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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青岛莱芜一路小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12-01 阅读次数:228 

 

 

2019年度青岛莱芜一路小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5、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6、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   机构设置

校长室、副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青岛莱芜一路小学部门决算包括:青岛莱芜一路小学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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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946.20万元,支出总计1946.82万元。与2018年收入1625.33万元相比,增加320.87万元,增长19.74%;与2018年支出1663.81万元相比,增加283.01万元,增长17%,主要是本年度教师工资、离退休经费上涨,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194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1.75万元,占99.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万元,占0.23%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支出194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07.18万元,占82.56%;项目支出339.64万元,占17.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46.20万元,支出总计1946.82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625.33万元相比,增加320.87万元,增长19.74%;与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663.81万元相比,增加283.01万元,增长17%。主要是本年度教师工资、离退休经费上涨,收入支出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94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1.75万元,占99.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46万元,占0.23%。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946.8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753.52万元,占9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1万元,占4.9%;住房保障支出93.32万元,占4.79%;其他支出4.46万元,占0.2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2.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8.54万元,增长16.77%。主要是本年度教师工资、离退休经费上涨,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2.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752.52万元,占9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1万元,占4.93%;住房保障支出93.32万元,占4.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5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94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师工资、离退休经费上涨,支出增加。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75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94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师工资、离退休经费上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5.51万元,支出决算为9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93.32万元,支出决算为9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7.1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58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26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4.46万元,本年支出4.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主要反映用于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完善体育训练设施建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款项为年中上级下达专款未列财政部门预算,支出时列支学校体育场地、体育器材维护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全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金额2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7.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2.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4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因公车改革,原校车按相关要求已进行了处置。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未涉及公开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各类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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