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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一中学“墨尔文奖学金”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6-06-03 阅读次数:4506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优秀学生团队的建设,提高优秀生、尖子生的培养质量,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决定与青岛墨尔文中学联合设立“墨尔文奖学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有籍就读的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二、基本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综合素质较高,积极参与学校班级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学业成绩优秀,在本年级中名列前茅,受到师生公认。

三、奖项设置

总奖项6000元左右。第一学期奖励初二、初三年级各10名学生,第二学期奖励初一、初二年级各10名学生。

四、评审程序

1.各班级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墨尔文奖学金”实施方案》,做到人人皆知。

2.每个学期期末质量检测后,学校根据“墨尔文”奖学金设置的基本条件组织考核、评审工作。

3.学校按照“墨尔文”奖学金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并将推荐学生的名单在学校公示三天。

4.在下个学期期初的开学典礼上,由校长亲自向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颁发现金及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做好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

2.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实行公示制度,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学校要严格“墨尔文奖学金”的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按规定时间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将好事办好。

4.学校要充分发挥“墨尔文奖学金”的教育功能。对奖学金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并举行隆重的奖学金发放仪式,鼓励先进学生,打造优秀团队,发挥正面教育作用。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教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一中学

二○一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