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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一中学教师课堂行为规范 (试行)

作者:wpcms发表时间:2019-12-14 阅读次数:836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1.教师应在课前二分钟铃响前到达教室,做好课前各项准备,检查学生课前准备情况。  

2.教师应有序组织课前二分钟活动。

3.教师在课堂上应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站立讲授。

4.课堂应使用普通话,讲授语言要准确、简练、生动,板书文字、符号、公式、图表等要规范、清晰。要充分合理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5.教师进课堂不得随意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等。

6.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的具体要求和基本流程、基本模式进行教学,做到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详略得当、逻辑缜密、重难点突出,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

7.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有效组织教学,走到学生中进行批阅或交流,及时引导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

8.教师要关注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及时纠正学生坐姿和写字姿势,杜绝学生趴在桌子上、睡觉、饮水、吃零食、打闹等不当行为,保持课堂有序进行。

9.教师要坚持循循善诱,耐心辅导,杜绝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的语言,更不得以各种形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自觉执行课程计划,不能私自调课、停课、占课、拖堂。

11.教师要关注清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对无故缺课的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协助班主任落实原因。并对无故缺课的学生进行课后及时的教育。

12.在专用教室上课时,教师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设施,维护场地卫生。要认真指导学生掌握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和关闭设备,以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组织提前到位)

13.教师应为学生创设一个民主、平等、愉悦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及学习热情,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14.课堂应使用鼓励为主的评价方式,并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提高学生学习能力。

15.教师应自觉接受教导处等部门对课堂行为的检查与督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与月绩效考核和学期绩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