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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德县路小学“走班式”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2-11-30 阅读次数:290

青岛德县路小学走班式”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课程是学校施教的载体,是师生相互作用的中介,为了使每一个学生的生命之旅都能够光彩夺目,彰显多元的个性,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在34年级开设了“走班式”学校课程。

1.教导处负责“走班式”学校课程的管理工作,并利用“常规督导检查日”进行校本课程检查落实。

2.“走班式”学校课程要在填写“青岛德县路小学校本课程申报意向书”的基础上,由学校审核后进行年级开设。

3“走班式”学校课程教师要撰写课程纲要、课程实施计划、课时备课,并按期上交备课进行检查。

4开学后第二周校本课程教师正式上课。

5.教师如有特殊情况要求代课的,首先组内协调,在小组内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必须提前两天向教导处有关负责人提出申请,批准后由学校协调安排,不能私自请人代课、调课。

6.各学校课程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评价工作,对学生参与学校课程的学习情况做出适当的并能体现本课程特点的评价,可采用表格、问卷、评语、档案袋等方式,结合学生自评、、互评一起进行,每学期期末要填写素质档案袋中的学校课程评价。

7.每学期期末各召开一次学校课程会议,互相交流教学经验,反馈课程实施中的一些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共同商讨下一步对策、措施。

8.学校对在“走班式”学校课程开发中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师进行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