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形成健康向上的氛围,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从而影响其他学生在学习和实践中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合作,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校风。现将我校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制定如下: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制度:
1.评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评选时间: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期末评选一次。
3.评选数额: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数分别不能超过班级实有人数的15%。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是青岛五十一中在校学生。
2.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3.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奋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身有残疾的学生取得力所能及的成绩即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是青岛五十一中在校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奋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至少掌握一项体育运动技能,体育课成绩优良(身有残疾的学生取得力所能及的成绩即可)。
5.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
1.各班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结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评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填写好《青岛51中先进个人审批表》,经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后以班为单位上报政教处。
2.学校经复查无误后,方可盖章,并存档备案。
山东省青岛第五十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