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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制度手册 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一中学工会委员会 2016.3修订

作者:wpcms发表时间:2019-12-14 阅读次数:3969

 

一、 内容规范化

二、 民主程序化

1.选举代表的民主程序

2.校长工作报告形成的民主程序

3.大会议题和议程产生的民主程序

4.制订实施细则的民主程序

5.预备会议的民主程序

6.主席团产生的民主程序

7.决议产生的民主程序

8.提案征集处理的民主程序

9.修改大会决议的民主程序

10.评议干部的民主程序

三、 工作制度化

四、 活动经常化

五、 教代会存档资料

六、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七、 教代会临时会议制度

八、 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制度

九、 教代会代表座谈会制度

十、 教职工代表培训制度

十一、 教代会主席团和工会联合向党组织汇报制度

十二、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制度

十三、 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

十四、 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十五、 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内容规范化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要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

一、 对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学校各级

领导干部的奖惩、晋升、处分、免职有建议权。

二、对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方向、工作报告、办学指导思想、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有审议权。

三、 对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的问题有决定权。

四、 对人事制度改革,竞争上岗,教职工奖励制度等有审议权和决定权。

五、 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有监督、评议权。

六、 对各级职能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落实提案有检查权和监督权。

 

 


民主程序化

 

一、 选举代表的民主程序:

1.由上届主席团制订选举方案

2.由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3.以组室为单位按比例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代表。

4.将选举结果提交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张榜公布。

5.组成代表组,民主推荐正副组长。

6.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7.撤换补选代表,由代表所在组室提出,征得主席团同意,并经过代表按民主程序表决同意方能有效。

8.允许被撤换代表根据代表权利和民主程序进行申拆

二、 校长工作报告形成的民主程序

1.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校长工作报告等。在校长领导下召开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报告提纲。

2.由校长(或校长办公室)写出初稿,交代表或教职工讨论。

3.党、政、工分别出面召开各种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4.校长修改定稿。

5.提交主席团及预备会进一步征求意见。

6.校长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作报告

三、 大会议题和议程产生的民主程序

1.听取校长建议,集中代表及群众意见,由工会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

2.交代表讨论、提炼,经党支部批准同意。

3.提请主席团审议。

4.提交大会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四、 制定实施细则的民主程序

1.以《条例》为基本依据,由工作机构草拟细则须具有本校特点和具体实施的办法、方案等,不宜照抄照搬《条例》。

2.送交各代表组讨论、征求意见,根据群众意见进行修改。

3.提请主席团讨论通过。

4.提交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五、 预备会议的民主程序:

1.秘书长或主席团主持会议

2.秘书长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选举或改选主席团

4.通过召开大会议程。

5.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六、 主席团产生的民主程序

1.根据学校党支部或代表意见,由工会委员会提出主席团组成方案(草案)。

2.召开代表组正副组长会议讨论通过方案。

3.各代表组按分配名额民主酝酿,推荐或选举本部门的候选人。

4.集中代表组所选成员名单,发至各代表组征求意见,作为候选人名单。

5.提交预备会通过后,方可作为正式候选人进行选举,产生主席团民主成员。

七、 决议产生的民主程序

1.秘书组根据大会议题,校长工作报告等内容及会议讨论结果,草拟出初稿。

2.交代表组讨论后修改。

3.提交党支部审议。

4.提请主席团会议审定。

5.提交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6.组织专门小组落实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

八、 提案征集处理的民主程序

1.提案审查组负责收集、整理、登记、汇总。

2.审查立案,由提案组负责人向主席团和代表大会提出提案审查报告。

3.分类转交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审阅,校长召开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制订措施,分别落实。

4.将处理办法答复提案人或代表组,征求意见。

5.由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作提案审查报告。

6.组织专门代表小组检查落实情况,及时汇报。

7.由校长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下次大会上报告处理结果。

九、 修改大会决议的民主程序

教代会在闭会期间,根据上级指示或出现特殊原因,需要修改大会决议时:

1.由校长提出修改建议。

2.召开主席团扩大会议协商决定,通报全体代表,并在下次代表大会上说明情况,必要时经过三分之一代表提议方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作出决定。

3.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校长有临机处理权,但必须在下次代表大会上加以说明。

十、 评议干部的民主程序

4.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由主席团和工会共同拟订民主评议干部的方案。

5.上报党支部审批后下发,召开代表会进行动员,组织学习,统一认识。

6.组成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工作,按照民主程序进行评议。

7.召开代表大会,听取被评议干部的工作总结汇报。

8.主席团和工会集中整理评议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本人。

9.建立干部的奖惩制度,经代表大会或主席团扩大会议通过,提交学校党支部审查决定后执行。


工作制度化

 

一、 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 制定教职工代表、代表组、专门工作小组、主席团职责及制度。

三、 建立、健全处、室、组的民主管理制度。

四、 文件的存档和保管制度。

五、 工作机构的职责及工作制度。

六、 各种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记录或总结制度。

七、 条例规定的其他制度。

 


活动经常化

 

一、 代表组长或常任主席团应该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会议。

二、 专门工作小组、代表组一般一季度活动一次,就执行决议,落实提案工作,对职能部门进行检查或质询。

三、 由工会委员会负责每学期培训一次代表。

四、 由工作机构负责每学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

五、 每学期由工作机构召开部分代表座谈会1—2次,听取意见和建议、要求。

六、 每学期主席团和工会联席向党支部汇报1—2次工作,包括贯彻决议,落实提案情况,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以及存在的问题,听取支部指示,主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青岛五十一中教代会存档资料

 

a) 教代会实施细则

b) 校长工作汇报

c) 换届工会总结报告

d) 财务工作报告

e) 提案审查报告

f)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筹备工作报告

g) 大会议程

h) 奖励方案、倡议

i) 决议

j) 党支部书记讲话稿

k) 校长讲话稿

l) 上级领导同志讲话稿

m) 集体或个人发言稿

n) 大会及小组讨论记录

o) 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以及产生办法

p) 收集和整理分类的原始提案表

q) 主席团及专门小组的选票、选举结果

r) 工会换届选举、选票和选举结果

s) 代表组的划分及组长名单

t) 全体代表的登记表、花名册

u) 教代会临时会议决定和通过的有关重大事情

v) 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w) 教代会照片


青岛五十一中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参加学校决策的讨论,行使好参政议政的权利。

三、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权对学校任何工作部门和任何领导人提出批评意见,建议罢免或撤消不称职的干部。

四、 有权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评议学校工作和行政领导,有权参加对学校行政领导的质询。

五、 因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当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六、 因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打击和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青岛五十一中教代会临时会议制度

 

   教代会临时会议,教代会闭会期间,据教代会的授权,审定对学校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将形成的决议提交下次教代会议确认。

1.遇有重大事项,经校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教代会临时会议的召开,必须有全校教代会代表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参与方为有效。

3.需要临时决定的重要问题,也可由学校工会委员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参与临时会议,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校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

4.临时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首先要提交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方能向教代会代表传达。

5.临时会议应形成结果或决议,并提交工会组织实施。

 


青岛五十一中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制度

 

一、教代会主席团成员的组成分别由教师和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共9人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半数。

二、主席团在大会召开期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即会前、会中、会后三次会议。闭会期间一般情况下主席团和代表组长同时参加每学期期末和工会一起研究贯彻决议。

   三、组织专门工作小组检查教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学校党支部汇报。

 

  


青岛五十一中教代会代表座谈会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社会主义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发挥教职工代表和工会组织在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监督学校领导,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参政议政的决策水平,特制定代表座谈会制度:

1.代表座谈会每学期召开1—2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2.代表座谈会有工会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召开。

3.代表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代表对学校近期工作提出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代表座谈会后,由工会负责向党政领导部门汇报结果。

 

 

 

 


青岛五十一中教职工代表培训制度

 

   教代会是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章程经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维护全体教职工利益的忠实代言人,因此,为提高教代会代表的基本素质,使其全面履行教代会代表的权利,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教代会培训制度。

1.教代会代表培训每学期可进行一次(一般是放在寒、暑假进行),平时根据情况印发有关材料,采用自学等形式进行。

2.对教代会代表的培训,重要是让代表明确教代会的五项职权,了解教代会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3.对每一次的教代会代表培训,要根据有关文件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记录,并严格考勤制度。

 

 

 

 


青岛五十一中教代会主席团和工会联合

向党组织汇报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2.教代会主席团和工会联合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党组织监督和保障作用的重要环节。

3.教代会主席团和工会每学期至少两次要向党支部汇报其工作情况,以便及时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意见和指示,积极、主动、有效的开展工作。

 

 


青岛五十一中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制度

 

   本届教代会设专门小组为八个:即教学改革组、德育工作组、生活福利组、规划建设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审查组、评议监督干部组、经费审查组。

   为保证教代会各项职权的更好落实,保证教代会开展经常性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活动,吸收更多的教职工代表参加日常的民主管理,确保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代会的工作效能,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各专门工作小组坚持每2个月活动一次的例会制,对执行决议,落实提案工作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对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质询。

2.调查研究制度:各专门工作小组每1个月在深入了解教职工对本小组分工范围内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后,应该及时向党、政及有关部门反映汇报并提出合理建议。

3.检查监督制度:各专门工作小组定期检查学校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督促有关部门的处理,落实提案,履行好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义务。

4.联系制度:各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及时倾听代表及教职工对学校的工作意见,联系群众,及时向专门工作小组组长反映教职工心声,组长每月一次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并由工会每月向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青岛五十一中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 联席会议是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为解决临时需要教代会审议或审查的某些重要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

二、 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三方面人员组成:一是工会委员会委员;二是教职工代表组组长;三是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

三、 联席会议的职权:

1.协商处理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大问题或主要问题。

2.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3.联席会议的成员通过参与讨论和处理一些问题,不仅提高参政议政意识,同时要遵守纪律,履行义务。

四、 联席会议的作用:

1.有利于及时处理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使民主管理经常化。

2.有利于校长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3.有利于发挥工会作为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代表者和组织者的作用。

 

 


青岛五十一中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一、 民主评议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是学校教代会经常性地对领导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手段,是促进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自身素质得到全面提高的重要举措。民主评议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效。

二、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评议时间,评议内容和评议的有关要求、程序进行,而中层干部则按要求每年有计划的评议一次。

三、 对干部评议的方式采取无记名划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和教代会代表评议两种方式。根据评议的结果,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党支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被评议的干部反馈评议结果。

四、 民主评议干部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制定评议实施方案,由工会组织工作小组进行具体操作,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上交评议材料,汇报评议情况。

 


青岛五十一中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 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

二、 制定召开大会的方案,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三、 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召开教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 主持教职工代表组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联席会议。

五、 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教职工代表落实大会决议。

六、 培训教职工代表,提高教职工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的意识。

七、 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 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和学校内部机制,改革管理体制报告等,提高代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

九、 组织学校民主管理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