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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6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研修工作的相关通知

发表时间:2016-07-01 阅读次数:4375

关于参加2016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研修工作的相关通知.zip

各参训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6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小学选专题、教师选课及研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校根据“工程”实施方案及各校实际情况,逐一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时间安排

省平台学校选专题时间:625日至72日;

教师选课程时间:73日开始;

必修课学习时间:726日至1030日;

研修平台于726日常态化开放,即可开始选修课的学习。

二、相关事项

1.登录。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上参加过远程研修的教师可凭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首次参加研修人员以默认账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姓名的全拼<小写>)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研修平台,并及时修改密码。

2.选课。必修课由研修平台依据参训教师所报学段、学科自动推送到个人空间。选修课采取以学校为单位选择专题,教师在所属学校选定的专题下自主选择课程的方式进行。

(1)学校选专题。教师选课前,各学校可根据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在充分调研教师需求的基础上确定本校教师年度选修专题,并由学校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625日至72日)登录研修平台完成专题选择操作。

2)教师选课程。学校选定专题之后,教师可凭自己的账号登录研修平台个人空间,根据选课指南和个人实际,在任职学校选定的专题下自主选择课程。学习开始前,学校可调整所选专题,教师可调整所选课程,学习开始后,不能再进行调整。

3.课程学习。结合学校校本研修年度计划,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安排学习时间,统一组织必修课程和教师自主选修课程的集中研修。教师完成必修、选修课程的学习,通过标准化测试,完成作业要求,由平台登记相应学分。教师参加校本研修,由学校按规定登记校本培训学分。

726日开始,根据各学段、各阶段时间安排,以学校为主体组织教师进行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

三、具体要求:

1.各参训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互联网+”形势下教师研修的要求,按照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中小学校长是工程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各成员责任。

2.做好教师远程研修与校本研修的整合,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校本培训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制定明确的本校教师统一集中研修时间表(集中研修时间可定在910月份的校本研修时间),按时完成今年教师研修任务,并使教师研修指导常态化、规范化。请各校将实施方案及集中研修时间表于630日(周四)前发送至教育中心师训部,初中学校发送至王蕾老师处,小学发送至杨国青副主任处。

3.学校要制定规章制度,督促、引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和研讨任务。要抓好线下研讨和“一人一节研究课”活动的落实。

4.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各项任务。

5.青岛市教育局将不再统一组织初中和小学进行远程集中研修。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工程”方案要求统一安排研修时间、统一组织必须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市教育局、区教育中心将定期公布各区市、各学校研修情况。本年度学分登记时间截止到1231日。

市南区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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