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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德县路小学校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1-09-17 阅读次数:248


青岛德县路小学校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制定校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1.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班级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经家长书面申请带手机的学生,进学校后应主动关机,在校园内不开机使用,手机(手表电话)交由班级统一妥善保管。

3.班级设立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4.学生校内如需和家长联系,与班主任老师沟通后方可使用手机。

5.班主任设立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6.若学生不能做到按申请事项使用手机,学校老师可以将手机暂存,并告知家长。 


                     青岛德县路小学

2021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