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学生管理权限

发表时间:2017-10-16阅读次数:1745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1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小学新生招录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小学管理规程》

3.《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5.《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

6.《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7.青岛市教育局下发的当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8.区教体局下发的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工作流程

小学新生录取

1. 成立招生工作机构

2. 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 审批公布

4. 招生宣传

5. 新生报名

6. 材料审核

7. 录取公示

8. 新生入学及学籍录入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0532-88729255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2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转学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小学管理规程》

3.《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4.《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

5.《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6.青岛市教育局下发的当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工作要求

7.区教体局下发的当年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工作要求

工作流程

1.成立转学工作机构

2.制定转学工作实施方案

3.受理家长转学申请

4.材料审核

5.办理转学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6.学籍录入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0532-88729255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3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缓学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3.《小学管理规程》

4.《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5.《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

6.《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7.青岛市教育局下发的当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工作要求

8.区教体局下发的当年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工作要求

工作流程

1.家长提出缓学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供证明材料

2.对材料进行审核

3.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0532-88729255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4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2.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

3. 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

4.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

5.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

6.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

7. 《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8. 《山东省学生体质提升计划(2014—2018年)》

9.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10.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工作流程

1. 制定评价方案草案。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青岛嘉峪关学校学生发展手册》。

2. 组织论证,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3. 组织实施。

(1) 组织学习:由学校组织培训班主任,将方案内容进行解读,然后由班主任组织各班学生学习。

(2) 过程检查、反馈:各班级如实记录学生日常表现,及时反馈,督促学生改进。

(3) 汇总表现,核算成绩:根据学生表现,以及学生所选层次,按照方案规定,进行成绩的核算。

4. 公示评价依据材料。

5. 班主任审核签字。班主任将学生的表现及成绩如实反馈给学生,学生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同时班主任审核签字。建立档案。将学生所有成绩及表现记录,记入学生档案。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0532-88729255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5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学生干部选拔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2.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

3.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

4.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

5.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

6. 《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7.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8.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工作流程

1. 制定干部选拔办法草案。学校根据学生自主管理要求,确定学生干部选拔岗位设置,制定干部选拔办法草案。

2. 征求学生意见。为更好的发扬民主,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面向学生征求意见,进一步优化干部选拔办法。

3. 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将完善确定的干部选拔办法草案,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并修订定稿。

4. 组织实施。

(1) 岗位设置及选拔标准。根据学生管理工作需要确定岗位设置及选拔标准。

(2) 选拔程序。组织报名:个人书面提出申请,班级学生评议投票表决后,由班委研究确定推荐意见,班主任审核通过。资格审查:学校组织进行考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选拔面试:采用主题演讲、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选拔测试。确定拟聘用名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3) 确定录用人员。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组织进行备案登记等工作。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群团办:0532-88729239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6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学生评先评优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

2. 《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教基发[2015]7号)

3.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4.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5. 上级主管部门当年度有关学生评先评优文件

工作流程

1. 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学校成立评优评先推荐委员会。

2. 制定实施方案并公布。根据省、市相关政策,以及当年度评先评优文件要求,制定学校评先评优方案并公布。

3. 召开班主任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公布评选方案,下发申请表格。

4. 班级初评。班主任组织班级按要求进行评选。班主任负责上报班级推选结果。

5. 定最终上报名单。

6. 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7. 推荐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候选人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0532-88729255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7项,11项

事项名称

学生处分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5. 《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

6.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4年修订)

7. 《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青教字[2002]51号)

工作流程

1. 启动处分程序,进行事实调查。与对事件有所了解的有关人员,谈话获取信息。与当事人谈话,理清并记录事件的发生、过程、结果,并签字。

2. 作出处分决定前告知当事学生,听取学生陈辩。依据《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规定》,结合学生的违纪情节以及认错态度,给出处分的参考意见,通知当事学生。由班主任填写《青岛嘉峪关学校学生处分申请表》。

3. 应学生要求,组织处分听证会。学生在告知处分后,可在 3日内向校长提出听证要求。学校在接到学生要求后,在 7 日内召开听证会。

4. 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5. 作出处分决定。

6. 通知被处分学生及家长。学校在处分决定后,3 日内书面通知被处分的学生及学生家长。

7. 建立处分申诉制度。

(1) 若被处分学生对处分结果依然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复核或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诉。

(2) 为教育本人和警示他人,学校视学生违纪情节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做好档案留存工作。

(3) 根据处分类别不同,在处分期满后,以书面形式提出撤消处分申请。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0532-88729255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8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学生资助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3. 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4.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工作流程

1.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

2. 公示上级资助文件政策。召开班主任会,传达工作精神和具体要求,下发申请表格。

3. 学生提报材料: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相关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4. 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学校评审小组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资助名额,对申请学生进行组织评审。

5. 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学校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 上报主管部门

7. 实施发放

8. 学校按要求,将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评审及公示材料、学校的汇总表、受理结果、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分年级建档备查。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0532-88729255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9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学生代表大会产生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2.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3.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鲁教基字[2007]20

4.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5.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工作流程

1. 制定大会产生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产生办法(草案)》。

2. 征求学生意见。通过公示、召开学生民主议事主题会议,对草案征求意见。

3. 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将草案内容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4. 组织实施:

(1) 公布办法。向全体学生公布、宣传草案内容。

(2) 代表产生。学生根据学生代表的工作要求,自愿申请报名,以班级为单位,投票选举学生代表。

(3) 会议召开。学生民主议事会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积极发言,提出建议,通过学生干部名单。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群团办:0532-88729239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10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学生社团产生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 《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

2.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鲁教基字[2007]20号)

3.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工作流程

1. 制定产生办法草案。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学生社团产生办法和活动要求办法的草案。

2. 征求学生意见。针对草案,面向全体学生征求意见,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完善。

3. 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将修改完善的草案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 组织实施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0532-88729255

备注

青岛嘉峪关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

学生管理权限                    11项,共11项

事项名称

少先队大队委员会产生

类别

学生管理权限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3.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14]19号)

4.《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工作流程

少先队大队委员会产生

1. 制定草案

2. 呈报上级部门

3. 产生候选人

4. 公示竞选方案

5. 组织实施竞选

6. 公布结果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嘉峪关学校教导处:0532-83863791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群团办:0532-8872923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