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中-新闻页

您目前的位置:学校基本信息-51>办事信息--51中>正文

办事指南——转学所需材料

作者:wpcms发表时间:2019-12-11 阅读次数:3850

一、转出
(1)市南区户籍儿童,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需要转学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户主、就学对象页)、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非市南户籍儿童,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需要转学的,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部队转业证明。
(3)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监护人可附交个人申请,说明具体原因。
二、转入
市南区转学(转入)工作,每年统一办理,具体信息采集、现场核验等办理流程以当年发布信息为准。

上一条:便民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