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嘉峪关学校党员活动日制度

发表时间:2011-07-10阅读次数:646
党日活动制度是在新形势下,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新途径的需要;也是在新形势下,强化和体现党员角色意识的需要;更是集聚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需要。为通过党日活动,不断丰富党员的组织生活内容,提高党员的自身素质和党性修养,发挥党员在开发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党日活动坚持的四条原则:
    (1)坚持党性原则。任何事情必须遵守党性的原则,遵守党内的组织纪律;
    (2)自愿参加的原则。每次的党日活动,根据党员的本人意愿,可以参加,也允许不参加。但每位党员一年至少要参加12次以上的党日党课学习;
    (3)无报酬原则。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党员参加党内活动是一种义务和权利,因此,党日活动一律不发报酬;
    (4)上党课与咨询相结合的原则。党员参加党日活动后,可以与授课人或党日活动举办者进行交流和咨询。
2、党日活动采用集中与分散、讲课与座谈、咨询与谈心、请进来与走出去等多种形式。
3、参加对象为全体共产党员,同时也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在一定范围内也欢迎教师代表旁听。党支部对党员每次参加党日活动进行考勤纪录,作为在年终对党员进行民主考评的依据。
4、党日活动后,举办者认为有必要时,对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进行个别走访、座谈,了解党日活动的效果、影响及党员对党日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