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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南区第六批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6-01 阅读次数:490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科室函件

 


               青南教体科函〔201796

 

关于开展市南区第六批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

 

 

局属各单位,各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公开选拔市南区第六批拔尖人才的通知》(南人才发〔20174号)转发给你们。相关要求如下:

一、  申报时间和申报地点

本次推荐(自荐)按照组别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 2017年6月8至9日到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5号楼1楼第一会议室进行集中受理,过期不再受理。

二、  申报材料及上报要求

(一)  电子文档

1.《市南区拔尖人才推荐(自荐)登记表》电子文档;

2.《市南区拔尖人才推荐(自荐)情况一览表》;

3.《市南区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目录》。

申报材料电子版每位人选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人选姓名作为文件夹名称。

(二)  纸质文档

1.《市南区拔尖人才推荐(自荐)登记表》一式3份;

2.《市南区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目录》一式3

3.反映推荐(自荐)人选主要专业成果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包括:获奖证书、鉴定证书、论文、综述、著作(注明发表刊物名称和时间,涉及经济效益的需财税部门证明),或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等,以及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图文照片或报道,并配以注释说明。

申报材料纸质文档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市南区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目录》、《市南区拔尖人才推荐(自荐)登记表》、反映推荐(自荐)人选主要专业成果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  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确这次推荐选拔区级拔尖人才的有关规定和条件。

2.各单位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出群众公认、德才兼备、专业突出的骨干,进入区级拔尖人才队伍,鼓励他们为时尚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3.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期限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科(政工)联系,联系人:曲海伟,联系电话:88729233

 

 

附件:1.市南区拔尖人才推荐(自荐)登记表

2.市南区拔尖人才推荐(自荐)情况一览表

3.市南区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目录

4.关于公开选拔市南区第六批拔尖人才的通知(南人才发〔20174号)

5.市南区拔尖人才选管理办法(南人才发〔 2017 3号)

 

 

人力资源科(政工)

201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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