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教通字[2015]019号-直升生.zip
青岛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青岛一中等4所普通高中学校
2015年直升生招生方案的通知
市内三区教育(体)局,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17号)的有关要求,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五十八中制定的2015年直升生招生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同意,现予以公布。
相关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电话:85912178 82712190
附件:1.青岛一中2015年直升生招生方案
2.青岛二中2015年直升生招生方案
3.青岛九中2015年直升生招生方案
4.青岛五十八中2015年直升生招生方案
青岛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日
附件1
青岛一中2015年直升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5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 A 等;
(二)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三)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表现优秀;
(四)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2B;
(五)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青岛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直升录取推荐证明》;
2. 初中学校两位任课教师(其中一位是班主任)共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信;
3. 三年来学生历次期末考试成绩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4.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5. 户口簿及学生本人户籍材料复印件一份;
6. 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经初中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一份。主要包括:
(1)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
(2)校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各级各类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活动的策划设计者及组织者的证明材料;
(3)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4)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
(二)资格确认。
青岛一中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报名资格,发放笔试通知单。
(三)测评。
1. 综合素质评定
青岛一中招生工作委员会对学生提供的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2. 笔试
科目:数学(60分钟,满分120分)、英语(60分钟,满分120分)。
要求: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3. 面试
学生参与答辩或辩论,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四)录取。
依据学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参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择优录取。首先,笔试、面试等级均需达到 B 等以上(含B等),然后按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等级相同的参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
(五)公示。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学校对拟录取学生将通过青岛一中网站(http://www.qdyz.com)、校内张贴名单两种形式公布,时间为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录取。
四、日程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4月22日(星期三) |
8:00—16:30 |
接收初中学校统一报送的直升生推荐材料(教务处221室) |
4月25日(星期六) |
8:30-9:30 数学
10:00-11:00 英语
13:30-16:30面试 |
上午笔试
下午面试 |
4月27日-4月29日
(星期一-星期三) |
|
直升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4月27日上午9:00开始公示) |
4月30日(星期四) |
|
直升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 |
5月4日(星期一) |
9:00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须签定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2688760 82686907
六、本方案由青岛一中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
青岛二中2015年直升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10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优秀;
(二)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三)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2B;
(四)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四)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
三、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青岛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直升录取推荐证明》;
(二)初中三年历次期末考试成绩证明(由毕业学校统一提供);
(三)两名初三任课教师(其中一位是班主任)的推荐信;
(四)综合素质评定中的相关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是指在初中阶段取得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主要包括:
1.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成果应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等。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
2.学生会、班级、校报校刊、社团组织等的优秀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证明材料;有关学生活动的优秀组织者证明材料;学校及以上大型活动的优秀主持人证明材料;
3.学生在校获得的各种综合或单项荣誉;
4.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需提交各类材料、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关材料及复印件须经初中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按照1至4项的顺序分类组织材料,同时必须在档案袋首页上逐项标明。其中第1项在录取时作为参考,不进行等级评定。
四、评定方式
(一)综合素质评定。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对2至4项标志性成果及荣誉进行综合评定,每项分为A、B、C三个等级。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搜集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录取程序及办法
(一)依据学校面试、综合素质评定等级择优录取。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依据其提交的实证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优先录取。
(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到各初中学校,对直升推荐学生进行考察。
(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录取名单。
六、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4月22日
(星期三) |
8:00—16:30 |
1.各初中学校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每名学生组建一个密封档案袋,袋口加盖学校骑缝章)、推荐学生初中三年历次期末考试成绩证明汇总表(加盖公章)及其他表格统一报送青岛二中学生发展一处。
2.发放面试书面通知。 |
4月26日
(星期日) |
8:30—17:30 |
面试(学生须持学生证) |
4月27日至29日
(星期一至星期三) |
|
直升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4月27日上午9:00开始公示) |
4月30日
(星期四) |
|
直升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 |
5月4日
(星期一) |
9:00 |
学生到学校行政楼402会议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申诉,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
(四)公示形式。
青岛二中招生工作委员会名单、推荐直升录取办法、拟录取学生名单将通过青岛二中校园网(http://www.qderzhong.net)、青岛二中官方微信予以公示。
(五)咨询及监督。
咨询时间:15:00-17:00(周一-周五)
咨询电话:88907429、88907255-1145
举报电话:88907432
八、2015年青岛二中推荐直升录取的学生在全体高一新生入学后与其他学生混编,不单独编班。
九、本方案由青岛二中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3
青岛九中2015年直升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5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学生在初中三年综合素质优秀;
(二)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三)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2B;
(四)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四)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青岛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直升录取推荐证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二)初中学校两位任课教师(其中一位是班主任)共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信;
(三)初中三年学生历次期末考试成绩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个人自述(学生就自己的学习经历、高中学习规划等进行全面客观的描述,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
(五)户口簿及学生本人户籍材料复印件;
(六)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七)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经初中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主要包括:
1.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
2.校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各级各类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活动的策划设计者及组织者的证明材料;
3.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4.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
四、测评方式
(一)资格认定。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推荐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确认资格。
(二)综合素质测评。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及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等材料,分别赋予学生A、B、C、D四个等级。
(三)面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听说能力、思辩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表现。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四)基本能力综合测试(笔试)。
主要涉及数学、物理、化学等相关学科内容。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卷面分值150分。笔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五、录取办法
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笔试情况择优录取。首先,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和笔试均须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然后按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六、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评估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
(四)公示形式。
学校通过青岛九中网站(www.qd09.qdedu.net)、校内张贴方式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并报市教育局。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招生工作委员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五)咨询服务。
咨询时间:8:00-17:00
咨询电话:82826770 82826648
七、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4月22日(星期三) |
8:00-16:30 |
接收初中学校统一报送的直升生推荐材料(教务处) |
4月25日(星期六) |
9:00-17:00 |
笔试(9:00-11:30)
面试(13:30-17:00) |
4月27日-4月29日
(星期一-星期三) |
|
公示拟录取直升生名单
(4月27日上午9:00开始公示) |
4月30日(星期四) |
|
直升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 |
5月4日(星期一) |
9:00 |
学生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
八、本方案由青岛九中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4
青岛五十八中2015年直升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10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均为A等;
(二)初中阶段学业成绩突出;
(三)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2B;
(四)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4月22日(星期三)上午8:00-下午4:30,接收初中学校统一报送的直升生推荐材料:
1.《青岛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直升录取推荐证明》《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初二、初三历次期末考试成绩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3.加盖学校公章的两名初三任课教师推荐信;
4.成长记录和标志性成果(包括研究性学习成果、著作、发表文章、发明创造等,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二)综合素质评定。
1. 综合评价
学校对推荐直升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评定,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名单,发放笔试通知单。
2. 综合测试
组织入选学生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4月25日(星期六)在青岛五十八中举行。
科目:数学(8:00-9:00,满分120分);英语(9:30-10:30,满分120分);理化综合(11:00-12:00,满分120分)。
要求: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录取人数的1:1.2确定面试名单。4月26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内容涉及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人文与社会领域等,侧重情感态度价值观、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学生需按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面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等次。A等为100分,B等为90分,C等为80分。
(三)录取。
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考察核实,综合素质评定特别突出者,优先录取。录取名单于4月27日(星期一)至4月29日(星期三)公示。无异议后,4月30日(星期四)报市教育局。5月4日(星期一)9:00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招生工作委员会与招生录取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三)公示内容与方式。
4月25日(星期六)公示参加面试学生名单,4月27日(星期一)至4月29日(星期三)公示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学校通过公示栏、青岛五十八中网站(www.qd58.com)公布。
(四)咨询服务。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87895410 87895287 87615758
五、日程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4月22日
(星期三) |
接收初中学校统一报送的直升生推荐材料(教务处) |
4月25日
(星期六) |
组织入选学生笔试 |
4月26日
(星期日) |
组织入围学生面试 |
4月27日-4月29日
(星期一至星期三) |
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4月27日上午9:00开始公示) |
4月30日
(星期四) |
直升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 |
5月4日
(星期一) |
上午9:00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六、本方案由青岛五十八中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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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