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范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确定资助范围如下: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申请和评审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认定、审核一次。班主任细致做好对本班学生的摸底工作(特别是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规范做好认定和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资助。
对于申报困难家庭救助的学生,学生监护人将户口簿、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烈士子女、建档立卡、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上交学校验证;对于无相应证件,但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实际生活困难的家庭,家长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病历、街道社区经济认定材料等),由班主任老师收齐申请学生材料上交教导处,学校落实情况。
所有材料验证后,学校需将原件当场返还家长,学校做好复印件或照片备案;对认定、审核后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组织填写《青岛市市南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表》(附件1)。文本稿经班级初审、班主任签字后,相关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三、材料内容及上交时间:
特别提示:上一年度已经被认定学生仍要提交原件进行2022年度审核。
1.所有材料提交原件(具体见上面涂篮部分);
2.家长填写附件1,班主任老师汇总附件2;
3.上交时间:2022年9月19日(教导处)
青岛文登路小学
202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