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高效、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会议的举行
1.校长办公会人员由校级干部和学校中层干部组成。
2.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长不能出席时,由校长委托副校长主持。
3.开会时间:每周四上午;遇有紧急需要研究的事项可随时召开。
4.遇有特殊情况,可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专题办公会。
二、议事范围
讨论、研究、审议、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事项:
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教育领导部门的指示,保证教育教学计划完成。
(二)研究讨论事项:
1.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师德规范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3.教职工人事安排。
4.教职工奖惩,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及先进组室的评定.
5.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6.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研究、审议事项:
1.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
2.学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学校规范性文件。
(四)研究、解决事项:
1.突发性重大问题和事件。
2.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会议议题
1.校长认为有必要交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2.各部门、各处室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经分管校长同意后一般应提前三天报送校长,经同意可列为议提。
四、议事规则
1.各处室、各部门工作汇报及要研究的事项,必须事实清楚,数字准确,事实求是,必须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经过处室分析研究。经分管校长同意并提出针对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
2.办公会研究的议题,一般要做出相应结论,不能做出相应结论的问题应予以记录,以后在适当时间予以研究。
五、会议纪律
1.办公会议出席人员遵守会议纪律,按照到会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事先请假。
2.遵守国家保密守则,对会议内容和问题不得对任何人泄露。
3.会议中不得谈论与议题无关的内容。
六、检查落实
1.对办公会形成的意见,各分管部门抓紧落实实施。
2.对各部门承担的责任抓紧落实办理,并将结果在办公会议上汇报。
3.分管校长协调工作,督察各分管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七、会议记录
1.办公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记录内容:
会议时间、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议题、发言内容、作出相应决定。
记录要做到记全、记准、记清。
3.会议记录若需形成简报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形成简报。
4.会议记录按上级有关规定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