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期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第四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考核认定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43号)、《山东省第四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精神,经审核后,认为我校隋淑春老师具备参加第四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考核认定资格,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8日-7月12日,受理举报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举报受理部门
办公室,联系电话:82865386。
三、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对不具备考核认定资格的公示对象,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信函向受理部门反映。
四、有关要求
1.举报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不具备考核认定资格的方面,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向受理部门反映。
2.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3.反映涉及的问题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
山东省青岛第七中学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