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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学生友情提示(20150522)

发表时间:2015-05-22 阅读次数:2862

中考报名的现场确认即将开始,特别提醒昂!

1.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含兼报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于524(星期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确认报考信息。

2.仅填报职业学校志愿的我校考生于524(星期日)上午10:00到市南区招考办(观海一路27号一楼)确认报考信息。

3.市内三区报考普通高中(含兼报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②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其中,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③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后返还考生,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由报名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报名档案袋中。

4.仅报考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外国学生为护照)。

②往届生持户口簿、初中毕业证。

③享受加分优待政策的考生,须将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信息确认期间交所在区市招考办。

3)若考生兼报“3+4”本科志愿且符合享受加分优待政策,须将相关加分优待政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信息确认期间交所在区市招考办。

5.参加只毕业不升学考试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63日(星期三),持《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到考生初中学校所在区招考办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