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了扈文华、常超、张广宇三位专家的讲座,就其中的法律部分内容的试论一下自己的观点。
幸福的家庭,其中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有一个健康、活泼可爱的孩子;振兴的国家,其中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有充足的青年后备军。在父母和社会的眼中,孩子就是明天,就是希望。但我们需要警惕的是,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我国犯罪正呈现暴力性、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犯罪频繁发生。特别是正处于初中阶段的学生,犯罪所占的人数比例极高,人们不难忘记见诸于报端的各种令人触目惊心的中学生犯罪案例,这已经成为一种令人堪忧的社会现象。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这种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其个人的主观原因,也有社会所带来的客观原因。
一、主观原因
(一)学生青春发育期的身体、心理缺乏协调发展。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从幼稚到成熟,从依赖到独立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学生的生理趋于成人化,精力旺盛,血气方刚,基本具备了犯罪的客观生理条件。心理上的探求能力和好奇心迅速发展,要求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但由于文化知识、生活阅历欠缺,缺乏对事物正确的认识评价能力,而且容易感情冲动。如在这一时期的男生表现为单纯冲动,往往会逞一时之勇,干傻事;女生欠缺自卫本领,在侵扰面前往往是手足无措。在这个时期如果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引导,不良行为就很容易发生。
(二)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
青少年学生的生活脱离不了社会,在各种社会活动中,他们对于接触到的任何事物的认识偏重于直观和感性,行为缺乏自制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比如对于影视、报刊、小说、网络中的凶杀、暴力、色情等低级刺激的东西吸收的较快,而对于弘扬美德的行为则没有学到。正是由于他们对反面、消极、落后的东西接受多了,由好奇到模仿,最终害人害己。
(三)缺乏严格的纪律和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淡薄,是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一些中学生犯罪与其不懂法、不知法或对法知之不多、知之甚少有着密切的关系。现在的中学生多是独生子女,在家里深受父母骄惯,从小养成些不良习惯,把这种为所欲为的个性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想带到学校里来,常常表现为不遵守纪律、自由散漫、不接受法纪教育、极端自私自利,对教师的帮助产生反感,长此下去,逐步走上违纪违法之路,甚至有些违法犯罪的中学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如某中学学生在参与故意杀人之后,竟对公安人员说:“我知道错了,下次不敢了,让我回家吃饭吧。”
(四)在人与人交往上缺乏应有的准则。
部分中学生由于心理及家庭教育的不当,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既盲目又自私,而这种不良交往在学生失足过程中起着催化剂的作用。
二、客观原因
(一)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进步,一些社会问题也在冲击着校园,如经济潮流、失业问题、工作难找等。另外,社会发展带来的家庭问题如父母离异者增多、家庭长期存在巨大的压力和冲突等,使生活在这些家庭中的孩子的不到关爱,很容易形成畸形心理,养成偏执、冷漠、好斗等不良习惯。在未成年人犯罪者中,这种情况的孩子占了绝大多数。
(二)思想教育存在一定缺陷。
对于在校学生而言,法律条文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因为中学已经开设了渗透法律知识的相关课程,但收效并不如意。对于师生而言,都把法律知识概念化、机械化,应试的心理居多,学生在学习的时候,总认为法律离自己十分遥远,表现出一种暂时性和不稳定性,对事物缺乏义务感,并且很大一部分学校存在着忽视差生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在学校成绩较差或很差的占大多数。
(三)家庭学校管理上的疏漏。
因条件有限,因远离父母又缺乏学校的监护,在回家路途等场所滋生了许多法罪的温床,给社会不法分子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使抢劫、斗殴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呈现日趋活跃之势,要彻底根绝犯罪是不现实的,不可能的。因此要将工作定位于“防、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更好的发挥法律的特殊预防作用。而其中学校的教育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其具体可操作的方式有:
一、切实有效的开展学校法制教育。
(一)利用好主教材内容, 如将思想品德课的法律知识部分与社会生活相结合,重在内化。思想品德课最大的失败表现为对法律条文的概念化、机械化,要想改变这一点,在教学方法上应力求直观,如在讲授法律相关内容时一定要着力挖掘课程资源,结合具体真实的、富有时效性的案例,利用学生已有的法律知识,选取学生关注的话题,围绕学生在生活实际中存在的法律困惑,将法律知识与社会实际联系起来,让学生在对案例进行分析理解的过程中,主动掌握相关知识,帮助学生认识法律的重要意义,树立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公民意识。另外教师还要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新的模式。把调查访问、情景表演、课堂辩论、知识抢答等引入课堂,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参与热情,调动了课堂气氛,既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效果,也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目的。
(二)充分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如让学生参加案件的审判旁听、观看判案录像带,听取有关专业人员报告、讲座等,使学生认识到法律就在我身边,并且在学习过程中,使学生对犯罪的“所得”与“所失”进行比较后,确立犯罪无益的观念。这就需要使任课教师能够有条件带领学生走出课堂,走向社会,同时也需要全社会对中学生犯罪的关注与帮助。
二、设立学校心理咨询系统。
开设心理咨询课,设立心理咨询室,从心理品质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由于心理咨询在我国出现的较晚,难为部分学生所接受,他们不一定把真心话王外套,这就要要求全体教师、家长的共同努力,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矫正学生的心理偏差,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家庭学校的双方管理,增强管理严密性。
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排除社会闲杂人员对学生的滋扰;加强思想教育,倡导团结互助,匡扶正义的风气;对校外来访严格监控,防止校外人员入校滋事。
四、对某些学生进行特殊教育。
对少数具有犯罪萌芽的学生可吸收他们参加特殊教育班,通过发挥其特长,让其参加感兴趣的文娱体育活动,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加强管束并从中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正面引导。
总之,对中学生犯罪重在防,要动员全体社会的力量,有效的将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