据顺序号进入学校传达室内进行网上查询,领取相应的报名顺序号;没有网上录入信息的,领取绿色的顺序号,有专人引领去一年级办公室在专人的指导下录入网上新生信息。

第二步

按顺序号,家长与孩子一起进入一楼101教室等候,根据黑板上提示的报名须知,准备好相关材料。

第三步

家长与孩子一起进入一楼102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合格后发放报名(登记)单。

第四步

初审合格后,家长带着孩子进入103教室等候。

第五步

照片和信息采集上传后,家长带着孩子进入104教室,由专人进行网上问卷和师生交流,孩子进行学籍照片拍摄采集。

第六步

家长再由专人引领至105教室,先查验接种证,之后由家长对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如有照片未拍设全的,有专门的人员对家长带来的房产证和户口簿材料进行拍摄上传。由教师打印出来后签字。然后到104领回孩子。

第七步

报名(登记)结束,留下义务教育通知书,家长带孩子离开学校。


4.缓学办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25日、726日(星期六、星期日)统一报名登记时间,向学区学校提交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市南区2020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申请办理缓学。学校经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在731日之前交由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核准后,通知缓学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回并保存好相应材料,实现了家长在学区内相对就近便捷办理。

5.新生发榜录取: 815日(星期六),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平台,查询入学录取结果,各小学在“公告栏”显著位置张贴录取学生名单及招生咨询电话。

四、友情提示

适龄入学儿童如已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可以进入“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中“查询/修改入口”,查看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并按照“报名提示单”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等,带好相关材料原件(无需复印)带孩子到相应小学报名。

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对新增落户的适龄入学儿童,无法保证学区内安置。

                                        青岛香港路小学

                                        2020年619

2020年市南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一、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满一年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满一年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2.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市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2013.9.12014.8.31)。

二、提报材料

1.居住证明: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市南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831日满一年)。

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100%产权)(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入住后缴纳3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或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的、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831日,登记日和租赁期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务工证明:合法就业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卡及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合法经营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市南区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0831日满一年)。

3.其他材料:全家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儿童健康证明、幼儿发展评估手册。

三、办理程序

1.网上登记。202061日至621日,登录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区教育和体育局专栏的“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2.现场审核。符合市南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20207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根据平台提供的报名点就近就便提交材料审核。报名点:青岛朝城路小学(市南区朝城路5号)、青岛市南区第二实验小学(市南区濮县路10号)、青岛八大峡小学(市南区明月峡路1号)、青岛宁夏路小学(市南区宁夏路173号)、青岛天山小学(市南区宁国二路18号)、青岛香港路小学(市南区徐州路28号)。

3.录取查询。815日(星期六),随迁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入学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当天到登记报名点要求申请复核,并提交复核材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处理并予以答复。

4.报到。儿童父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青岛香港路小学

                                       2020年619

青岛香港路小学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南区教体局召开的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安排,为保证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循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切实进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招生原则

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市区小学的招生计划,划定的招生地段范围,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对象

入学年龄:6周岁(201391日至20148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6个班,每班45人,共约270人。

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于庆丽

副组长:冷超

组员:孙向阳、刘蔚、阴广卫、张辉、郑静、刘樱  

六、报名及录取公布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725日、26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香港路小学校内一楼

3.录取公布时间:2019859(如有疑问可到学校现场咨询)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凡在市南区学校学区内有正式常住户口,户主及落户房产所有权人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凭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幼儿健康手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材料的原件报名。

八、报名流程

流程步骤

 

  备 注

第一步

家长在校门口领取等候顺序号,然后根据顺序号进入学校传达室内进行网上查询,领取相应的报名顺序号;没有网上录入信息的,领取绿色的顺序号,有专人引领去一年级办公室在专人的指导下录入网上新生信息

第二步

按顺序号,家长与孩子一起进入一楼101教室等候,根据黑板上提示的报名须知,准备好相关材料。

第三步

家长与孩子一起进入一楼102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合格后发放报名(登记)单。

第四步

初审合格后,家长带着孩子进入103教室等候,

第五步

照片和信息采集上传后,家长带着孩子进入104教室,由专人进行网上问卷和师生交流,孩子进行学籍照片拍摄采集。

第六步

家长再由专人引领至105教室,先查验接种证,之后由家长对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如有照片未拍设全的,有专门的人员对家长带来的房产证和户口簿材料进行拍摄上传。由教师打印出来后签字。然后到104领回孩子。

第七步

报名(登记)结束,留下义务教育通知书,家长带孩子离开学校。

九、招生的具体安排

1.校门口:入门处

负责人:相关教师

工作职责:

A验看家长查看携带的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耐心劝说家长及时补齐再进校门报名。

B材料齐全的学生家长进入校门,一家长带一学生,并根据校内的报名人数,调整发号速度。

C提醒报名结束的家长和学生及时离开,并告知发榜时间。

D根据网上查询,了解学生的报名时间。

2.材料初审 (1.2教室)

负责人:阴广卫(三组教师)

工作职责:

A再次帮助家长查看携带的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耐心劝说家长及时补齐再来报名。

B与材料采集组做好交接,保证一次性录入材料齐全。

3.照片和材料采集(1.3教室)

负责人:刘海鸿(教师五名)

工作职责:

A按照要求采集新生照片,符合学籍网要求。

B新生户口、房产、出生证等材料的采集。

C材料包括: 

户口本:儿童单页、索引页、户主单页;儿童父母户口本单页;其他能证明户口关系证明等;

房产证:房产证或者不动权证或者房单;其他能证明房产或者居住情况证明等;

出生证:正规出生证;其他能证明该证件的材料等;

身份证:儿童监护人身份证明;

譬如结婚证等也需要证明以上材料的逻辑关系的材料;

4.信息补录(一年级办公室)

负责老师:相关教师

A审核未进行网上采集的新生是否合格。

B协助没有及时填写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的家长,完成信息采集。

5.家长学生等候区(1.1教室)

负责人:相关教师

A准备学校的宣传片在1.1教室循环播放。

B协调叫号顺序,将家长学生送入相应的教室。

6.健康卡登记处(1.5教室)

负责人:焦锦荣(教师四名)

工作职责:

A核对学生健康卡并进行登记,对于缺针的孩子及时与家长联系。

B导引登记结束的学生及家长到报名处报名。

7.学生心理测试、交流处(1.4教室)四组教师

工作职责:

根据网上面试要求对学生进行学习水平测试,并对特殊情况作好记录。

8.初审、打印处(1.5教室)

初审组负责人:郑静(八组教师)

工作职责:

A核对学生所带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材料的学生先进行报名登记,并告诉家长及时补齐材料。

B了解学生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等信息是否与材料一致,发现不一致的登记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等待进行二次入户走访。

C对照入学条件核查各种材料,对于网上登录的不全、不实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并做详细记录。

D打印报名单,家长签字、按手印

8.现场走访组(2.4教室):(教师2人)

9.后勤保障:阴广卫(电子屏:1.青岛香港路小学欢迎你2.青岛香港路小学将是小朋友幸福成长的摇篮)

工作职责:

A留好支票,准备午餐,水等物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B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

10.答疑解难,报名现场巡回:冷超

十、报名后续安排

时间

事项

参与人

责任人

7.29-7.31

办理缓学材料,上交教育科。

冷超

冷超

8.3

1.完成符合学区安置复审工作。2.提交《户籍新生入学特殊情况汇总表电子稿》。

3.提交不发榜学生名单以及原因。

冷超

冷超

8.15

1.新生发榜,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入学录取学校,各学校做好招生答疑服务工作。

2.在学校公告栏显著位置张贴录取学生名单。

当日值班教师,招生分管干部

冷超

8.27

1.上午8:30新生家长会并发分班榜。(待定)

2.下午2:00新生培训。

全体干部以及一年级教师

冷超

开学前

1.完成入学、转学安置工作。

2.要做好全面核查、确认“市南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的学生信息,并完成修改。

刘海鸿

冷超

开学后一周

按照区教体局统一要求将新生信息导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

刘海鸿

冷超










十一、附当天报名简要流程




青岛香港路小学招生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证学校2020年度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家长的多方权益,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全面统筹

组长:于庆丽

副组长:冷超

组员:孙向阳、刘蔚、阴广卫、张辉、郑静、刘樱及相关教师

二、严密组织,分设机构

1.学校将细化招生工作,严密组织,落实到人,下设以下机构:

各机构职责及分工

组别

岗位职责

负责人

前期走访组

走访本年度适龄儿童,发送“入学通知书”,进行义务教育宣传。

冷超及走访教师

安全保卫组

发号,维持秩序,安全保卫。

当值值班保安

信息查询组

查询儿童是否录入信息以及录入信息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纪翔/卢江/李福林

材料初审组

1.查看家长携带材料是否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要求。

2.与儿童进行简单交流,观察、摸底、排查,把好第一关。

阴广卫及相关教师10

信息采集组

采集资料和儿童照片。

刘海鸿等相关教师7

材料审核组

 1.复核家长前期录入的入学信息是否与原件一致,并做详细记录,如果没有问题打印出来后签字确认(复核人、家长);如有问题,记录并告知家长,请其签字。

2.登记新生接种情况,并对于未接种完成的儿童发放《接种通知书》。

3.按照局里统一下发的问卷与学生交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曹晓冬等相关教师15

现场走访组组

前期走访时未入户的,当天报名后及时走访反馈信息。

李春梅

信息补录组

帮助未网上采集信息的家长进行现场录入信息。

刘慧、王盼盼

现场引导组

引导学生和家长,有序完成招生流程。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

石媛媛、徐卉卉

三、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可能出现的问题:

1.个别家长不理解青岛市相关招生政策,比如要求实际居住、产权人、户主为儿童“四老”及父母等。

2.家庭情况比较复杂,出现曾祖父母、产权与亲属共有等情况。

3.适龄儿童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

4.其他特殊情况。

解决预案:一是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学校参与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学校干部、教师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二是利用张贴《招生简章》和送《入学通知书》等时机,大力宣传招生政策,按要求把学区、招生政策、程序、流程等面向社会及家长公示;三是加强服务意识,要耐心细致给家长做好思想工作,说法要一致,态度要和蔼,不能激化矛盾,让矛盾化解到最小;四是提前研判,做到心中有数。

(二)报名流程严谨规范

可能出现问题:少数家长到校后,不明白报名程序,因为报名时间集中,学生家长人数众多,经过长时间排队,外加天热,很容易激化矛盾,造成报名秩序混乱,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家长之间发生冲突。

解决预案:一是规范报名程序。提前张贴整个报名流程,家长一看就知道先后顺序;二是提前发号,排队报名,秩序井然,保证报名安全,报名地点设在一楼,场地开阔;三是各类标志清楚,每个环节设引导员,及时引导、疏通;四是做好服务工作,设置家长、儿童休息室,播放学校宣传片,提供饮水,开足空调,准备小扇子等。

(三)处理偶发事件及时

可能出现的问题:招生期间出现偶发事件,需现场处理,可往往没有人决策,降低了工作效率,成为矛盾激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解决预案:分管干部在现场随时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偶发事件,并及时向校长第一时间汇报;畅通沟通渠道,参与教师各负其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四、报名后管理工作

可能出现的问题:工作拖沓,问题处理不及时,家长急躁,做出投诉、上访等不理智行为。

(一)及时落实

招生工作面临情况复杂,但是不能拖沓,问题儿童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予以落实,或者清晰地告知家长解决途径,多换位思考。

(二)耐心答疑

对于不明白招生政策或者暂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学校要及

时摸清第一手情况,有理有据地和家长进行解释,并告知解决途径、方法,解除家长困惑,解决后顾之忧。做到答疑电话畅通,答疑人在现场,及时解决。注意态度,和蔼近人。

(三)按时完成

认真领会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完成并及时

上报各种方案、学生信息等,为后期学籍管理打好基础。   

五、疫防工作要求

由于目前仍处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疫防工作的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所以在学生、家长入校时要严格控制间距;所有等待室、休息室的桌椅也要保证疫防有效间距;在走廊设置疏导教师岗位,确保家长和学生在报名过程中不要出现聚集的现象;门卫为入校家长、学生量好体温,提醒佩戴好口罩,保障招生工作的安全有序。整个报名过程中教学楼封闭,家长从东门进入,然后从中厅门出。对个别特殊情况,如需后补材料,学校会在招生后一周内找一天安排家长统一到校补交材料。







青岛香港路小学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现场处置

送至留观室,卫生老师接至隔离室,测体温,观体征,做询问和记录。)根据《青岛香港路小学发热师生处置流程》进行处理

布设警戒线,维持秩序,引导疏散现场人员,登记相关人员信息卫生老师教导处)

该人员在校出入的场所彻底消毒(保洁人员)

善后处理

联系疾控中心,彻底消毒,疫情情况及时上报。

协助教学管理,隔离学生停课不停学。

做好心理干预,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向街道办事处,通报疫情。

做好舆情应对处置

协调隔离观察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医疗机构检测

报告驻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局(校长)

解除警报,继续就医,学校每天了解该学生情况。

做好心理辅导

网上授课工作

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调确定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观察

及时追踪可疑病例

联系患者家属,了解患者状况

远程开展心理疏导

隔离与跟踪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依据《青岛市市南区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学籍管理制度如下:

(一)新生工作

1.每学年暑假,严格按照上级的招生文件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2.教导处负责做好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保证有序、顺利地完成此项工作。

3.做好一年级新生培训方案,组织教师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在报到前完成新生及新生家长的培训。

4.教导处收集、整理新生相关学籍的材料,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做好电子学籍管理和建档工作,班主任老师要及时将所有在籍新生的信息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

3.建立新生学籍卡,按班级设立新生学籍档案。

(二)开学工作

1.教导处严格按照《青岛市市南区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做好学生转入、转出等学籍变更工作。

2.班主任老师及时核实班级人数,对未来报到的学生,要及时与其家长联系,摸查情况,并报教导处。

3.教导处核对各年级的班级人数,按要求填写有关报表并及时上报。

4.每学期建立各班级学生花名册。

(三)日常工作

1.班主任老师要随时检查、补充学生电子学籍的各项内容的填写,学期末及时录入学生各科学期总评成绩,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没有空项。教导处督促、检查各班电子学籍填写情况。

2.语、数、英老师要及时录入成绩系统中学生平日及期末成绩。教导处督促、检查每学期学生成绩的录入情况,并进行汇总、校对。

3.为转出、出国、历届毕业学生开具学籍证明、成绩证明等。

4.办理学生请假、销假事宜。严格学生请假、销假及休学的登记管理制度。

1)凡请假要持家长签名的假条,由班主任到教导处登记,学生到校后要及时到教导处销假。如在半日内既不见学生,又无电话或假条,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问明情况,杜绝旷课或逃学的现象出现。如出现此类情况要在二日内上报教育科。

2)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学生需请假一周以内,家长要将请假条交学校留档、备案。需请长假在一周以上,半年以内的,家长要填写《学生长假申请表》,并注明“长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及学习由家长负责”等事宜,经学校、教育科审批备案后,方可准假。如学生请假时间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学校要根据休学相关规定,为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3)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休学申请》并报教育科批准后,方可予休学。

(四)毕业班工作

1.班主任、教导处认真做好毕业生电子学籍的填写、检查工作。

2.教导处召开毕业班家长会,协助家长做好志愿填写、升学报名等工作。

3.教导处为缺考,跨区、片升学的学生办理各项手续。

4.做好毕业班学生登记造册、填报相关的报表及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5.做好学生毕业后去向的收集、学籍卡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按考务要求,做好毕业考试及补考的工作。


转学

青岛香港路小学关于转学、缓学的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及区域学籍管理要求,现制定青岛香港路小学转学管理规定:

一、办理条件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二、办理流程

所有转出学生均需向所在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家长手写转出申请,说明转学原因及情况,并签字按手印。

2.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的相关材料,提供以下条件其一即可:

①因家庭住址变化(外区购房、外区居住):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正规房屋租赁备案。

②户口迁移(户籍迁出市南区):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单页。

③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提供带有单位地址的单位证明或正规劳动合同。

三、其他相关要求

目前学籍平台省内转学(转出)待核办62条,请各学校根据以上条件及流程联系家长落实办理转出事宜,并向家长讲明市南区转学政策(转出后,再回市南区就读未必能回原学区学校就读、学籍办理期间家长需保证学生安全等)。

另外,转入市南区政策无变化,以下为区域内转入政策解读:需具备市南区户籍及房产(户主房主为孩子六老),区域统一组织信息采集及核验材料,无特殊原因每年仅暑期办理一次。因市南区各学校超规模办学严重,学位紧张及省市大班额工作要求,市南区转学转入无学区划分,区域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转入我校参照以上政策标准执行。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要求,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市南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指定日期,向学区学校提交缓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填写《市南区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各学校于指定日期前交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准确认,通知缓学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回并保存好相应材料。

2020年市南区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年龄

学校

入学年度

年级

申请自    月至  年 月缓学

申请缓学原因:

学校意见:同意自          日至       日缓学

                                         

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意见:同意自          日至       日缓学

                                         

此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留存,第二联学校留存,第三联家长留存。


青岛香港路小学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依法控制学生辍学,巩固学生是实施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重要工作。多年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为了更好地防止学生辍学,我校结合学校的特点,制定出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指导思想     

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要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二、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丽     

成员:孙向阳  刘蔚  阴广卫  冷超  张辉 郑静 刘樱

三、实施方案

(一)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

严格执行上级的文件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学校中层干部都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上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加强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1.建立辍学工作责任制。学校把学生工作落实到班级、教师、确定责任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任课教师对所教班级的上课点名制度,发现学生缺课,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每天都要掌握班级的学生出勤情况。班主任要及时分析有辍学动向的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旷课1节或缺课2天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报告学校同时要进行家访。      

2.严格教学常规。教师未经准假不得随意缺课,上课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教案,课堂教学应从实际出发,针对全体学生,学生作业要认真及时批改、讲评,加强对特长生和学习困难生的辅导。    

3.在学校不允许的情况下,任何教师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准要求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和类似教辅资料的材料。

4.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取依法治辍、以情劝学、以资助学等措施,动态监控学生动向。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学生辍学返校情况,并积极配合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疑似辍学学生摸排工作,共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学校基层干部明确分工,加强检查督促    

1.学校确定负责学籍管理的干部分管控制学生辍学的工作,各年级分管干部专门负责防止各年级学生的辍学情况。     

2.建立有效的定期检查制度。学期初,组织好学生报到日的未到校情况统计;学期中,进行各班学生的检查评价;学期末,组织考核年级领导及相关教师。     

3.对于检查的结果及时通报,辍学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4.每学期,各年级都要组织教师深入班级听课、检查和指导教学工作,切实指导科任教师把握好教学要求,提高学校各学科的教学质量。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因校制宜,把对学习困难学生、思想心理有问题学生的帮扶转化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转化制度,着力消除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加大帮扶力度,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5.各年级要严格遵守《学籍管理的规定》,对学生的转学、休学、借读等要按学校的有关要求办理,无论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接收或转走一个学生。


缓学

青岛香港路小学关于转学、缓学的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及区域学籍管理要求,现制定青岛香港路小学转学管理规定:

一、办理条件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二、办理流程

所有转出学生均需向所在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家长手写转出申请,说明转学原因及情况,并签字按手印。

2.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的相关材料,提供以下条件其一即可:

①因家庭住址变化(外区购房、外区居住):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正规房屋租赁备案。

②户口迁移(户籍迁出市南区):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单页。

③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提供带有单位地址的单位证明或正规劳动合同。

三、其他相关要求

目前学籍平台省内转学(转出)待核办62条,请各学校根据以上条件及流程联系家长落实办理转出事宜,并向家长讲明市南区转学政策(转出后,再回市南区就读未必能回原学区学校就读、学籍办理期间家长需保证学生安全等)。

另外,转入市南区政策无变化,以下为区域内转入政策解读:需具备市南区户籍及房产(户主房主为孩子六老),区域统一组织信息采集及核验材料,无特殊原因每年仅暑期办理一次。因市南区各学校超规模办学严重,学位紧张及省市大班额工作要求,市南区转学转入无学区划分,区域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转入我校参照以上政策标准执行。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要求,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市南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指定日期,向学区学校提交缓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填写《市南区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各学校于指定日期前交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准确认,通知缓学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回并保存好相应材料。


2020年市南区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年龄

学校

入学年度

年级

申请自    月至  年 月缓学

申请缓学原因:

学校意见:同意自          日至      日缓学

                                         

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意见:同意自          日至       日缓学

                                         

此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留存,第二联学校留存,第三联家长留存。


青岛香港路小学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依法控制学生辍学,巩固学生是实施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重要工作。多年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为了更好地防止学生辍学,我校结合学校的特点,制定出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指导思想     

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要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二、领导小组      

组长:于庆丽     

成员:孙向阳  刘蔚  阴广卫  冷超  张辉 郑静 刘樱

三、实施方案

(一)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      

严格执行上级的文件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学校中层干部都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上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加强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1.建立辍学工作责任制。学校把学生工作落实到班级、教师、确定责任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任课教师对所教班级的上课点名制度,发现学生缺课,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每天都要掌握班级的学生出勤情况。班主任要及时分析有辍学动向的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旷课1节或缺课2天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报告学校同时要进行家访。      

2.严格教学常规。教师未经准假不得随意缺课,上课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教案,课堂教学应从实际出发,针对全体学生,学生作业要认真及时批改、讲评,加强对特长生和学习困难生的辅导。    

3.在学校不允许的情况下,任何教师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准要求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和类似教辅资料的材料。

4.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取依法治辍、以情劝学、以资助学等措施,动态监控学生动向。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学生辍学返校情况,并积极配合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疑似辍学学生摸排工作,共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学校基层干部明确分工,加强检查督促    

1.学校确定负责学籍管理的干部分管控制学生辍学的工作,各年级分管干部专门负责防止各年级学生的辍学情况。     

2.建立有效的定期检查制度。学期初,组织好学生报到日的未到校情况统计;学期中,进行各班学生的检查评价;学期末,组织考核年级领导及相关教师。     

3.对于检查的结果及时通报,辍学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4.每学期,各年级都要组织教师深入班级听课、检查和指导教学工作,切实指导科任教师把握好教学要求,提高学校各学科的教学质量。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因校制宜,把对学习困难学生、思想心理有问题学生的帮扶转化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转化制度,着力消除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加大帮扶力度,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5.各年级要严格遵守《学籍管理的规定》,对学生的转学、休学、借读等要按学校的有关要求办理,无论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接收或转走一个学生。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各项评选条件及办法

责任篇

一、卫生小标兵        

1.积极参加劳动值日,认真负责,在劳动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4人。    

二、礼仪标兵       

1.平时文明有礼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尊敬师长,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4人。

三、责任标兵        

1.爱祖国、爱学校、爱班级、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有良好思想品德。对他人和集体负责,在品行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1-5级,每班名额为4人。

活力篇

四、活力少年              

1.本学期,积极参与学校少先队活动,在升旗仪式、主题节日、各级少先队活动比赛中(征文、绘画、手抄报、演讲等)取得良好成绩。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4人。

五、运动健将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与社团活动,身体健康,阳光向上;

2.1-6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六、艺术明星       

1.积极参加各级音乐、美术等艺术类比赛,学有专长,取得较好成绩。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七、科技达人

1.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和科学实践活动,拥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比赛中有出色的表现。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品位篇

八、学习标兵        

1.学习的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认真踏实。比较扎实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达到优秀。其他学科需要至少两门优秀,所有学科均达到良好以上。

2.1-5年级,每班名额6人。

九、阅读之星        

1.本学期,积极参与学校大阅读活动,在阅读方面成绩突出。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终极评价

十、香港路小学“三有” 幸福儿童   

1.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有责任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

2.每班评选4名。

3.每班推荐得章最多的“三有”幸福儿童1名。

注意事项:

    各项评优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全体学生的意见,由学生民主评议产生,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注意评选名额,各类评选不重复。终极评价——“三有”幸福儿童可重复。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礼仪常规 

一、礼仪

1.文明礼仪:

1)每日进校向师长问好。少先队员要佩带红领巾,红领巾要整洁,端正佩戴胸前,行队礼要规范。

2)在校外见到师长要主动问好。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做到正确使用五个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4)同学之间要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不吵架,不打架,不侮辱别人。

5)进入办公室时要敲门,喊“报告”,经老师允许才可进入。在教师办公室不可以乱动老师的东西。

2.课堂礼仪:

1)上课不迟到。如有迟到情况,应在教室门口喊“报告”,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课后应向老师讲明迟到原因。

2)回答问题时,应先举右手,经老师允许后起立发言。发言时立正站直,目光正视老师。

3)上学不穿拖鞋。夏天男生不能穿背心,女生不穿吊带衫,老师讲课时不能扇扇子;冬天不能戴帽子、围巾、口罩上课。

4)有老师或客人光临班级,应问“老师好”或“客人好”,离开时应说“老师再见”或“客人再见”。

5)要向同学借用文具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不能未得到同意就去翻别人的书包或文具盒;东西用完归还时,要请对方检查一下,并表示感谢。

3.升国旗仪式礼仪:

1)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身穿校服,少先队员要佩带红领巾,整齐列队,面向国旗站立。

2)升国旗、奏国歌时,全体师生要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3)唱国歌、校歌时要声音洪亮,有节奏感。

4)每日升降旗时,凡经过现场,师生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二、出勤

1.按时到校,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周一早750到校,周二至周五810820到校,下午115到校,不迟到、不早到、不早退。

2.因有病或有事不能按时到校者须向老师提供假条,说明原因。

三、进校要求

1.进入校门之前要注意衣冠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2.进入校门要自觉排成一行。

四、教学楼内

1.在教学楼内要慢步、轻声、右行、礼让,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

2.不攀爬门窗,不从楼梯扶手上滑下。

3.不在教学楼内玩球,不在墙上投球、踩脚印、按手印及乱涂乱画。

五、早读

1.进教室后做好上课准备,不在教室里喧哗打闹。

2.自觉学习,不打扰别人。

六、上课队

1.上课铃声响后,迅速站好上课队。排成两队进教学楼。

站队要求:【个人】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双手五指并拢自然垂放于身体两侧,脚跟并拢,脚尖分开。

【队伍】铃声结束前站好,两路纵队应前后对齐,前后同学保持合适距离,队伍中没有乱动和讲话的。

2.上楼梯时不拥挤,注意右行礼让,做到脚步轻,不喧哗。

七、下课队

1.下课后,有秩序地走出教室,排成一队,走出教学楼。

2.注意右行礼让,做到脚步轻、不喧哗,不追逐打闹。

3.不在楼梯上逗留或做游戏。

八、课间活动

1.课间要适当休息,上完厕所后再进行小运动量活动,不得大声喊叫,不做剧烈的运动,不做危险的游戏。

2.无事不进别班教室,不影响其他班级同学听课、学习。

3.活动游戏注意安全,不攀爬栏杆、升旗台等公共设施。

4.不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或进行体育活动,不踩踏绿色植物。

5.不和同学争抢体育和游戏设施,关心、爱护低年级小同学。

九、眼睛保健操

1.爱护眼睛,注意用眼卫生,按时认真做眼保健操。

2.眼操做到动作准确,不睁眼,不做其它事情(如整理学习用品、订正作业、打扫卫生等)。

3.到专用教室上课的班级,眼保健操也在专用教室进行。

十、课间操

1.课间操集合要做到快、静、齐。

2.听口令按节奏做操,精神饱满,动作正确有力。

3.因病不出操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同意。

十一、放学队

1.放学时,统一排队离校,无事不得在校园内或校门口逗留。

2.家长没来接的个别学生统一到传达室等候,不得在操场上追逐打闹。

十二、午餐

1.抬饭同学请走东楼梯专用通道。

2.各班学生抬饭时,要注意秩序,不抢先,轻拿轻放。

3.先洗手再就餐,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就餐,不讲话,注意保持班级安静。

4.爱惜粮食,不挑食不浪费。就餐完毕,把饭盒轻轻放回箱子中,各班统一用垃圾袋将稀饭包装盒收齐,扔到校园垃圾箱内,不得放入厕所。

5.确保1240之前把饭盒送回指定地点,抬送过程中注意保持楼内卫生。

十三、午休

1.12:50——130,在教室内进行午休或自习,不得在楼内和操场逗留。

2.如在楼内行走,要保持安静,不打扰老师和同学午休。

十四、如厕

1.文明如厕,大小便入槽,卫生纸放入垃圾筐,便后及时冲水,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

2.爱护卫生间设施,不在卫生间里玩耍,不在卫生间乱涂乱画。

3.不往卫生间里扔杂物。

十五、校园环境

1.保护校园环境,爱护校园绿化,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不在墙上涂画,不踩踏、不攀折花草树木。

3.自觉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见到垃圾应主动捡起,放入垃圾桶。

4.在校园内,不吃零食、口香糖。

十六、特殊天气

1.雨天:下雨天不玩水,雨具要在班级指定处摆放整齐。正确携带雨具,带尖头伞的同学要特别注意伞尖向下,以免误伤其他同学。

2.雪天:不得将雪球带入教学楼内。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二、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三、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四、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五、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六、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七、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八、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九、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十一、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十二、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十三、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十四、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十五、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十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

十七、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十八、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守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十九、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二十、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评价制度

为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发挥学生的潜能,树立学习自信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合理公正的评价,特制定如下评价办法。

一、学业评价。每学期从日常、期中和期末测查中得出评价结果,以等级评价为主,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待达标四个等级。

二、行为习惯评价。每学期通过《 “五育并举 ‘三有’同行” 》评价手册,评价记录表对学生的责任心、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学生身体素质评价。每学期利用学校体质检测仪对学生身体素质提出全面评价,并向学生提出今后活动建议。

四、体育、艺术等特长评价。通过每学期开展的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向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颁发证书。

五、学生参与各项实践活动评价。学校结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对积极参与活动且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分别给予“参与卡”、“表扬卡”的奖励。

六、班级均应建立学生评价制度,及时对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形成良好班风。

七、评价要多方参与。期末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要有学生的自评、同学的鼓励、教师的评价、家长的期望等,全方位评价学生。

青岛香港路小学优秀班集体评选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公正、合理、科学、客观的评价班集体建设情况,给班集体以及时的反馈、调整,提高班集体建设的科学性、自觉性,促进班集体建设的发展和完善。

二、评选原则

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两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过程评估和终结评估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

三、评选条件

1.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班级凝聚力强,集体意识强;认真、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关心、主动参与学校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组织纪律性强,自觉按照行为习惯养成目标严格要求,持续获得“纪律星级班级”称号。

3.有团结互助、主动协作的班干部队伍

班级内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人际关系,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关心。班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强,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

4.有主动探究、交流合作的学习风气

学生大都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主动探究、交流合作的学风;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取得一定的成绩。

5.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各科活动竞赛

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国、省、市、区、校等各种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6.有整洁优美的学习环境

1)健全清洁卫生制度,获得“卫生星级班级”次数多。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杜绝乱丢、乱涂、乱画的现象发生。

3)班级环境布置有特色、整洁、优美,班内公物保管好。

4)图书角、卫生角利用率高。

7.按时参加升旗仪式等集会活动,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评选程序

    1.各班按评选条件进行总结、自荐。

    2.有学校考核小组逐项评定,提出推荐意见。

五、优秀班集体的表扬奖励办法

优秀班集体每学期评选一次,由学校张榜公布,并给予奖励。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学业评价方案

学生学业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作为学生学业评价,无论在功能和价值上,还是在学科内容、呈现方式以及对考试结果的处理上,都要力争体现新课标所倡导的“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理念和工作思路,形成适合学校实际的学习评价内容、形式、手段,以利于新课程的深入实施。

一、指导思想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贯彻“让每一个生命幸福绽放”的办学理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

二、评价目的

1.全面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效促进学生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信心,让他们充分享受学习、享受知识的乐趣,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享受教育幸福,收获生命质量的场所。

2.改变教师唯分数传统观念,牢固树立新课程理念,促进教师全面关注学生的学习活动,注重过程管理和细节管理,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做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2.发展性原则。用发展的观点,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为目标,肯定学生的进步,暗示学生的不足,为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起良好的导向作用。

3.客观性原则。淡化分数,关注平时,对学生的评价要做到客观、公正、具体,实事求是。

四、评价内容和标准

根据学生学习活动的特点,学业评价的内容分为课堂评价、作业评价、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四各方面。

1.课堂评价 课堂评价即对学生在课堂学习中表现进行即时评价,主要是考察学生是否能保持持续的学习兴趣,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活动。

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认真倾听老师的讲解和同学的发言。(2)积极动脑思考。思维灵活,想象丰富,富有创造性。 (3)大胆发言,勇于质疑。(4)善于合作交流。(5)良好的课堂纪律。 课堂评价采用定性评价方法(等及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任课老师要加强平时的课堂观察,及时做好评价记录。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评价,每生每学期不少于5次。对每次的评价结果及时向学生反馈,鼓励进步,督促改进。学期末进行课堂评价综合评定,确定等次。

2.作业评价 作业评价即对学生的作业情况的评价,主要从学生的作业态度、作业质量上评价。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按时独立完成。(2)书写认真。(3)格式规范。(4)版面整洁。(5)作业准确率。 作业评价采用定性评价方法(等及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任课老师要认真研读小学各科作业常规,对学生作业提出明确、严格的要求。对学生的作业评定每学期2(期中、期末各1)。要经常性地把优秀作业进行展示,让学生自找差距,对作业评定较差的学生要及时给与教育与指导,鼓励其进步。学期末进行作业评价综合评定,确定等次。

3.检测评价 对学生的检测评价包括单元检测和专项检测两个方面。 单元检测应放在每个学习内容(单元)的结束之后。单元检测要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本单元的学习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单元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可以有一定的综合,主要是单元内知识的综合运用,也可以兼有少量跨单元知识的综合。教师必须对检测结果做好定性与定量分析,分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调整和弥补。对单元检测的结果做好记录,期末加以汇总,折算出综合评定得分。 专项检测即围绕学科教学的某一方面(单项)进行检测。如数学可从口算、计算、实践操作、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测;语文可从朗读、阅读分析、口语交际、作文(写话)等方面检测;英语可从朗读或背诵、英语会话、中英互译、阅读理解等方面检测。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是过关、比赛性质的。 专项检测由教导处具体实施,每学期选择其中的一个单项作为检测内容。检测时间一般放在学期中段或期末考试之前,各学科检测时间相应岔开。应根据年级特点确定检测内容,由教导处相关负责人或委托教研组长,做好命题工作,命题必须由教导处严格审核把关,紧紧围绕学生本学期所学内容,难易适度,兼顾全面,体现检测的导向功能。检测结束后,教导处要组织专项研讨,分析教学中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专项检测的结果纳入单元检测评价之中。

4.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可以与每学期的期末考试相结合,该项目采用定量评价方式。考核内容应体现基础性和综合性,是对学生一学期来所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综合评价的试卷由教导处严格把关,命题时要深入研究课程标准要求和教材内容体系,注意知识覆盖面,以基础性知识为主,控制题量和难易度,不出偏题、怪题、超范围题。 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前适当组织好学生的系统复习工作,梳理知识体系,巩固基本知识技能,精心设计复习练习题,杜绝机械的重复的题海战术,确保不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 任课老师必须对期末综合考核情况进行详细的质量分析,教研组内进行集体研讨,交流教学经验,查找问题,反思教学得失,促进共同提高。

五、结果呈现

评价结果的呈现采用“1234”制,即课堂评价占10%,作业评价占20%,检测评价占30%,综合评价占40%。 具体计算方法: 课堂评价和作业评价按评定等次分别权重为:优秀(1)、良好(0.8)、合格(0.6)、不合格(0.4)计算出该项目得分。(如某学生课堂评价中“认真倾听”项目评定为良好,则折算得分为:2×0.8=1.6分,与其他四项累计即为课堂评价得分) 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定成绩和所占比例计算出该项目得分。(如某学生检测评价为85分,则折算得分为:85×30%=25.5分)如五、六年级为100分制,则计算时再乘5/6,折算成百分制。 学生学期综合评定得分为:课堂评价得分+作业评价得分+检测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然后按照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给出该学生学期综合等第。

六、几点说明

1.教师应向学生说明实施学业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并适时向学生反馈各项评价结果,对学生反馈的各项结果应严格采用等级制。(采用分值制计算是为教师便于汇总各项考核结果,使综合考量更有依据,更科学。)

2.教师对学生作出评价时必须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切忌凭印象,凭感觉,甚至凭个人感情,杜绝马虎、应付。要以激励学生信心,促进学生发展的宗旨做好各项评价工作。

3.及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记录,具体见附表,其中一些数据可借助Excle等工具做好统计汇总。

4.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学生课堂学习评价表

项目

A

B

C

认真

上课认真听讲,作业认真, 参与讨论态度认真

上课能认真听讲,作业依时完成,有参与讨论

上课无心听讲,经常欠交作业,极少参与讨论

积极

积极举手发言,积极参与讨论与交流,大量阅读课外读物

能举手发言,有参与讨论与交流,有阅读课外读物

很少举手,极少参与讨论与交流,没有阅读课外读物

自信

大胆提出和别人不同的问题,大胆尝试并表达自己的想法

有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并作出尝试

不敢提出和别人不同的问题,不敢尝试和表达自己的想法

善于与人合作

善于与人合作,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

能与人合作,能接受别人的意见。

缺乏与人合作的精神,难以听进别人的意见

思维的条理性

能有条理表达自己 的意见,解决问题的过程清楚,做事有计划

能表达自己的意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条理性差些

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做事缺乏计划性,条理性,不能独立解决问题

思维的创造性

具有创造性思维,能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独立思考

能用老师提供的方法解决问题,有一定的思考能力和创造性

思考能力差,缺乏创造性,不能独立解决问题

注:1.本评价表针对学生课堂表现情况作评价。

2.本评价分为定性评价部分和定量评价部分。

3.本评价作为教师参考使用。

 学生课堂学习评价表

项目

A

B

C

个人评价

同学评价

教师评价

认真

上课认真听讲,作业认真, 参与讨论态度认真

上课能认真听讲,作业依时完成,有参与讨论

上课无心听讲,经常欠交作业,极少参与讨论

 

 

 

积极

积极举手发言,积极参与讨论与交流,大量阅读课外读物

能举手发言,有参与讨论与交流,有阅读课外读物

很少举手,极少参与讨论与交流,没有阅读课外读物

 

 

 

自信

大胆提出和别人不同的问题,大胆尝试并表达自己的想法

有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并作出尝试

不敢提出和别人不同的问题,不敢尝试和表达自己的想法

 

 

 

善于与人合作

善于与人合作,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

能与人合作,能接受别人的意见。

缺乏与人合作的精神,难以听进别人的意见

 

 

 

思维的条理性

能有条理表达自己 的意见,解决问题的过程清楚,做事有计划

能表达自己的意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条理性差些

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做事缺乏计划性,条理性,不能独立解决问题

 

 

 

思维的创造性

具有创造性思维,能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独立思考

能用老师提供的方法解决问题,有一定的思考能力和创造性

思考能力差,缺乏创造性,不能独立解决问题

 

 

 

我这样评价自己:

 

 

 

同伴眼里的我:

 

 

 

老师的话:

 

 

注:1.本评价表针对学生课堂表现情况作评价。

2.本评价分为定性评价部分和定量评价部分。

3.定量评价部分总分为100分,最后取值为教师评、同学评和自评分数按比例取均值。

4.定性评价部分分为“我这样评价自己”、“同伴眼里的我”和“老师的话”,都是针对被评者作概括性描述和建议,以帮助被评学生的改进与提高。

 



学生作业评价表

学科

班级

内容

     

教师

工作

备课组作业基本统一

及时批改、讲评

作业订正及时批阅

注明批改日期

批阅格式规范(作文要有眉批或总批)

作业量适度、讲究实效

书写工整、字迹规范

学生

作业

作业能够独立完成

书写工整、格式规范

作业本版面整洁、规范

作业准确率高

错题有更正

                                       


学生干部选拔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各项评选条件及办法

责任篇

一、卫生小标兵        

1.积极参加劳动值日,认真负责,在劳动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4人。   

二、礼仪标兵       

1.平时文明有礼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尊敬师长,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4人。

三、责任标兵        

1.爱祖国、爱学校、爱班级、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有良好思想品德。对他人和集体负责,在品行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1-5级,每班名额为4人。

活力篇

四、活力少年              

1.本学期,积极参与学校少先队活动,在升旗仪式、主题节日、各级少先队活动比赛中(征文、绘画、手抄报、演讲等)取得良好成绩。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4人。

五、运动健将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与社团活动,身体健康,阳光向上;

2.1-6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六、艺术明星       

1.积极参加各级音乐、美术等艺术类比赛,学有专长,取得较好成绩。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七、科技达人                                          

1.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和科学实践活动,拥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比赛中有出色的表现。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品位篇

八、学习标兵        

1.学习的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认真踏实。比较扎实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达到优秀。其他学科需要至少两门优秀,所有学科均达到良好以上。

2.1-5年级,每班名额6人。

九、阅读之星        

1.本学期,积极参与学校大阅读活动,在阅读方面成绩突出。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终极评价

十、香港路小学“三有” 幸福儿童   

1.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有责任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

2.每班评选4名。

3.每班推荐得章最多的“三有”幸福儿童1名。


注意事项:

各项评优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全体学生的意见,由学生民主评议产生,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注意评选名额,各类评选不重复。终极评价——“三有”幸福儿童可重复。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评价制度

为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发挥学生的潜能,树立学习自信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合理公正的评价,特制定如下评价办法。

一、学业评价。每学期从日常、期中和期末测查中得出评价结果,以等级评价为主,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待达标四个等级。

二、行为习惯评价。每学期通过《 “五育并举 ‘三有’同行” 》评价手册,评价记录表对学生的责任心、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学生身体素质评价。每学期利用学校体质检测仪对学生身体素质提出全面评价,并向学生提出今后活动建议。

四、体育、艺术等特长评价。通过每学期开展的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向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颁发证书。

五、学生参与各项实践活动评价。学校结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对积极参与活动且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分别给予“参与卡”、“表扬卡”的奖励。

六、班级均应建立学生评价制度,及时对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形成良好班风。

七、评价要多方参与。期末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要有学生的自评、同学的鼓励、教师的评价、家长的期望等,全方位评价学生。


青岛香港路小学少先队工作及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各级少工委的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实际情况力求使学校的少先队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特制定如下工作及会议制度:

一、计划的制定。每学年的开学初,制定好学校少先队的全年工作计划;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好月工作计划;每项工作结束后,写好工作总结。

二、每学期的开始和结束,召开大中队辅导员联席会议,讨论如何更好地开展全年工作以及总结全年工作的得失。

三、辅导员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中队辅导员学习一次,针对每月的活动找好侧重点 ,力求使工作具有更强的时效性。

四、小干部培训制度。每学期进行12次小干部培训,结合实际活动,利用多种形式,使小干部具备一定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能力。

五、大队干部例会制度。大队干部负责全校的书吧、升旗、纪律检查工作,每周末召开一次会议,把检查情况汇总,进行评比并且找出一周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会议上还可以讨论各项活动的开展以及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六、干部改选制度。少先队把每学年一次的干部改选定在建队月,由队员民主选举产生。

七、队员发展制度。一年级的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审核后,利用有利时机,吸收其加入少先队组织。

八、传统教育制度。结合“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十一”、元旦、建队日等传统节日,搞好传统教育,使队员具有更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九、课外活动制度。组织好少先队的课外活动,特别是鼓号队的训练,一定要做到人员、活动时间的落实,另外还要加强少先队的阵地建设。

十、宣传工作制度。学校的宣传栏定期针对不同的内容更换一次,各班的黑板报每月更换一次。

对于以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大队部要定期进行检查总结,确保落实。


学生评先评优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各项评选条件及办法

责任篇

一、卫生小标兵        

1.积极参加劳动值日,认真负责,在劳动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4人。   

二、礼仪标兵       

1.平时文明有礼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尊敬师长,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4人。

三、责任标兵        

1.爱祖国、爱学校、爱班级、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有良好思想品德。对他人和集体负责,在品行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1-5级,每班名额为4人。

活力篇

四、活力少年              

1.本学期,积极参与学校少先队活动,在升旗仪式、主题节日、各级少先队活动比赛中(征文、绘画、手抄报、演讲等)取得良好成绩。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4人。

五、运动健将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与社团活动,身体健康,阳光向上;

2.1-6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六、艺术明星       

1.积极参加各级音乐、美术等艺术类比赛,学有专长,取得较好成绩。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七、科技达人           

1.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和科学实践活动,拥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在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比赛中有出色的表现。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品位篇

八、学习标兵        

1.学习的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认真踏实。比较扎实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达到优秀。其他学科需要至少两门优秀,所有学科均达到良好以上。

2.1-5年级,每班名额6人。

九、阅读之星        

1.本学期,积极参与学校大阅读活动,在阅读方面成绩突出。

2.1-5年级,每班名额为6人。

终极评价

十、香港路小学“三有” 幸福儿童   

1.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有责任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

2.每班评选4名。

3.每班推荐得章最多的“三有”幸福儿童1名。

注意事项:

各项评优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全体学生的意见,由学生民主评议产生,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注意评选名额,各类评选不重复。终极评价——“三有”幸福儿童可重复。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评价制度

为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发挥学生的潜能,树立学习自信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合理公正的评价,特制定如下评价办法。

一、学业评价。每学期从日常、期中和期末测查中得出评价结果,以等级评价为主,分为优秀、良好、达标和待达标四个等级。

二、行为习惯评价。每学期通过《 “五育并举 ‘三有’同行” 》评价手册,评价记录表对学生的责任心、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学生身体素质评价。每学期利用学校体质检测仪对学生身体素质提出全面评价,并向学生提出今后活动建议。

四、体育、艺术等特长评价。通过每学期开展的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向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颁发证书。

五、学生参与各项实践活动评价。学校结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对积极参与活动且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分别给予“参与卡”、“表扬卡”的奖励。

六、班级均应建立学生评价制度,及时对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形成良好班风。

七、评价要多方参与。期末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要有学生的自评、同学的鼓励、教师的评价、家长的期望等,全方位评价学生。

学生处分

(空)


学生资助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为使我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顺利实施,使资助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全校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

2.严格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特困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补助金发放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补助金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学生代表大会产生

青岛香港路小学少代会工作制度

为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少先队工作改革,特将校级少先队代表大会并成立学校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如下:

一、时间要求

根据《少先队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每学年召开一次。

二、工作流程

(一)首次召开少代会、成立学校少工委:

1.由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向区少工委请示召开校少代会。请示内容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议程,代表构成和新一届少工委领导机构产生办法、构成,大会工作报告等。

2.区少工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少代会,并选举产生学校少工委。

3.少代会结束后,将大会通过的工作报告、大会形成的决议以及选举产生少工委的报告报校党支部和区少工委备案。

(二)非首次召开少代会、学校少工委换届:

1.由学校少工委全会形成换届决议,向校党组织和区少工委请示召开少代会。请示内容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议程,代表和新一届少工委领导机构产生办法、构成,大会工作报告等。

2.校党组织和区少工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少代会,并进行少工委换届。

3.少代会结束后,将大会通过的工作报告、大会形成的决议以及少工委换届结果的报告报校党支部和区少工委备案。

三、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校党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要站在为党育人的战略高度,将少先队工作作为中小学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提供支持,切实给予保障。


学校少先队员代表大会主要任务

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是同级少先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它有商讨、决定一个时期队的重大事务,选举产生少先队工作领导委员会的权力,是少先队组织实施民主集中制领导和管理方法的具体体现,是少先队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少先队员学习和参与民主的重要载体。学校少代会,每学年召开一次,以保障队员的民主权利,培养队员的民主精神和主人翁责任感,保证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组织的正规化。

学校少代会的主要任务是:1.贯彻党组织的要求;2.落实团组织、教育部门和上级少工委的部署;3.审议和通过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学校少工委工作报告;4.讨论并决定学校少先队的重要工作和重点活动;5.选举产生新一届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学校少工委;6.反映少先队员的心愿和呼声。


学校少代会人员组成

学校少代会代表以队员代表为主体。代表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少先队员代表由队员选举产生。

少先队员代表的条件是:听党的话、跟党走,模范遵守队章,组织意识较强,立志向、有梦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带动身边队员一起进步,能起到带头作用。

成人代表的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少年儿童,德才兼备,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了解和支持少先队工作,业绩突出。严格自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

少先队员代表要征集队员意见建议,向大会提交红领巾小建议。成人代表要经常到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等少年儿童集中的地方走访,了解反映队员需求和各方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案或调查报告提交大会。


学校少代会的筹备工作

学校少代会的顺利召开,需要学校有关领导、少先队辅导员和小干部们的充分酝酿和精心准备。

1.成立学校少代会筹备工作组。

首先,学校要成立少代会筹备工作组,并进行适当分工。如,组织组负责拟定代表比例方案、审议代表名单、整理大队委员候选人事迹材料等;秘书组负责起草学校少先队工作报告、大会决议,撰写新闻稿等;提案组负责提案的搜集、整理、登记、联系、答复等;会务组负责代表证的制作、发放,装订会议文件,布置会场等。

2.民主选举学校少代会代表和大队委员候选人。

学校少代会代表要由全体队员民主选举产生,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既有队干部代表,又有队员代表;既有正式代表,又有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等。各中队根据大队委员候选人名额和选举条件,从本中队队员代表中推荐大队委员候选人。

3.发动组织少先队员参与学校少代会提案。

学校少代会要建立提案制度,设立少代会民主信箱。由会议代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集、听取队员们的意见、建议,将反映集中的内容整理成提案,由提案组负责提交至学校有关部门。

4.起草相关文件。

1)学校少代会筹备情况报告。

学校少代会筹备情况报告主要介绍会议召开时间、主要任务、各项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等。

2)学校少代会工作报告。

学校少代会工作报告一般由上届大队委员会负责起草,起草时要听取各方意见,尽量全面详实,内容包括上次少代会以来的学校少先队工作、活动情况和对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少先队工作的设想与建议。

3)学校少代会决议。

学校少代会决议内容要简明扼要,包括对过去一个阶段少先队工作的评价,对今后一个阶段少先队工作的要求,以及一段时期内少先队活动的内容、形式和目的等。


学校少代会议程

组织召开学校少代会要依据《少先队改革方案》《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落实学校少代会的任务,规范每一项议程。

学校少代会的主要议程是:

1.预备会议。

1)宣布会议开始。

2)通过少先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3)大队辅导员宣读新一届大队委员、学校少工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介绍少工委委员候选人情况。

4)宣读学校少代会选举办法,进行投票,选举新一届大队委员会。

5)选举新一届学校少工委。

6)宣布会议结束。

2.正式会议。

第一项:唱国歌;

第二项:出旗;

第三项:唱队歌;

第四项:少先队员献词;(可选项)

第五项:宣读贺信(上级少先队组织贺信或兄弟学校贺信);

第六项:学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致辞;(书记、或副书记)

第七项:表彰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可选项)

第八项:做工作报告;

第九项:分组讨论;(可选项)

第十项:大队委选举;(可在少代会前进行此环节)

第十一项:选举学校少工委;(名单、身份)

第十二项:少代会小提案发布会等展示项目;(可选项)

第十三项:通过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项:为新任大队委授标志;

第十五项:大队长宣读倡议书;

第十六项:新当选的学校少工委领导讲话;

第十七项:呼号;

第十八项:退旗。


学生社团产生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社团产生及管理办法

一、前期准备

1.首先学校由校长召集召开中层干部会议,确定社团设置和需要外聘的教师安排;

2.召开班主任会,集思广益,发挥教师的专长开设相关社团课程;

3.根据确定开设的社团名称,下发学生选课表,每位学生选择一门自己感兴趣的课程;

4.第二天由各班主任进行班级选课情况汇总,汇总出学生感兴趣的课程及选课的人数;

5.再次召开班主任会,对级部汇总的结果进行通报,提出二次选课的范围;

6.班主任对部分学生再次下发选课表,让学生在已选课程和新增加的课程进行二选一;

7.各班上交后由教导处汇总,并将最终确定下来的选课课程和人数进行公布。

二、具体操作

1.下午第一节课后由班主任组织,由班级小组长带领本班的学生到对应的社团课程教室;

2.开课后社团教师要先对走班的学生进行考勤;

3.第一次活动要对选课学生进行座位安排后再进入课程活动环节;

4.做好课堂活动的评价和激励,每节课要评比出最佳学员和最佳小组。

三、社团课程结束后的操作

1.在课程结束后教师关闭电脑和大屏幕;

2.组织学生对卫生进行保洁和清扫;

3.课程教师要求学生以班级为小组站好队,小组长在队伍最前面;

4.让最先站好队的小组,由组长带领回到自己班级的教室;

5.班主任在学生到齐后清点人数后再放学。


少先队大队委员会产生

大队委员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各级少工委的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实际情况力求使学校的少先队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特制定如下工作及会议制度:

一、计划的制定。每学年的开学初,制定好学校少先队的全年工作计划;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好月工作计划;每项工作结束后,写好工作总结。

二、每学期的开始和结束,召开大中队辅导员联席会议,讨论如何更好地开展全年工作以及总结全年工作的得失。

三、辅导员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中队辅导员学习一次,针对每月的活动找好侧重点 ,力求使工作具有更强的时效性。

四、小干部培训制度。每学期进行12次小干部培训,结合实际活动,利用多种形式,使小干部具备一定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能力。

五、大队干部例会制度。大队干部负责全校的书吧、升旗、纪律检查工作,每周末召开一次会议,把检查情况汇总,进行评比并且找出一周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会议上还可以讨论各项活动的开展以及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六、干部改选制度。少先队把每学年一次的干部改选定在建队月,由队员民主选举产生。

七、队员发展制度。一年级的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审核后,利用有利时机,吸收其加入少先队组织。

八、传统教育制度。结合“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十一”、元旦、建队日等传统节日,搞好传统教育,使队员具有更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九、课外活动制度。组织好少先队的课外活动,特别是鼓号队的训练,一定要做到人员、活动时间的落实,另外还要加强少先队的阵地建设。

十、宣传工作制度。学校的宣传栏定期针对不同的内容更换一次,各班的黑板报每月更换一次。

对于以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大队部要定期进行检查总结,确保落实。


青岛香港路小学少先队大队干部和中队干部竞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少先队各大队和中队干部竞选活动,发掘学生人才,给有潜能的队员提供展现自己实力的平台,展现个人良好素质,体现当代少先队员优良的精神风貌。

同时为了促进学校少先队工作向着规范加特色的方向发展,由我们队员自己选出最优秀的少先队员担任中队委职务,形成“自己的活动自己搞、自己的阵地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的少先队工作新局面。

二、竞选宗旨

公平  公正  公开

三、推荐要求 

1.热心少先队工作,乐于为大家服务,并以服务学校、服务老师、服务队员为荣的队员都可以被推荐; 

2.有一定胆量魄力及组织管理能力,有承受困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队员中威信较高,并能得到多数队员的认可。 

3.能主动独立完成老师交办的工作任务,具有处理大队、中队日常事务的能力。

四、竞选职位、职责

1.少先队大队干部2名:负责大队工作在中队中的宣传、布置,做好大队

与中队之间的上传下达,组织好中队各项实践活动。

2.少先队中队长1名:主持中队会议,担任中队管理、纪律监察工作。

3.中队宣传委员1名: 负责中队部活动宣传工作,做好中队部各类宣传阵地的更换工作,出好黑板板报。

4.中队学习委员1名:管理少先队各项资料档案归存工作,组织中队干部进行学习,带领好课代表管理队员学习。

5.中队文艺委员1名:负责主持中队艺术活动,组织好各项才艺展示及节日活动。

6.中队体育委员1名:管理好上下课、体育课队伍,管理好课间操,做好领操员。

7.中队卫生委员1名:宣传、管理卫生、环保工作。

8.中队纪律委员1名:负责检查中队队员遵守纪律情况。及时发现、坚决制止打架、骂人、不使用文明用语的行为。检查中队队员的课间活动情况,不在楼梯、走廊逗留打闹,不准做危险游戏,不准到危险的地方活动。

9.小队干部:根据中队实际情况确定名额。

说明:队干部采用轮岗制。

五、竞选准备工作

1.发动与宣传

中队辅导员进行竞选的发动工作,树立班级正气,宣读竞选要求,公示竞选职位,根据学生自荐和本班过程性评价确定参加竞选的候选人。

2.个人资料准备

候选人用word软件编写个人资料介绍,内容如下:姓名、性别、中队、曾担任职务、自我介绍及上任后的工作设想。(A4纸大小,各中队留存档案)

六、竞选大会议程

1.中队辅导员宣布大会开始。2.唱队歌。3.竞选(候选人演讲、进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现场唱票如未过半数重新投票。)4.中队辅导员宣布新任各职位名单。5.中队辅导员讲话。6.呼号。7.仪式结束。8.大队干部填写附件一《少先队大队干部登记表》,中队干部填写附件二《中队干部登记表》。

附件一:

香港路小学少先队大队干部登记表

姓名

所在中队

照片

性别

年龄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特长

个人简介

家庭成员

简介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自己寄语:

家长寄语:

是否准备参与学校自主管理中心竞选     是(    ) 否(    

备注:三年级新大队干部均不参与大队委员竞选。

如果准备参与学校自助管理中心竞选,将竞选什么岗位?(     

A自律部  B卫生部  C学习部  D科技部  E宣传部  F 礼仪部

G 文艺委员 H体育部

范例:所在中队——三(1)中队

附件二:

香港路路小学大、中队干部登记表

中队:                                 

职位

当选学生

投票结果

当选学生简介

大队干部

大队干部

中队长

宣传委员

学习委员

文艺委员

体育委员

卫生委员

纪律委员

中队辅导员签字:

干部教师权力清单

副校长选聘

副校长选聘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青岛市中小学干部选拔聘任管理暂行办法》(青教发[2014]21号)

2.由上级部门制定的当年度干部选拔要求

3.《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确定副校长选聘方式。在学校干部设定职数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确定选聘形式。

2.选聘

(1)  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名人选或公开竞争上岗。

(2)  按干部选拔程序进行选拔。

(3)  学校党支部集体研究。

(4)  聘任意见报区教体局党委。

(5)  经测评考察、党委研究并按规定公示。

(6)  区教体局公布任免文件并由校长正式聘任。


副校长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指示和决议,配合校长协调好学校各方面的工作。

二、能依据学校办学理念和目标,能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跟踪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总结反馈工作计划的进展完成情况。

三、带头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制度和常规。有大局意识,不计较得失,能与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协作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

四、能主动学习,掌握国内外教改动态,推动学校课程的开发与教学改革。能深入课堂,发现问题,指导并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监控教学质量;提出实验项目及教研课题,推进过程研究;积极开展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大面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五、严格贯彻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分管处室人员执行常规的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协助校长做好德育、安全、评聘、评估、考核评优、招生等工作。

六、每学期能有的方式的组织教学研讨会,分享课程与教学研究的成效,组织经验的的总结和交流,展示教师团队的成长;参加年级考试质量分析会,分析全校的教学情况,指导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

七、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到师生中去,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师生的需求和建议,及时把情况报告给校长办公会。

八、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选聘

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选聘制度

一、  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青岛市中小学干部选拔聘任管理暂行办法》(青教发[2014]21号)

2.《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制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职数设置方案,主要包括:设置原则、机构名称、人员职数、部门职责等。

2.方案征求意见,面向全校教职工征求意见,提交教职工大喊、校务委员会研究审议。

3.方案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上级部门备案。

4.组织实施。按方案设置内部机构,并按程序选聘相关岗位干部及工作人员。将设置的机构及人员报上级部门备案。

5.机构运行,学校完善相关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等,确保内设机构高效运行。

6.考核监督,学校完善对内设机构的考核监督,明确考核细则,并每学期组织开展对内设机构的考核工作。

 

教导主任职责

一、协助校长、分管副校长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总结。

二、做好教导处常规管理工作,根据教师和班级的实际情况,安排教师的任课班级和节数,协助校长选配好班主任,安排落实好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课外活动安排表。做好学籍管理、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的订购发放和教师考勤考评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检查督促教师执行新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审查各科教研计划、教学计划,指导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各科教学研究的观摩课,指导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负责各具体分管学科的教科研和质量监控工作,按时听课,检查分管学科教师备课和学生作业,对学科教学质量进行分析,了解教学情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调整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后进生转化。

五、负责学校课程管理与研发工作,构思并制订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做好指导、研究、实施、评估等工作。探索校本课程的落实途径,将研究性学习与学科课程、学生社会生活进一步整合。

六、组织好各学科、各门类的教学活动,做好各类社团的统筹管理。

七、副教导主任协助教导主任做好以上工作。


德育主任职责

一、德育主任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和班主任队伍管理、建设。

二、根据德育纲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并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德育工作总结

三、落实德育一体化实施,抓好德育科研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布置汇编德育工作论文和总结,推广德育工作先进经验。

四、构思并制订德育课程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做好德育课程指导、研究、实施、评估等工作。

五、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班主任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督促和帮助班主任开展工作。抓好班级评估,落实班主任工作质量考核。

六、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召开学生思想情况分析会,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展有关德育活动。

七、指导少先队工作,抓好学校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组织安排主持学生集会、各种比赛和校内外活动。与校内各部门配合协调工作,形成校内德育教育网络。

八、组织学生的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星级班集体的评比、表彰工作。

九、建立和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定期组织开展家长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在教育中的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年级开好学生家长会。
   
十、检查督促分管学科教师执行新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审查各科教研计划、教学计划,指导教研活动,组织各科教学研究的观摩课,指导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总务主任职责

一、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管理工作,协助校长、副校长做好相关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在校长领导下,制订总务工作计划,指导财务人员编制经费预、决算,制定学校各项行政费的分配使用计划,坚持勤俭办学,抓好增效节支。

三、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搞好校容校貌建设及绿化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学校各处室、场地、器具的添置、维修和保养。

四、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根据要求定期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和设备,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五、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加强总务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六、加强对传达室、保安工作的领导,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工作。

七、保障学校的后勤供应,积极完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为教育教学服好务。

八、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总务后勤工作。


教师职务评审和聘任

教师职务评审和聘任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12]53 号)

2.《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鲁人社发[2012]53 号)

3.青岛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青人社发[2011]21 号)

4.《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5.由上级部门下发的当年度职务评聘规定

二、  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制定《教师岗位竞聘和职称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2.教代会审议通过方案。

3.向全体教职工公告方案和指标数额。

4.教师个人申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5.成立评审小组(或学术委员会)。

6.评审小组(或学术委员会)组织申报人述职、民主评议和计分排序。

7.评审小组(或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

8.校长办公会研究确认推荐人选。

9.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上级部门评审。

10.根据上级评审结果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教师考核

教师考核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 号)

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 号)

4.《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15]53 号)

5.《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6.由上级部门下发的当年度教师考核工作要求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成立学校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制定学校教师考核工作方案。

3.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4.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5.报区教体局备案。

6.赋分量化,实施考核。学校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学校考核实施方案,对教师进行考核。

7.考核结果校内公示(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8.结果反馈(当事人 30 日可以申请复核)。

9.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上报区教体局备案。

三、考核中确立考核范围、考核对象、考核原则、考核要素、考核名额、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使用等内容,按照流程开展实施。


绩效工资方案制定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22号)

2.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277号)

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认识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人[2013]38号)

4.《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成立组织,确定原则。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校级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分管干部牵头,全体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2.广泛调研,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校绩效工资方案草案。

3.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修订完善草案。

4.组织专家对草案进行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稳定性论证,形成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再次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形成绩效工资方案。

6.提交区教体局征求意见。

7.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8.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

9.上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后实施。


青岛香港路小学教职工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体系完善、奖惩结合的中小学教职工薪酬制度体系,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教职工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断深化中小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管理规范的校内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自主分配、动态调整的原则;

(二)坚持人才导向、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三)坚持规范管理、严格考核、注重公平的原则;

(四)坚持注重业绩,提高工作量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分配权重的原则。

三、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学校在编教职工及聘用制教师,改革自202011日起实施。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1.按比例核定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全年总量暂按20201月份在职人数按照每人每月1040元核定。核定后,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量管理、自主分配,以后每月按照人员变动情况动态予以调整。

2.学校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

全年总量暂按20201月份在职人数核定(不含享受校长职级制能绩工资人数),以后每月按照人员变动情况动态予以调整。总量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青人社〔20197号)文件精神进行核定。核定后,纳入政府奖励性绩效总量管理、自主分配,以后每月按照人员变动情况动态予以调整。

3.班主任津贴。

按照班主任总人数核定(全年按18月份、912月份两个阶段,实际班级规模数量调整总人数)。2020年核定中小学校班主任津贴按每月每班1000元执行。学校在核定的班主任津贴额度内,按照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根据班主任考核情况搞活分配,合理拉开差距。班主任津贴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区财政全额保障。

4.小学教师课后校内托管补贴。

根据《关于做好市南区小学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青南教体〔201924号)精神,以实际托管学生人数,按每生每天5元进行核定。核定后,纳入奖励性绩效总量管理、自主分配。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通过财政工资统发渠道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班主任工作情况,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工作量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及以上干部津贴、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其他奖励。根据教职工的职责、业绩、贡献分配,合理拉开差距,着力体现奖惩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原则上考核合格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本校骨干教师平均水平。

参照我校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依据课程标准,按教职工岗位设置的工作量总数,结合核定的我校奖励性绩效总额,测算出我校基本课时费16元每节,超课时费16元每节。工作量津贴标准不分职务、职级。

教工月工作量津贴计算公式:

1)教工月基本工作量津贴=周工作量×基本课时费×4

2)教工月超工作量津贴=(周工作量-周基本工作量上限) ×超课时费×4

其中:基本课时费=(基础性绩效*岗位数*12月)/(周工作量*4*10月),超课时费=基本课时费

(一)工作量津贴

包括基本工作量津贴和超工作量津贴,依据教职工的工作量发放。教师工作量按授课学时计算,其他岗位工作量参照教师工作量予以确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作量、基本工作量津贴标准、超工作量津贴标准。同学段工作量津贴标准,不分职务、职级应统一标准。工作量津贴按月发放,多劳多得。

    (二)考核奖

1.月考核奖(100元)。学校结合教职工的出勤、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规范、完善教职工的日常考核,依据月考核结果发放。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出勤、师德、安全、校本培训、教学管理、综合治理等,共100元(具体执行以各项《考核细则》为准)。寒暑假期间不发放月考核奖。

●月师德考核(共计30元):按照《师德考核细则》考核发放。

●月安全考核(共计30元):按照《安全考核细则》考核发放。

●月教学管理奖(共计10元):按照《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考核发放。

●月校本培训奖(共计10元):按照《校本培训考核细则》考核发放。

●月综合治理奖(共计10元):按照《综合治理考核细则》考核发放。

●月卫生考核(共计10元):按照《卫生考核细则》考核发放。

●备注:

1.如出现违反师德(打架、互骂等现象)、安全的行为或者出现投诉现象,经调查属实并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扣除奖励性绩效100元。在当年度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取消所在团队学期末的团队奖评选资格。如果责任明确,对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追加处罚。

在社会化评价中,如果出现与教师个人行为有关的反映属实的问题,经学校再次核实属实的,将纳入半年绩效考核中。

2.过程中不设出勤奖,学期末设出勤奖。平时有请假的,按照事假50元/天、病假40元/天来扣除。加班按照40元/天来进行奖励。

2.学期考核奖。按照学校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实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设立特殊贡献奖(15元/项)、出勤、优秀处室(教研)组、智慧(优秀)班主任、获奖(上限300元)、公共项目等。

(三)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是学校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师的重要职责。学校规范班主任教师的选聘和管理。

学校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采取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班主任月津贴考核占津贴考核总量的90%,学期津贴考核占津贴考核总量的10%。班主任考核分为三个等次。获得优秀等次的班主任人数由原先班主任总人数的15%上调至20%,即我校班主任考核优秀人数6人,绩效体现分别为900元、810元、0-810元不等(视请假等特殊情况进行考核)。

2.中层及以上干部津贴。结合校长职级制改革精神,按照《中小学干部选拔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经组织任命的中层副职、中层正职、副校长享受中层以上干部津贴,具体标准参照班主任津贴确定。中层副职、中层正职、副校长津贴比例按照11.11.3确定。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人员任职期间按月发放,标准如下:副校每月1300元,中层正职每月1100元,中层副职每月1000元。

3.其他岗位津贴。学校根据岗位情况设立教务辅助(承担教务、卫生、人事、科技、网管等管理工作)、工勤辅助、教研组长、处室组长、工会组长、团支部书记等工作津贴,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项目及标准。

语数英月学困生辅导

150

教务辅助

100-500

工勤辅助

100

大教研组长

60

处室长、工会组长

30

团支部书记

50

副班主任

200

教研组长

10

护导

80

学校发展美誉奖

500

●备注:

关于教学质量,在区域层面的质量检测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在原有基础上提升5个位次,奖励50元,达到平均线以上,奖励100元。如果位于后5名,扣除学困生辅导奖励中的50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在原有基础上提升5个位次,奖励30元,达到平均线以上,奖励60元。如果位于后5名,扣除奖励性绩效30元。

音体美学科的学年量化考核,参照以前规定执行。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学期末进行)

主要体现对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用于奖励教职工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所做的贡献,分基础奖和突出贡献奖。按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发放。每年根据绩效核定变动情况,按比例动态予以调整。

学科竞赛成果奖(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合计奖励不超300元)

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奖

教师团队奖

教师指导学生个人奖

教师个人奖

(市级)一:200二:150三:100

(市级)一:50 二:30 三:20

(市级)一:50 二:30 三:20

(市级)一:50 二:30 三:20

(区级)一:150 二:100 三:80

(区级)一:30 二:20 三:10

(区级)一:30 二:20 三:10 累计不超过100

(区级)一:30 二:20 三:10

(五)其它奖励

学校服务明星、撰写新闻稿、随班就读、加班等。

六、几个具体问题

1.学校根据市教育局《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1553号)、《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4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青人社〔2019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校教职工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954号)、《关于印发〈市南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人社〔201951号)、《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教师考核方案,做好教师考评工作。教师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一般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工,考核合格以上,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视工作业绩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只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对考评不合格的教师,不发放绩效工资。

2.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享受校长职级制待遇,不参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

3.教职工病、事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青岛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青人发〔20012号)文件规定的扣除比例扣发。病、事假六个月以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考核办法执行;病、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教职工寒暑假期间按标准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但不得发放工作量津贴、月考核奖。

5.经区教体局选派进修、学习一个月以上、借调或参加支教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拨付标准发放;经个人申请,经组织批准离职带薪进修、学习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外出学习期间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教职工产假、工伤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发给月考核奖及学年考核奖(享受月考核奖240元以及学期末出勤奖和公共科目奖励)。婚丧假、护理假等政策性休假期内,不发工作量津贴。

7.新招聘教师在脱岗培训期间的奖励性绩效按见习期标准发放。

8.如出现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如不批改作业、体罚变相体罚、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绩效考核一票否决,绩效予以相应扣除。

七、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具体奖励标准参照最终的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来核定。

2020年68


教师评先评优

教师评先评优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鲁教师字[2012]12 )

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人[2013]38号)

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2015]53号)

5.青岛市教育局《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6.《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7.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度有关评先评优文件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成立评优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2.制定评优评先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

3.评优评先工作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全校公示。

4.提报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

5.组织实施。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等。

6.根据政策要求,将评优评先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教师处分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4.《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

5.《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

6.《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

7.《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8.《青岛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若干规定》(青教通字[2014]34号)

9.《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15]53号)

10.《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成立调查小组,调查核实。

2.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3.将调查认定的事实、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教师,听取其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要有书面记录,当事人需要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4.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处分决定,包括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开除处分由区教体局决定。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该组织听证。处分结果报区教体局备案。

5.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

6.教师可以要求复核。复核要求应该在收到处分决定或应当知道处分决定30日内提出。

7.教师可以向区教体局提起申诉。申诉应当在收到复核决定书或应该知道复核决定30日内提起。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我校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第18号)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条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处理种类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

第五条 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第六条 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七条 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八条 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九条 受到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学校的人事关系。

第十条 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

第十一条  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但处分期应当按照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

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二条 对违反师德规定已受处分,并再次违反相同师德规定的,应加重处罚。

第十三条 教师违反师德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必须在处分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清退或上缴。因违反师德规定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应当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四条 对配合调查、相关事实交代清楚且主动悔改的教师,可酌情减轻处分;对隐匿、伪造或销毁证据妨碍调查,或以对抗方式拒不配合调查的,应从重处分。对违反师德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免于处罚。

第十五条 教师有本细则第三章列举行为受到处分,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六条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第三章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七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论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工作作风散漫,一学期内累计出现10次及以上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旷课或擅自调课等情况的;

(四)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不可抗拒因素等特殊原因,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有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接听或拨打电话等行为,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

(六)参与博彩娱乐或工作期间炒股、网购、玩电子游戏等,经劝诫仍不改正的;

(七)因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引发家校间、师生间纠纷,无正当且充分理由擅自剥夺学生在校(班)平等学习机会或参加集体活动权利,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体罚或以侮辱、歧视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在校内外从事有偿辅导,或受他人、社会培训机构邀约参与有偿辅导,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介绍有偿家教生源谋取私利的;

(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数额较小的;

(十一)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宴请的;

(十二)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的;

(十三)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的;

(十四)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图书、报刊、学习和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谋取经济利益的;

(十五)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评优评先、职务评审、教育科研等业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十六)因在公共场所言行与教师身份不符,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给单位或教师群体带来负面影响的;

(十七)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未在第一时间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八)通过网络等方式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社会稳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九)泄露国家机密,或利用工作之便,通过掌握或知悉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尚未达到违法犯罪程度的;

(二十)有其它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其他处分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参与非法集会或通过非正常渠道(包括网络)和方法反映诉求,或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影响教育教学秩序,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

(二)为非法组织主要骨干的;

(三)组织教师开展有偿家教,或组织、强迫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辅导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及家长暗示或直接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尚未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诋毁、侮辱、谩骂、殴打家长或学校干部教师,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

(六)侵吞、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或有弄虚作假、捏造事实等不端学术行为的;

(七)有其它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组织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或通过网络等方式扰乱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的;

(四)组织非法组织或胁迫他人参加非法组织的;

(五)殴打与欺凌学生,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六)索要家长、学生财物,或组织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数额不满五千元人民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有其它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

第二十一条 教师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二十二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区教育和体育局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的;

(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四章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处分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四条  学校发现教师存在违反第十八条列举的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五条  对教师的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

(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开除处分,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并分别报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区教育和体育局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师德教师的处理,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所在学校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主管教育部门应及时立案并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协助;

(二)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三)将认定的事实及处分依据告知被调查教师,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对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应当组织听证;

(四)按照处分决定权限,给予处分、免于处分或者撤销处分的决定;

(五)处分决定单位印发处分决定书,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处分决定书在送达教师本人和有关部门时应实行签收制度;

(六)将处分决定存入教师档案。

第二十七条  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自学校提出处理意见30日内向区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科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区教育和体育局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处分解除

第二十九条 教师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况的,处分期满后,经原处分决定单位批准后解除处分。如教师本人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第三十条 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在处分期满后1个月内作出。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职务等级和工资待遇。

第三十一条 教师处分解除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第三十二条  对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

2020年7


教职工代表大会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  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中国工会章程》

3.《山东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4.《青岛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5.《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二、 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成立筹备工作机构。

2.制定选举方案,进行宣传动员。公布代表条件、名额、各类人员比例、选举方法、步骤,报学校党委批准。工会组织教职工学习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学习代表的条件、权利和义务,明确选举的意义和选举方法。

3.提报学校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

4.向区教体局报告。

5.民主选举。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教师数量不低于60%),采用提前酝酿后,直接投票方式选举。

6.召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题、议程等。

7.召开大会。

8.结果公示。

9.报区教体局备案。


教代会制度

一、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的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教师“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二、教代会召开时间

每学年至少一次。

三、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1.教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教代会代表来自学校各个方面,涵盖了学校各个层次的教职工。

2.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教代会暂行条例规定,教代会在规定范围里行使其各项职权。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学校有关方面应当实施、执行。教代会的提案,有关方面应当认真落实、处理。

3.教代会具有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教代会有诸如会议、提案、表决、培训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有纵横交错的组织体系。

4.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都对教代会作了明确规定。教代会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四、教代会的基本任务

教代会的基本任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五、教代会的职权

四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六、教代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一般由校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侯选人建议名单,报请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选举或通过。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得票数超过代表半数才能当选。不宜采取鼓掌通过的办法。

八、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

1.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九、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

1.沟通制度。不定期采用“座谈会”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和学校普遍关心的问题,直接进行沟通。

2.提案征集制度。在教代会召开之前,由工会负责,向教职工征集提案。

3.代表培训制度。对教职工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4.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对学校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即德、能、勤、绩)等进行全面评估。每年评议一次。

5.资料归档制度。教代会的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归档。


学术或教师委员会产生

学术或教师委员会产生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 年)的通知》(教政法[2016]1 号)

2.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4 号)

3.《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4.《青岛香港路小学章程》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制定青岛香港路小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方案,学术委员会成员由校外特邀专家和校内具有学术威望的不同学科专业的骨干教师组成。

2.提交教代会审议,修改工作方案,选举学术委员会委员。

3.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产生学术委会成员。

5.结果公示并聘用。

6.根据《青岛香港路小学章程》规定办法和程序,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所有学术类事项开展审(评)议。


学术委员会制度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机构。学术委员会成员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委员总人数不少于9人。学术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校长或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学术委员会实行遴选制,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并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并组成学术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议学校学科、课程的设置和发展规划及培养计划。

2.审议学校重大的教学计划、培训计划和科研方案。

3.审议学校向上级申报的教学和科研项目,评定教学和科研成果。

4.审议学校教师职称晋升,评定岗位设置、规划和评聘工作。

5.指导学校的教风和师德师风教育,指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6.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师研修、课题研究工作。

7.完成学术委员会其他职能。


干部教师国内外学习考察

干部教师国内外学习考察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青岛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青发[2014]4号)

2.《关于严格执行出访报告制度的通知》(青外组办发[2015]4号)

3.中共青岛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证照及出访报告收缴工作的通知》(青外组办发[2014]12号)

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批工作的通知》(青教处函[2014]49号)

5.《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6.当年度有效的出国及差旅经费开支规定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制定学校干部教师国内外学习考察方案,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提交教代会通过。

2.学习考察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出国出境需报区教体局。

3.组织实施,根据确定的方案,组织形成考察团队,制定安全预案,并具体实施。

4.总结归档。学习考察结束后,个人及团组总结与成果按学校和上级要求,提报学校、上级部门,并归档。


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干部教师外出报备请假工作和确保工作联络畅通,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报备请假

(一)报备范围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在工作日、节假日因公因私离开青岛市(包括出国、出境、出差、探亲、休假等),应当按程序报告,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二)报备程序

1.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应当向区教体局主要领导同志报告。请假外出应当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应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并在请假单中备注主持工作同志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学校副职干部外出,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区教体局分管领导同志报告。请假外出应当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局属单位副职)》,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3.学校中层干部外出,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区教体局分管领导同志报告。请假外出应当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局属单位中层)》,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4.学校教职工外出,由学校参照本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统一建档备案。

(三)请销假要求

1.领导干部请假须按程序审批。所有请假需事先口头汇报后,办理审批程序。因公外出请假,请假报告单要附详细说明(包括行程、会议通知、出国材料等相关资料);因私请假(包括带薪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类别)应在备注栏注明请假类别。

2.学校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至少提前 3个工作日交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不得以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代替书面报告形式。因紧急事项确需临时外出的,必须在出发前送达。因特殊原因中途需改变行程或推迟返青时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申请续假,续假程序与请假程序相同。

3.领导干部请假期满后应当及时销假,填写销假情况并加盖公章,在 1 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区教体局办公室或组织人事科。

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1.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和请假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 24 小时能随时取得联系,不允许出现失联和通讯联络不畅的情况。

2.领导干部通讯联络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号码) 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区教体局办公室。

三、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外出应报备而未报备或未如实报备的,或出现失联和通讯联络不畅的,领导干部本人必须作出书面说明,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财产财务权力清单

学校经费收支管理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会字 19 号)

3.《中小学会计制度》( 财会[2013]28 号)

4.《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5.《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实行财政经费预算管理。

学校的各项收支均应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支出预算。支出按照计划申报、审批、支出办理、获取合法合规凭据的流程执行;费用报销时需要报销人、财务相关人员、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方可执行。

2.全部收支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3.财务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及合理性、复核会计凭证、编制会计报表、装订会计档案等。

4.编制单位部门决算,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5.年底向教代会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定期公示三公经费,接受教职工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账、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2.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3.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1.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2.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3.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1.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

2.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统计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等送交主办会计部门汇总。

5.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财务人员基本情况:在职财务人员按《财务法》的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2.
财政执法人员应具有执法为民的思想及依法办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怕困难的精神。
    3.财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执法培训,掌握一定的基础法律知识,熟悉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
    4.单位财务内控制度落实情况:单位是否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落实财务岗位牵制制度;是否建立财务档案(保存年数);采用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软件应符合相应的财务制度要求,并建立财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5.财政执法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省、市、县及局组织的年度法规培训,要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练地运用法条。

6.财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财务从业资格证书和办理财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关申请登记表格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公用印章管理制度

一、学校公用印章要有专人保管,做到责任到人。

二、学校送材料、报表等,先由校长申阅或签字、再盖章,使用时要做好登记纪录。

三、学校公用印章,不得带出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带出使用。使用后立即交回学校保管。


请示、报告制度

为管理好学校的资金,充分发挥其作用,学校的一切开支必须向校长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支出。特制定请示、报告制度如下:

一、购买任何物品,必须先到报帐员处填写《购物审批表》,报校长审批,批准后再购买。

二、在支出费用时,先找相关经办人员签字,再报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出。

三、支出项目超过1000元时,必须填写《千元以上重大开支》申请表,并签字。

四、学校的各项收支随时向校长汇报,以便于校长全面及时地掌握学校的资金状况。

五、对于不合理的开支及时向校长反馈,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把好开支关。


现金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收取学生的书费等,及时入帐或上交上级主管部门。

二、学校不得私设小金库,一切收入都应登记入帐。

三、为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允许学校留有一定数量的库存现金,但不得超过1000元。

四、合理使用现金,抵制各种不合理的开支。

五、所有收支日清月结,不得坐支。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 19 号)

4.《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5.当年度市南区预算编制要求及政府采购要求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学校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2.学校各处室、部门根据年度需求编制分部门项目预算, 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财务汇总各处室、部门预算,根据学校财力情况进行总的平衡, 然后按照财政局要求的口径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形成年度预算初稿。

3.预算初稿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形成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4.将学校经费预算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审核后提交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根据区人大预算审议结果批准后实施。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教体局财审科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到按照预算开展收支业务,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预算管理,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预算的构成

我校财务实行的是部门预算管理,包括单位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本部门预算为含本部门分管所有工作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

1.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平衡预算;

2.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

3.真实准确的原则。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三、预算制定之后,提交校办公会讨论、修改。

四、上报教体局财审科备案。

五、按要求进行公示。


学校资产管理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2.每年度经财政部门调整确定的资产管理规定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制定完善学校财产管理和物品使用的各项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设置总管理员和分管理员,并定期盘库结算。

2.资产购置:按照批准的资产购置预算办理资产购置事项,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申购、审核、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流程购置资产。

3.入库登记:通过购置获得的资产,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严把数量、质量关,验收合格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后,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卡片登记,建立资产实物明细账,财务管理部门根据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资产领用交回:建立资产实物明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动态本单位资产的领用、交回、占用情况。资产领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明确使用保管人,资产出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出库手续。使用人员离职、调动、退休时,所用资产必须按规定交回。

5.资产清查盘点: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资产清查制度,制作固定资产表,定期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资产,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上级部门审核后处理。

6.资产报废:严格审核报废资产,按照申报程序办理。

7.资产档案:固定资产档案规范准确。


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 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二、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1)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2)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3)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4)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三、成立由校长、总务主任、报账员、固定资产管管理员组成的盘点清查小组。

四、按照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固定资产总管理员。

五、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监盘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一式两份)交教体局财审科,审核盖章后,取回一份留存。

七、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八、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审批。并进行后续处理。


总务管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学校的具体况,对学校的财力、物力等后勤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协调、管理,使之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为实现培养优秀人才的最终目标创造最优化的条件。本着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服务的宗旨,坚持为全体师生服务的原则,坚持计划性、先行性、教育性的原则和实事求是讲实效的原则。

二、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根据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流程图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收取的各种费用由专人管理。自选类教材费由学校每学期按照上级的规定,根据不同年级的学生选定情况向学生收取预付款,在每学期结束前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向学生统一收取下学期预收教材费。学校收取预收教材费后要直接存入市南区教体局课本费专户统一管理。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教育课将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统一进行结算,由上级财审科进行资金的划拨。然后由总务处统一和班主任清算,结算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多退少补。除了以上费用,其他面向学生经营服务性的商品和服务,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学校不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

三、积极利用各种机会向社会筹集办学资金,谋求教育投资来源多元化,筹集的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以确保完成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积极的为教育教学服务,对于向社会筹集的办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并如实向全体教师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听取教师的合理化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四、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部门内审的监督,不私设小金库,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校长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公布收支账目。对校舍、设备、教具、仪器、学校的场地管理,要制定严格的管理使用制度,提高其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使其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发挥作用。

五、对校舍、设备、教具、仪器、学场地管理,要制定严格的管理使用制度,提高其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使其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发挥作用。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一、资产报废必须达到或满足规定的报废条件,并报校领导。

二、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必须填写报废审批表(纸质和电子版),上交相关科室审批。

三、批复以后,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凭单,相关人员签字后,交财务进行账目处理。

四、财务进行账目处理后,同期内请进行固定资产账目减损处理。

五、最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物处理。



财产管理制度

一、定期检查校内财产、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维修,保证财产的完好无损。

二、任何人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可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学校财产。

三、学校财产一律不得私自外借,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研究决定。

四、学期末进行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账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教师对各自管理的财产,负有全部责任,需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班级财产使用管理制度

班级所配备的财产是供师生学习生活使用的物品,各个班级要加强管理,为了确保班级财产不受损坏, 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保持课桌椅整洁,禁止涂画,减少碰撞,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更换。

二、禁止用硬物敲打黑板,以免出现凹洞及褪漆现象,影响教学质量。

三、教室里的墙面、地面、橱、讲台和窗帘等应保持整齐清洁,不得损坏。

四、教室里配备的微机、电视机、投影仪等教学仪器,应正确使用,确保完好无损。



处室财产管理制度

处室的财产是为教学提供服务的。爱护使用是每一位教师应尽的义务,为加强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自觉爱护办公桌椅,尽量减少损坏。

二、保持办公及生活用橱的整洁,严禁任意涂贴。

三、办公室公有财产(计算器、订书机、剪刀等)由各室长保管,不得丢失。


校舍管理、维修制度

一、加强校舍管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校舍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学校闲置房屋的作用,使之互不干扰,互不影响,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二、定期检查、修缮学校房屋、门窗、玻璃。做到墙面、地面整洁无脱落,无漏雨及无危房。

三、加强校内体育设施、宣传栏以及各种公共设施的管理,随时检查有无损坏及丢失现象。

四、操场保持整洁,搞好卫生,绿化环境,做到有专人负责卫生区及绿化区。

五、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提示,校内电线线路安排合理,排除危险因素。

六、加强学校保卫工作,节假日安排干部、教师值班,注意防火防盗,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教学楼内各个安全出口保证畅通,防止因拥挤发生意外事故。

八、学校应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进行内部建设,为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更好条件。



专用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专用教室的财产是培养学生兴趣、提高学生素质的物质条件,为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为保护专用教室的教学仪器,必须使教师保持整洁。

二、正确使用教学仪器,使用有记录。经常检查、擦拭、及时维护,延长寿命。

三、爱护专用教室的桌椅以及其他配备物品,不得随意变更数量。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一、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试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

二、任课教师应将所需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实验通知单应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应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员,管理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准备。

三、管理人员按通知单准备好仪器、材料、药品等,要有教师实验一次成功后再签字领走。

四、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五、外单位借用仪器需持介绍信,经校长同意后才可借用。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六、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七、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应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照规定处理。

八、所有仪器地借用不应超过规定的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使用。


教学仪器损坏维修制度

一、教师和学生损坏仪器后,应填写教学仪器损坏维修登记簿,查清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教师凡责任事故、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等原因损坏、丢失的仪器,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齐。

三、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仪器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修复。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必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借用并要求写借条,使用后要求及时归还。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磁、防光、防压、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教学仪器性能完好,并做好纪录。

二、管理人员要在教师借用仪器之前,对仪器逐一进行检查,确保仪器性能完好,教师归还时,再进行检查。损坏的仪器应及时维修,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保养纪录。

三、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功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

四、学生分组实验时,管理人员要根据情况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要随堂及时维修有故障的仪器,确保试验顺利进行。实验顺利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做好妥善保管。            


教学仪器报损制度

一、仪器如发生损坏,应及时追查责任,当时要填写教学仪器损坏登记簿,视仪器的损坏程度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对仪器做出维修或报废的处理意见。

二、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维修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值50 %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认无实用价值,可以申报报废。

三、对实验中用的一些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损坏,应有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报销。

四、凡有修复价值的仪器应及时修复使用,凡是有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五、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超过 500元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和财务部门审批,每年报废的仪器都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备案。


仪器室教学仪器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若发生损坏,应及时追查责任,当事人要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视仪器的损坏程度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对仪器做出维修、赔偿或申请报废的处理意见。

    二、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值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三、实验用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损坏,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

    四、凡有修复价值的仪器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五、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超过500元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和财务部门审批,每年报废的各种仪器都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备案。


仪器室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一、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室。

    二、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人员,以便管理人员准备。

    三、营理人员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教师介绍仅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四、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五、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六、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七、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八、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


仪器室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冻、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

    二、管理人员要在教师借领仪器前,对仪器进行一次检修,保证仪器性能完好,教师归还仪器后,再进行一次检修,把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三、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

    四、学生分组实验时,管理人员要根据具体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要随堂及时维修有故障情况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实验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


电教设备报损制度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是学校的重要设备,是学校现代化的必备器材,参照青岛市仪器设备报损制度,特制订本校电教设备报损制度。

一、对各类电教仪器一学年检查一次。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电教仪器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填写报损单,单独存放并报主管人员及财产保管办理报损注销手续。

二、对办理报损的电教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三、对报损的电教仪器应注明损坏程度及原因。

四、对报损电教仪器或赔偿金额,应及时在电教仪器明细帐内支出,并填好结存栏。


电教器材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切实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应对电教设备实行严格科学管理,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一、电教仪器是国家财产,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毒、防冻、防爆、防光、防霉、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

二、管理人员要在教师借领或使用仪器前,对仪器进行一次检修,保证仪器性能完好,教师归还或使用完仪器后,再进行一次检修,把维修好的仪器放回原处,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三、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

四、学生使用时,管理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要随堂及时维修有故障情况仪器,确保学生顺利使用,使用完后对仪器进行检修。


电教设备使用借还制度


电教器材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为保障设备的使用寿命,避免不应有的损坏,较贵重的设备由电教室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不准外借,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一、电教室器材室的器材不得私自带出室外,因教学用仪器,需办理领用手续。

二、外单位借用电教器材需要经校长,教导主任批准,并填写好借用手续。

三、领用手续和借用手续主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领借人姓名及使用时间,送还时间。

四、负责借用,领用的教师,应同时做好试用期间的设备维护工作。

五、电教仪器室管理教师有责任及时追回领用,借用过期不还的仪器。

六、教导处不定期对电教室物品借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校长汇报,商讨处理意见。


计算机教室内部设施使用保养制度


为规范教室及校园网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信息技术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素质教育水平,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以下制度条款:

一、电脑开机时,应遵循先开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每次的关、开机操作至少相隔一分钟。严禁连续进行多次的关机操作。电脑关机时,应遵循先关主机、显示器、电源插座的顺序。下班时,务必要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全关上,节假日时,更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

二、应对电脑及其设备进行保养清洁,使之不能有灰尘,电脑不能放在潮湿的地方,应放在通风的位置。

三、计算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25℃;非运行时保持14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非冷凝).

四、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做好通风,防潮,放火、防盗,防尘,防磁、防腐蚀、防静电,防雷击,防病毒,安全用电等工作.

五、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要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U盘的使用,定期通过网络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对所有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严禁在任何计算机内安装盗版软件。


会议室室内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会议室是学校进行对外接待与交流的场所,是教师进行专业研讨和培训的功能室,所有使用人员要爱护公用设施和场地,确保会议室的正常运行。

一、管理人员需每月对地板、会议桌椅等物品的完好程度进行检查,做到每日开窗通风。

二、保持好会议室内的卫生整洁。

三、每月邀请电教信息人员对多媒体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如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进行修理。

四、公共财物出现损坏,管理员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学校视损坏程度由责任人及时维修。

五、管理教师要及时对室内的空调、门窗、门锁等设施进行检查,及时进行报损和维修,确保处室的正常使用。


阶梯教室、综合电教室内部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阶梯教室、综合电教室中配有大量教学物品,为确保正确使用,延长使用寿命,特制订阶梯教室维修保养制度如下:

一、为保证阶梯教室正常使用,定期检查器材,及时清洁音响、投影等各种设备。

二、发现教室内的桌椅发生损坏,及时报送后勤部门维修。

三、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使用,如发生特殊情况,不得私自拆装,应请有关维修部门处理。

四、管理员定期给设备除尘和清理,检查设备工作时的通风散热情况。霉雨季节和暑期要定时给设备通电驱潮。

五、音响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杂物, 保持室内整洁。

六、每月与学校卫生室联合,对阶梯教室、综合电教室中的各种设备进行消毒。


录播教室内部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一、录播教室设备要求编号,配有使用登记册,建立使用档案,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指导使用,并做好设备的设置、维护。及时清点设备,做到帐物相符。对新购入的器材必须及时登记上帐。

二、室内的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或更换硬件配置或私自拆卸,确因需要需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凡设备零件等的丢失或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三、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做好通风,防潮,放火、防盗,防尘,防磁、防腐蚀、防静电,防雷击,防病毒,安全用电等工作。

四、参加录播教室活动的学生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设备;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


美术器材维修保养制度

教学器材是学校公共财产,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充分为教学服务,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管理人员要根据美术器材的特点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震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二、管理人员要定时对教学器材(如几何体、画板、画架、教学仪器等)进行检查,保证器材完好。损坏的教学器材要及时进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三、及时更新美术颜料、调色盘等易耗、易损物品,及时申请购买和补充。

四、每学期管理教师要及时对教学器材损耗进行报损和记录。

五、对专用教室内的音响、空调、座椅、门窗、门锁等设施进行检查,及时进行维修和报损,确保处室的正常使用。


器乐排练室内部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学校器乐排练室是学生进行艺术特长培养的专用教室,管理员应及时维护、检查,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学校器乐团排练室需每周进行地面的清洁,每日开窗通风。

二、严格执行乐器保养和维护方面的有关规定,定期涂油,维护,确保使用周期。

三、乐器要妥善使用和保管,管乐器每次使用后用干布擦干,放入乐器盒并保持乐器盒整洁,放回原地,摆放整齐。

四、因未按照维修保养程序,造成乐器损坏的,将追究排练室管理员的责任。

五、每学期管理教师要及时对专用教室内的音响、空调、座椅、门窗、门锁等设施进行检查,及时进行维修和报损,确保处室的正常使用。


体训馆内部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体训馆系学校主要体育设施,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体育场所,为加强场地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训练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场地管理人员负责在课前检查、维修、清扫场馆及设施。

二、教师上课需场地管理人员布置场地器材,应提前半天将要求交给管理员,由管理员根据要求安排场地。

三、搞好所分管场地的清洁卫生。

四、经常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如有设备损坏,自己能维修的自己维修,维修不了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体育器材报损制度

参照青岛市中小学体育器材报损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各种体育器材确实不能进行正常教学,参照使用说明和实际使用年限,由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确定设备是否报废。

一、体育器材管理员应定期清查室内器材,对其使用情况要心中有数。

二、教师领用器材要登记,使用后如有损坏要填写报损记录,经校长批准方可报损。

三、体育器材管理员要及时把器材损坏情况,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凭单,报校领导。

四、每学期要将报损器材报总务处,经总务处主任批准同意将帐上物品销去。


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体育器材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体育器材只限本校体育教学和相关活动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外借他人。

三、体育器材应在器材室内保管(室外固定器械除外),做到分类置放、整齐有序。

四、建立器材分类登记制度,及时做好新购器材的登记工作。对低值易耗品,要有损耗登记。期未要对器材进行一次检查、整理和清点,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总务处。

五、建立器材借还登记制度,借用教师必须亲自登记签字,亲自借出,亲自归还。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六、室外固定器械,在使用中要经常留心检查,如发现断裂、倾斜、缺少构件等情况或其它危险迹象,应立即告示停用,并报告学校组织修复。

七、体育器材是学校重要财产,是搞好学校工作的物质基础。必须加强体育教师和器材管理,对学生要加强爱护器材的教育。师生合力共同用好、管好器材,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八、人离开器材室,必须及时熄灯,关锁门窗。器材室钥匙必须由管理人员掌握,不得转交他人,如因失职造成损失,将追究当事者责任。


体育器材使用借还制度

体育器材是教师和学生进行课余活动的基础。本着高效和节约的原则,在充分利用我校体育场地器材和设施的前提下,针对目前我校体育器材的现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量归还,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每学期至少清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


体育器材维修保养制度

学校体育器材保护保养的管理工作是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器材保护保养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校的课外活动及体育教学的质量,对体育器材的保护保养和维修是极其重要的事情,为保证更好的使用体育器材,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管理员要按时填写维修记录;

二、为保证体育场馆和体育器材室内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和完好,日常维修、保养及时,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四、管理员应每月至少一次对户外体育器材进行如接头、螺丝是否松动、焊接是否牢固、查看锈蚀程度等为内容的安全检查。

五、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信息实验室内部设施使用保养制度

为教学提供一个好的环境,对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减轻计算机教师的工作强度,信息实验室的管理保养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制度和须知如下:

一、教室应及时开窗通风,这样便于温度的调节,如果阳光直射电脑应及时拉上窗帘,防止教室温度过高从而影响电脑的使用寿命。

二、一般比较干燥的地方或没有安装地线的地方,容易产生静电。静电如果达到1000v以上就会毁坏芯片。所以应保持室内湿度。

三、教室应及时除尘、要避开水和其他液体的侵蚀。

四、电脑开机时,应遵循先开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每次的关、开机操作至少相隔一分钟。严禁连续进行多次的关机操作。电脑关机时,应遵循先关主机、显示器、电源插座的顺序。下班时,务必要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全关上,节假日时,更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

五、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要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U盘的使用,定期通过网络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对所有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严禁在任何计算机内安装盗版软件。


音乐器材使用借还制度

音乐教学器材应充分发挥服务于教育教学功能,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管理人员根据器材用途、根据教学进度及时向音乐教师推荐使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音乐器材室管理人员对借用器材,严格手续,所有借出器材均需认真填写借用记录、及时退还。若有损坏的,视实际情况处理。

三、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部分音乐器材可在学期初由教研组(教师)向音乐器材室办理出借领用手续,音乐器材领用和归还时,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有损坏,按学校相应的规章制度报主管部门处理。

四、对借用器材要借用和归还时都要进行检查,保证器材完好无损。

五、定期对吹奏类乐器等专用器材进行消毒,确保清洁。


网络中心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为规范网络中心各种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维护网络系统和设备故障,保证系统安全,网络畅通,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网络中心管理员做好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网络中心管理员必须完成的本职工作。

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是学生做好实验的基本物质条件。网络中心管理员做好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是保证实验课能正常进行和实验课教学质量的基本条件, 同时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网络中心管理员必须主动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保养维修技术。实验中心将不定期组织讲座以扎实试验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

四、网络中心实行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的分工负责制管理。

五、现代教育技术的保养维护工作,包括设备不在使用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放到教师等部门前的准备工作,设备使用中的及时维修和使用结束后收藏前的保养工作。

六、如遇梅雨季节,设备轮空不用时,应及时开窗通风,和连续通电二小时,以作保养。


综合实践器材维修保养制度

综合实践器材是学校公共财产,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充分为教学服务,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管理人员要根据综合实践器材的特点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震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二、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器材进行检查,保证器材完好。损坏的教学器材要及时进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三、及时更新易耗、易损物品,及时申请购买和补充。

四、每学期管理教师要及时对教学器材损耗进行报损和记录。

五、对专用教室内的音响、空调、座椅、门窗、门锁等设施进行检查,及时进行维修和报损,确保处室的正常使用。


图书借阅制度

一、借阅人员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持卡借阅。

二、非图书管理人员不得进入藏书区。

三、教师借书不超过2册,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四、爱护图书,不得任意勾画、圈点、折卷、撕扯,如有损坏及时修补。

五、借阅图书发生丢失现象,应及时报失。

六、珍贵图书和重要的工具书、独本书,只可以在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七、教师调动工作,必须还清借阅的图书,才可办理离校手续。


档案借阅制度

学校档案记载着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发展的足迹。对现在以及将来的教育教学有着极大的借鉴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依照《山东省中小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借阅制度:

一、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档案的入库与借阅应仔细清点和等级,办好交接手续。案卷条用后应准确无误的放回原处。

三、进档案室查阅资料,查阅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

四、校舍、财务和考评档案必须经校长批准方可借阅。

五、查阅人要爱护档案,不得撕页、涂改,一旦发现由查阅者负全部责任。

六、未按要求使用,对于发生的问题将追究使用者的责任。


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保密、安全工作:

一、非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库房,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锁橱柜和门窗。

二、借(调)阅秘密级以上卷案,应办审批手续,并在规定的地点阅读。

三、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有秘密级案卷,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四、档案员必须对党忠诚,作风正派,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档案内容传递他人,做到守口如瓶。

五、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保密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六、若未按制度尽职尽责,发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心理咨询室”设施、用具维修保养制度

一、“心理咨询室”活动设施、用具管理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二、根据设施、用具的性能分类,摆放整齐。

三、保障设施、用具的洁净、有效。

四、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6.《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7.年度内有效的区财政部门采购规定

8.区教体局采购工作管理规定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组织管理。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相关机构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为成员,负责对采购工作进行研究、协调、统筹管理。

2.采购立项。根据学校发展调研、提报并形成采购项目论证报告,报学校领导经校长办公会集中讨论确定项目后列入年度预算。

3.确定采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设备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单一来源、大宗采购、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

4.采购前期,确定招标技术参数。

1)对拟购置产品的性能、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提出具体要求,并附科学详细的论证报告。

2)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采购审批手续。

5.采购程序:依据当年度财政部门确定的政府采购限额,依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按照区法制部门规定签订合同。

6.验收。学校验收小组依据合同相关条款,对品名、数量、品牌、配置、规格、价格以及交货时间、地点等要素进行检查,出具《验收报告单》,经学校主要领导、验收小组、学校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公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资金结算。招标采购项目的货款支付比例、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质保金由学校收。

8.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学校对获得的资产及时办理验收入库、入账核算等手续。


校服(学生装)选购

学生装采购管理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2.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3.区教体局每年度学生装工作要求

4.《青岛香港路小学学校章程》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组建学生装采购工作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两名)

组员:采购员、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

2.从中标企业中选择厂家,并签订合同。

3.组织学生量衣并统计数量。

4.将量衣数据发送厂家进行生产。

5.对厂家供货进行验收和相关质量、有害物等检验。

6.向学生发放学生装,并对不合适学生装进行调换。


基建项目招标和施工管理

基建项目招标和施工管理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8.《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

9.《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归档要求》(青建办字[2014]2)

10.《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区分基建工程级别,重大项目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

2.建立项目招标施工管理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两人)

执行组长:总务主任

组员:中层干部、校舍管理员、相关教师、教师代表。

3.拟定项目,根据需求提出意向,并填写一项审批表经校长初步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确定并报区教育保障中心办审核后,列入学校年度预算计划。

1)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项目管理小组依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相关规定与设计公司签订工程设计、与造价咨询公司签订咨询委托协议等,并交由法律顾问审核。

2)按照教体局规定的标的额进行不同流程。需要招标的,按照教体局的招标流程进行。

4.项目管理

1)委托工程监理。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理。

2)签订施工合同。由学校法律顾问审核并指导签订施工合同,并报财审科备案。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3)过程管理。项目管理小组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管理,并应按照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项目,由设计、监理等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学校项目管理小组审核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4)工程验收。工程验收项目竣工后,由学校项目管理小组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外聘专家(根据规定需要)进行综合验收。

5.工程审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的条款要求,以中标价为基础,以学校认可的签证为依据编制竣工结算书报送学校,学校收到竣工结算书后先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计。

6.工程付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以施工进度为依据支付工程款项。并严格履行审计规定。严格执行质保金制度。


其他权力清单

学校发展规划制定

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4.《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5.《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6.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4]4号)

7.《中小学校长工作暂行规定》《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工作暂行规定》《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8.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55号)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章程起草和规章制度制定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校友代表、法律顾问参与。工作小组在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拟定初稿。多方收集资料,深入学习调研,听取教职工、学生、家长、社区、企业等多方面意见,充分协商、论证,形成章程或规章制度草案。

3.组织专家论证,听取意见和建议。

4.提交学校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5.讨论审议。领导小组向教代会报告章程全文,教代会代表提出修改建议,对章程修订意见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修订。

6.规章制度草案根据内容提交家长委员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讨论、修订、审议。

7.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8.提报区教体局核准后实施。


学校章程修订

学校章程修订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4.《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5.《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6.《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7.区教体局有关工作要求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成立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拟定规划和计划的主要思路、框架等,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工作小组拟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草稿。

2.广泛征求教师、家长、学生、企业、社区代表的意见,修改完善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再次修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提交教代会讨论修订审议;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修订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需要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5.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6.报区教体局备案。

7.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实施。


学校重大改革项目决策

学校重大改革项目决策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5.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

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鲁教法发[2013]1号)

7.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4]4号)

8.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55号)

9.《中小学校长工作暂行规定》《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工作暂行规定》10.《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广泛征求教师、家长、学生、社区代表等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草案。

2.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论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3.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提交教代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修订。

5.提交校务委员会,进行讨论修订。

6.学校法律顾问对草案进行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论证。

7.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形成方案。

8.提报区教体局进行审核备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校务委员会产生

校务委员会产生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4.《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5.《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6.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4号)

7.《青岛市中小学校校务委员会暂行规程》(青教通字[2014]56号)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召开校长办公会,确定校务委员会构成及人数。

2.人员的产生

1)召开校长办公会,确定学校领导代表。

2)召开教代会,投票推选教职工代表。

(3)     学生会组织投票推选学生代表。

4)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投票推选家长代表。

5)街道、社区分别推选街道和社区代表。

6)学校法律顾问,由校长办公会确定参加。

3.推选名单提报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校务委员会名单。

4.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推选校长为主任。

5.校长向校务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聘任校务委员会委员。

6.通过学校文件、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公布校务委员会成立。


青岛香港路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为建立和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我校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一、校务委员会性质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

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二、校务委员会宗旨

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三、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

(二)以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于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民主集中原则。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四)沟通协调原则。要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五)多元利益原则。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的同时,要尊重并充分考虑学校、社会、家长、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五、校务委员会委员的权力与义务

(一)校务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1.具有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发展规划、决策的知情权。

2.具有应邀参加学校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参与权。

3.具有提出有关学校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的提案权。

4.具有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作出决定的表决权。

5.具有听取校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校务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1.按时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

2.主动加强与所代表方的联系,收集和提出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

3.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以多种方式支持学校办学。

4.根据校务委员会的安排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有代表性的议题,维护学生切身利益。

5.完成校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校务委员会职责

1.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2.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3.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4.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5.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青岛香港路小学校校务委员会暂行规程 

第一条 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办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务委员会制度,健全校长负责制,完善民主决策程序。

学校应当创造条件,支持校务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履行职能。

第四条 校务委员会应当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章程,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认真履行以下职能:

(一)对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报告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二)对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涉及学生、家长、社区工作的重要事项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三)讨论审议上一届校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讨论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校务委员会的意见,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五条 校务委员会一般由915名校务委员(应为单数)组成。

校务委员应当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社会)代表等多方人员,职业学校应有行业企业代表。学校应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或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校务委员。

第六条 校务委员的产生办法:

(一)学校领导代表,一般从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中产生,学校领导代表总人数不超过校务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具体人员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二)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组织、家长委员会民主推选产生;

(三)社区(社会)代表由学校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推荐产生;

(四)职业学校校务委员会中的行业企业代表,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企业推选产生;

(五)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或其他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由相关单位推荐,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七条 校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至少有1名为学校以外成员。

校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除学校领导代表之外,其他校务委员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任职期间,发生职务变动或者因学生毕业升学学生委员和家长委员发生变化以及由于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应当按照第六条规定的产生办法及时进行调整。

第八条 校务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重大发展规划、决策。

(二)参与权。参加学校相关会议和活动,提出所代表方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权。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学校改革发展相关议案。

(四)表决权。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进行表决。

(五)监督权。听取校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学校办学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校务委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时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履行请假手续。

(二)主动加强与所代表方的联系,收集和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

(三)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等,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的关系。

(四)根据校务委员会安排,开展有关调研活动。

(五)完成校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各学校校务委员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例会,每学年一般不少于2次。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校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2/3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第十一条 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议题可以由学校提出,也可以由校务委员提出,校务委员提出的议题必须体现所代表方多数人的意见。提交工作例会审议的议题由校务委员会主任审定。

学校应当将审定的议题材料至少提前7天告知全体校务委员。校务委员在接到议题材料后,应充分征求所代表方的意见,在工作例会上充分表达多数人的意见。

第十二条 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由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一般先由议题提出方作简要说明,在校务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对话协商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意见,进行集体表决。

校务委员会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全体校务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第十三条 校务委员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在表决未依程序改变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对校务委员会否决的事项,学校应当对其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如确有必要实施的,学校应当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再按规定程序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

第十四条 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闭会期间,学校应加强与校外校务委员的联系,可以采取校外校务委员驻校办公、邀请校外校务委员参加活动等形式,为他们了解和参与学校工作提供方便。

第十五条 学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应当纳入教育督导和学校学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接受学校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可以依据本规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

第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务委员会工作与议事规则

一、校务委员会工作

(一)校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二)校务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5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6名,委员50名。主任委员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校务委员会委员通过。校务委员会常设机构为校长办公室,依据校务委员会决议,统筹协调开展工作。每次开会前校长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会议期间负责校务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决议的起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委员的联络工作。

(三)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学年集中开会至少两次。会议除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外,重点审议决定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校务委员会非会议期间,校外委员应当主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及社会影响。通过调查研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协调各方面关系,使学校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五)校务委员会建立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机制。审议有关议题,沟通相关情况。决议执行情况须在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每学年结束时,校务委员会主任应通过不同方式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汇报校务委员会工作。

二、议事规则

(一)校务委员会审议的议题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对拟审议的议题应当将文稿提前印发到全体委员。

(二)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议题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校务委员会例会在主任委员或者受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下召开。一般先由议题提交人对议题作简要说明,然后委员展开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后,由主持人集中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表决作出决定。

(四)校务委员会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校务委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五)校务委员会讨论议题发生严重分歧时,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必要时可以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协调。

(六)家庭和社会通过校务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是现代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本《制度》(草案)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以《制度》正式文本形式上报老边区教文体局批准、备案。

(七)本章程如需修改,应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老边区教文体局备案。

(八)校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制度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达到统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会议人员:校务委员会成员。

二、会议时间:每学年集中开会至少两次(因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审议决定学校重大决策、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参加会议要求:

1.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议题与开会时间须在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

3.会议必须备好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存档。

4.积极参加会议,除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前请假外,委员应按时到会,并表达意见和建议。

5.与会人员要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按会议要求进行表决。

6.委员要执行会议决议。


校务委员会委员及其权力与义务

一、校务委员会委员

(一)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社区管理部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人员担任。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确定,应为单数。

(二)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学校领导指校长、书记等校级领导;教师代表由教职工推举产生;学生家长代表由年级家长委员会负责推选;社会知名人士由学校直接任命;上级部门代表由本部门委派。

(三)校务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两年。其中学校领导随职务变动、家长委员随学生毕业升学而作相应调整。

(四)学校应为委员参与校务委员会工作创造条件,主动与校外委员所在单位联系。

(五)学校对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委员给予表彰。

二、校务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委员的权利:

1.具有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发展规划、决策的知情权。

2.具有应邀参加学校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参与权。

3.具有提出有关学校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的提案权。

4.具有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作出决定的表决权。

5.具有听取校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校务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1.按时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履行请假手续。

2.主动加强与所代表方的联系,收集和提出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

3.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以多种方式支持学校办学。

4.根据校务委员会的安排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有代表性的议题,维护学生切身利益。

5.完成校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家长委员会产生

家长委员会产生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3.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

4.《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教基字[2009]17号)

5.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4]4号)

6.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15号)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筹备机构。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家长委员会筹备机构。

2.确定班级、学校家委会产生办法。各班级成立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聘任;学校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校长聘任,并由全体家长委员推选一位成员担任家长委员会主任。

3.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公布。将家委会成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并根据章程履职。


青岛香港路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家长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理解、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全面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成立家长委员会组织。

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先由任课老师和班主任提名推荐候选人,再通过家长会明确任命,合理分工,获得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评选的资格。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人选,班主任提名推荐候选人,再经学校研究推举产家长委员会成员具备的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文化素养,关心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在家庭教育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拥有能够保证参与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时间。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学年随学生毕业和新生入学进行一次补充调整。家长委员会在校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校务委员会成员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分工情况向全体家长公布,以便于沟通情况、反映问题。

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一是方向性原则。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要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二是双向互动原则。相互尊重,齐心协力,共商育人计划。

三是服务性原则。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要为全体家长服务、为学生的成长服务、为学校的发展服务。

四是规范性原则。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时刻做学生的表率。

三、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学校定期不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成员会议。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研究和制定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学校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加以改进。协调并促进学校家庭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家长委员会应积极向家长社会宣传解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措施。在了解学校的工作状态、关注学生的在校表现和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反映和要求,并与学校一起研究解决办法。帮助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家长委员会成员帮助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动态改革,帮助家长树立先进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帮助他们解决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要积极动员家长参与学校的一些教育活动,如家长开放日、开放式课堂、开学典礼、家长会等。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利用家长会的机会,搜集家长对学校的建议、意见,开会时在家长委员会上提出,学校对家长的意见做进一步研究改进。

四、每学期不定期地开办家长培训班。邀请有家教经验的老师和家长作辅导讲座,提高家长的家教水平。争取每学期每个班级召开一次家长会,让家长走进教室听一听,看一看,坐一坐。与老师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

五、建立义工制度。遵“以人为本”、“自愿量力”的原则,发动广大家长积极参马学装教教学器动,并发挥家长的一技之长,和就家校教育的果道。

六、每学期评选优秀学生家长。对积极参加我们的活动,在家教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家长进行评优奖励。


青岛香港路小学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评价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的建立

学校要在学期之初成立班级、级部、学校三个层面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家长委员会。班主任负责班级层面的组建,由不同班级的家长代表组成级部家长委员会,由不同级部的家长代表组成校级家长委员会。校级家长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要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学校内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开公示。

二、家长委员会的召开

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由学校组织召开第一次家长委员会,由各班推选的家长代表参加,推选出家长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等职位的人选,学习《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理解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家长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会议,听取校长的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

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三、家长委员会的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四、档案管理,对会议、报告、调查、总结等材料及时汇总归档。


家长驻校办公流程

一、到校后立即联系分管领导,在学校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反映,或者向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汇报。   

二、驻校期间进教室听一节课,主要是了解课堂,感受课堂教学形式。   

三、课间操期间,随学校带班领导参加课间操监督   

四、在驻校期间,重点检查校园卫生情况及教师的工作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将意见反馈给学校值日领导。   

五、如驻校期间有大型活动,驻校家长应全程参与活动,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六、驻校办公结束后,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其他管理事项

校内教学成果认定

校内教学成果认定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2015]4号)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2 号)

3.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青办发[2015]20 号)

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53 号)

5.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意见》(青教通字[2015]92 号)

6.《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7.《青岛香港路小学章程》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制定教学成果认定办法:制定《青岛香港路小学校内教学成果认定办法》。

2.向教代会报告:向教代会报告《青岛香港路小学校内教学成果认定办法》。

3.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青岛香港路小学校内教学成果认定办法》。

4.组织认定: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教学成果进行认定。

5.公示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认定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公示期内向学校专家委员会提出。

6.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校内教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试行)

一、  校级教学成果

(一)校级教学成果认定条件

1.为已完成的教学成果。

2.原则上是通过教导处等职能部门代表学校组织开展或评比的成果。

3.应与任教学科专业相关。

4.需提供完整佐证材料。

(二)校级教学成果的认定

 1.教学业务竞赛类

1)由教导处(教学)组织的各类校级教学竞赛获一等奖的教师,个人或团体排名第一者。包括:课堂教学竞赛、优秀教案评比、信息化教学竞赛、微课比赛、说课比赛竞赛等。

2)由教导处(德育)组织的各类校级竞赛获一等奖的教师,个人或团体排名第一者。包括:学生活动指导竞赛、班队会比赛、道德与法治(学生道德)教育案例评选等。

3)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作品竞赛、劳动教育竞赛等获一等奖的教师。

 2.教学资源建设成果类

1)优秀校本教材一、二等奖获得者。

2)参与开发校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

3)校级教学案例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3.其他

二、校级科研成果

(一)校级科研成果认定条件

1.成果须体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内涵,与本人所任教学科相关。

2.校级科研成果须为申报人来校工作后的成果。

3.成果第一署名人须是本校教师。

4.须满足各单项成果条件。

5.须提供完整的成果鉴证材料

(二)校级科研成果认定

1.校级科研课题(课题主持人)

2.市南区级以上个人课题成果(1万元以上,排名第一)。

3.校内学术成果评比一等奖。

4.艺术类、科创类作品获奖(排名第一)

5.代表学校上报的综合性规划、调研报告、实施方案、专项总结(报告)、教学案例等(排名第一)


学校对外合作

学校对外合作制度


一、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与实施,具体实施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5.教育部《关于加强涉外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外厅[2012]2号)

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

7.《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二、制定并实施以下操作流程: 

1.制定学校对外合作方案,草拟合作备忘录。

2.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涉及改革调整招生政策、重大资产处置、资金投入等)。

3.向教代会报告,听取意见建议。

4.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

5.合法性审查。

6.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7.报区教体局审批。

8.签订对外合作协议。

三、签订对外合作协议明确以下内容:

1.明确合作办学时间、责任和义务、组织保障。

2.明晰甲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3.为保障两校合作办学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由甲乙双方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一名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甲方和乙方各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