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7-15阅读次数:793
 
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文明办、教育(体)局,团市委、市妇联文明办(宣传处),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2〕4号)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运用民族重要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区市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文明办《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广大中小学生踊跃参加,教育他们牢记历史,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激发广大未成年人的爱国主义热情,引导学生增强爱国之情,树立爱国之志。
为做好“网上祭英烈”活动,省文明办将在齐鲁文明网建立链接,开辟专栏。各区市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在中国文明网或齐鲁文明网相关的专栏发言。各区市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活动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于4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联系人:王赛,联系电话:85912177。
 
 
附: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教育局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