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学校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学校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和线管业务培训
二、内部机构:学校内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团支部和总务处五个部门。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28.96万元,支出总计2533.2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70万元、18.10万元,减少0.89%、0.33%。主要是生均公用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252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8.96万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253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83.70万元,占82.25 %;项目支出449.52万元,占17.7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 %。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1万元,减少0.71 %。主要是生均公用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3.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083.7万元,占82.25%;项目支出449.51万元,占17.7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5.38 万元,支出决算为253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福利增长、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06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1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1.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万元,占99.99;公务接待费0.012万元,占0.0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减少1.28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批次,压缩接待经费。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等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燃油、保险。
(3)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加班餐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幼儿园开展教育保育工作开展取得的保教费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