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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五十九中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19-12-15 阅读次数:487 

青岛第五十九中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涉黑涉恶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涉黑涉恶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方案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职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长:葛洪涛

副组长:郑旭先、钟云、李延亮

  员:杨宝琴、于丽娜、王君君、黄斌、年级长、校医

 

职责:发生涉黑涉恶事件后,本组组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二、防止校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急组职责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报告电话88729671,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5、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涉黑涉恶的应急措施。 如果是教师发现涉黑涉恶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涉黑涉恶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保安,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2(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安全组长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涉黑涉恶施暴,一面通知现场安全组组长前往现场。

3、各应急组现场救护

现场防护组:总务处及安保人员

组长接到发生涉黑涉恶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施暴者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政教处

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涉黑涉恶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涉黑涉恶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办公室

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公安局或派出所“110”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向上级(教育局)教育科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医务室

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4、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排家长情绪等。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5、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涉黑涉恶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涉黑涉恶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三、加强校园涉黑涉恶预防和处理

加强常规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重要场所(操场,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做好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安排,明确相关责任人职责,确保正常上课期间,校园中不发生涉黑涉恶工作。

门卫人员要详实记载交接班记录和来人来访登记表,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闹事。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

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能力。

政教处加强学校常规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

 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向学生公布学校 涉黑涉恶救助电话0532-83865903, 0532-83861026。市南区教育局应急电话:0532-88729671

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总务处应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力度,确保人员、安全防卫设施及时到位。