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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暑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7-02 阅读次数:3290

青教办字[2015]068号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暑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zip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市级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青教办字201528号),市教育局定于暑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全市中学骨干班主任培训班、全市中学学生生涯指导骨干教师培训班、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三级)培训班、山师大人文素养培训班、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机构骨干师资培训班、幼儿园骨干园长培训班、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幼儿园骨干教师技能技巧培训班、幼儿园骨干教师访学提升培训班,参训范围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项培训费用由市教育局专项经费拨付培训。市内往返交通费由各单位报销。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需求,择优推荐教师自主参加培训,请务于630(星期二)前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送至qdspxzx@126.com,市教育局将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择优遴选,积极鼓励农村中小学教师参训。

(二)参训人员要确保按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出勤率,安全圆满完成培训,切实提高自身教育教学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赴外地培训项目在培训结束后需提交总结报告。

(三)市教育局将监控培训质量,跟踪学员反馈,总结培训效果。严格落实《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教办字[201338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学员考核管理工作反馈学员参训情况给派员单位。根据《青岛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552号),结合学员的参训情况,予以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刘丰,联系电话:85912935

 

附件:1.2015年暑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一览表

2.2015年暑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报

名表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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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6月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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